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十年代分田到户之前,农村流行一个术语叫 “超支户”。
一般来说,人口较多负担较重的家庭,其主要劳动力在生产队里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到年终决算时,不仅分不到钱,反而还欠了生产队的钱,这样的农户就是“超支户”。农民是凭工分吃饭的,有了工分才能分到口粮和现金;没有工分就必然饿肚子,饿肚子就要向生产队借粮食,有时候生了病或者做房子等等就要向队里借钱;一年下来,借多了就成为“超支户”。 我家的 “超支户” 帽子戴了许多年,直到1973年年终分配首次进钱45元而终于摘掉了 “超支户” 的帽子。(1966年,我家已经是超支户。关于超支的相关记录以及三间土砖房屋建成的情况,见我的个人印书《家庭纪事六十年(修订版)》48页下和118-23页上。)我们一家四口,除了兄弟年幼,我家有三个劳动力,按情理来说不会成为“超支户”。然而,1970年元月中旬,三间土砖房屋建成,借了队里的钱;1972年夏季,屋面上全部换了2000多块红瓦(这是幺叔为我家弄到的红瓦指标),又借了队里的钱,所以成为“超支户”。 1974年2月21日我接任小队会计,到1978年4月3日主动要求办理移交手续而辞去会计职务,我担任小队会计整整四年。这期间,了解到本小队一些超支户的基本情况,出于同情心,也多多少少为他们办了一点事情,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也为他们解决了一点生活上的困难——对于本小队的“超支户”,我可以说是问心无愧了。 这里,录下我在当年留下的相关数据,以利于了解生产小队年终分配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永安四队一九七四年年终分配等情况 1975年1月27日,腊月十六 ,晴、多云。 队里进行一九七四年年终分配兑现,特录以下数据及有关情况。 一. 1974年我家的基本情况 全家四口人,三个劳动力(父亲、母亲和我)。新庭进入11岁。 年终分配概况 1. 收方 全家全年总工分 1101.33个 工值0.57元 折款627.76元 2. 付方 口粮、农产品、稻草等折款334.83元(口粮为稻谷,每百斤10元。) 全年借支247.54元(包括父亲的借支款和打家具、购买相关用品、粉刷墙壁等等开支) 进款 45.39元 (1973年年终分配,我家首次进款45元,终于摘掉了“超支户”的帽子。)
二. 永安四队1974年口粮分配(口粮为稻谷,每百斤10元。) 口粮分配标准:工分粮 + 座子粮 工分粮 每个工分分配稻谷1斤 座子粮 按人口、年龄分配 座子粮分配标准 1-3岁 4-7岁 8-11岁 12-15岁 16岁以上 200斤 250斤 300斤 360斤 400斤
三. 有关情况:物资匮乏 凭票供应 布 票: 每人每年12尺 食油票: 每人每月0.25斤 肉 票: 农户出售一头生猪,可以得到肉票10多斤(按生猪的重量计算)。没有养生猪的农户,无肉票。当然,有权有势有关系的人,即使没有肉票,也能够买到猪肉。 红 糖: 是紧缺物资,病人、产妇及体弱的老年人凭证明供应一点。 香烟、火柴、煤油、肥皂等物资,均按计划凭票供应。 食盐:自由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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