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营口农村民居是“闯关东”的历史见证(上)

 老刘tdrhg 2017-02-12
营口日报2017-02-12阅读原文

点击上方“营口日报”可以订阅哦!

1644年吴三桂引清军入关后,清王朝在北京建立政权。东北的满人皆携带包衣“从龙入关”。致使东北的土地荒芜,房舍倾塌,人烟稀少。清王朝为确保“龙兴之地”不致荒凉,于顺治八年颁布《辽东移民开垦例则》,从山东等地移民充实辽东。

满清入关前,对东北的汉人采取“抗拒者就戮,降顺者为奴”的政策,即使汉人县令等官员投降后也要给满人铡草喂马当奴隶。明末时东北大量汉人皆成为满人的奴隶,满语叫“包衣”或称加入“汉军八旗”。

我的先人就是在此时从山东省登州府文登县大水泊村携妻担子,渡海来到辽南,落户在盖州霍家屯。老霍家是占山户,我家是后到的。当时的盖州地区还没有建置,直到康熙三年始设盖平县。是时盖平县境南至五十寨(今瓦房店),北至汤池,东至岫岩,西至海的广阔地域。但是,康熙四年时盖平县只有丁299名(丁即成年男子,其家以五口计,全县人口1495人)。据康熙二十一年成书的《盖平县志》记载:康熙二十一年时全盖平县有当差人丁1018名,全盖平县人口不足万人。

盖平县那时候地广人稀。占山户来得早,他们可以开垦好地、近地;后来者亦不愁无荒地可开。清朝首批“闯关东”者,为了活命老婆孩子齐上阵开垦的荒地也不多,据康熙二十一年版《盖平县志》记载,清政府规定新科荒地不分等每亩征银三分。康熙四年仅仅征收田赋银十九两五钱,到康熙二十一年也只征得田赋银四百九十七两七钱八分。

笔者年轻时曾有机会到过山东老家大水泊村,并居住一段时间。大水泊是一个有5000户的大村,一个村比当时的盖平县全境人口还多。那里只有河滩地、沙包地、坡地,付出的多,收获的少,日子艰难。所以,清朝“闯关东”者络绎不绝,由此盖平县人口逐渐聚集,村落不断增加,营口地区遗留下许许多多清朝时闯关东者居住过村落的地名。如某某窝棚、某某马架子、某某房身、某某坨子、张家、李家村屯等等。

笔者发现山东祖宅和我盖平老家的生活方式一模一样,所以我对山东祖宅毫不陌生,只是山东祖宅规模小些。山东祖宅地处丘陵地带,运输只靠驴驮子和独轮车,因而居家只开角门。而我的盖平老家是平原,运输靠畜挽大车必须有大门。山东老家的正房是三间,一明两暗的“海青房”,盖平家是正房五间,一明四暗的“海青房”。山东家和盖平家院落布局一样,左青龙(石磨)、右白虎(石碾)、牲口棚、猪圈、女眷茅房。男人的茅房在院外。

作者:于阜民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