创文明城市,建爱心四会 创幸福家园,建平安四会 民 生 普 法 为了宣传法律知识,让广大父老乡亲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三宝山团队充分利用团队自身优势,倾情推出全新的栏目——民生普法。敬请大家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最近颁布了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究竟新规对于民间借贷有哪些新的规定?我们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新规下怎么样的借条最规范、最有保障呢?带着这些问题,三宝山团队的梁孟杰律师一一问您解答。 一、新规关于借款利息的规定。 1、未超过24% 受法律保护 如果约定的年利率未超过24%,借贷双方在此范围内约定的利率为法律所认可,依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与支持。你就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24%~36% 双方自愿履行 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 ~36%,双方引发纠纷提起诉讼的话,法律不作保护、法院不会支持。如果借贷双方自愿履行,则法院也不会反对。如果已经支付的利息未超过年利率36%的,当事人不可以要求返还。 3、超过36% 有权要求返还 如果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那么,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借款人是可以不用给你的。如果已经给了,则借款人有权要求返还超过36%的那部分利息。 具体如下图所示: 二、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是否受法律保护? 新规对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更加严格,法院在确定借条是否成立需要考虑更多的因素,如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因此,对于大额交易(一般超过10万元),法院一般要求提供转账凭证或者取款凭证,如果不能提供的,将对出借人不利,法院有可能驳回出借人的请求。所以,大家对于大额的借款,应当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并妥善保留好转账凭证。 对于小额的借款,如果是已现金方式进行的,应当在借条中注明是以现金交付,最好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单独手写收到现金多少元,这样就确保万无一失了。 三、借条超过两年时间,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这个问题也是平时被亲朋好友问到最多的问题,因此在这里也对大家普及一下这方面的规定,对于这个问题应该分为几种方式区别对待: 1、如果借条上没有写具体的还款时间,那么借条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即出借人随意都可以要求借款人偿还,多久以后起诉都不会超过诉讼时效,都会受到法律保护。 2、如果借条约定了具体的还款时间,那么从还款期限到期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两年,超过两年,如果出借人不主张权利的,那么法律就不予保护,借款人自愿履行的不受限制。 借款到期后超过两年没有起诉,应该怎么补救? 借条超过两年诉讼时效,并不等于借条就此失效。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法院也可以支持: (1)如果有证据证明,出借人在借款到期后两年内向借款人催收过的; (2)如果有证据证明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后的两年内主动还过利息或者不分本金的; (3)如果有证据证明,借款人通过任何形式承诺过还款的。 四、因借款人违约到法院起诉,是否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律师费? 新规明确规定,如果借条上有约定因追收债权所产生的律师费由借款人承担的条款,法院依法可以支持由借款人承担出借人聘请律师参加诉讼而产生的律师费。 因此,如果出借人想要借款人承担律师费的,必须在借条中明确写明,如果借条没有约定的,法院不予支持,律师费自行承担。 五、怎么样的借条才是最规范、最受法律保护的? 以下,是本律师认为最规范的借条范本提供给大家参考使用: 借 条 本人(借款人)_________今借到(出借人)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个月,利率为每月_____%,出借人应当在每月_____日前支付当月的利息。全部本息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还清。 违约责任:借款人未按期足额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本息的,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担保费、档案查询费、差旅费、评估拍卖费、公告费等)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担保人的责任:担保人自愿为借款人就该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担保费、档案查询费、差旅费、评估拍卖费、公告费等);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全部还清之日止。 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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