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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今天起,在绍兴做这件事,会被'请'去拘留所过年

 cxag 2017-01-27


如今,走在绍兴的大街小巷,都可以发现城区每条道路两侧都挂起了红灯笼,春节的脚步慢慢临近,小伙伴们打算以何种方式庆祝新年呢?

相信有部分小伙伴喜欢在过年期间放一放烟花,增加一点节日气氛,但是根据市政府《关于绍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越城区部分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越城区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双禁区”):东至吼山路,南至下白线,西至镜水路,北至柯袍线(自斗门镇政府东始→柯袍线→越兴路→群贤东路→越东路→二环东路→104国道→吼山路→中山路→迎宾路→人民东路→二环东路→二环南路→绍甘线→下白线→解放南路→二环南路→二环西路→胜利西路→镜水路→柯袍线)




柯桥方面:


柯桥城区主要区域即东至镜水路、南至104南复线(杨绍线)、西至稽山路南沿104国道至香林路、北至柯袍线为本通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上虞方面:


上虞城区范围内东至百官中学、龙山,南至城南中学、舜耕大道,西至上虞中学、上虞外国语学校、高铁新城,北至杭甬高铁(自杭甬高铁东始→迎宾大道→王充路→杭甬铁路→新河路[包括凤鸣山庄、九浸畈社区、上虞宾馆]→总干渠龙山遂道→百岭路[包括江南一品、福利中心、绿城玫瑰园]→舜耕大道→龙山遂道→百丰公路→多世路[博学路]→东南路→舜耕大道→东山路→通江西路→博文路→人民西路→兴业路→复兴路→虞舜大道→江东北路→曙兴路→杭甬高铁→迎宾大道)内区域(具体区域详见附图)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于烟花爆竹,绍兴其它地方的态度是怎么样的呢?


 

  嵊 州

烟花爆竹“双禁”范围为艇湖塔—城隍山临城山脊线—新光药厂北围墙—环城公路(罗小线)—城南大桥—新昌江东侧—甬金高速公路—上三高速公路—嵊州宾馆北—艇湖塔以内的行政区域。市区烟花爆竹“双禁”区内禁止经营烟花爆竹。

 

有限开禁燃放时间为2017年1月27日(除夕)至2月3日(正月初七)止,其中除夕、正月初一允许全天燃放,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七允许7时至24时燃放,规定时间以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市区“双禁”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

 



  诸 暨



为进一步维护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环境污染,深化巩固“五水共治”、“五气合治”良好成果,让市民过一个更祥和、更环保的春节,在城市二环线(东至东二环路、南至环城南路、西至西二环路、北至北二环路)内及其他重点区域(开发区、商贸城、城东新城、大学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凡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的,公安等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严从重处罚。



 

  新 昌



有限开禁燃放烟花爆竹时间:

2017年1月27日(大年三十)至2月2日(正月初六),2月11日(正月十五元宵节);期间,正月初一、正月十五为全天,其他为07:00—24:00。

 

禁放范围:

(按顺时针方向)七星大桥---104国道---城东大桥(南)---新昌江---冷湖---引水渠---湖莲潭东风桥---蟠龙路---城南路---104国道南复线---体育场路---七星转盘---七星大桥(以上地段的右侧区域);新昌大桥至眠山陵园路段。





警方温馨提醒

      1、在双禁”区内,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

      2、非法储存、运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3、在“双禁”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或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相关法规,责令停止燃放,视情节给予没收、罚款、治安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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