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区别于传统农业的最大标志,就是资本替代劳动力。现代农业是建立在 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和企业化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现代农业的发展是一个阶 段性、动态性的过程,而农户在完成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过程中,就出现了不同的农 业组织形式: 这是现代农业企业经营制度的初级形态。它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以市 场为导向,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从事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生产、加工和销售, 并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负盈亏和自我发展的企业化经营实体。 家庭农场与家庭承包经营制下农户的首要区别在于依赖市场而存在,具有显著区 别于传统农户的市场化特征,即通过市场获取土地、劳动、资金和技术来满足利润最 大化的生产需要,根据自身比较优势在比较利益选择中进行经营决策来满足市场需求。 家庭农场是借助家庭主要劳动力的责任心和小规模的雇佣可高效管理的员工,以 几人、最多不超过十几人的生产规模进行保证最高效率的农业生产经营。家庭农场的 重心在农场的规模生产和经营属性,而不要以家庭成员来界定。以家庭为单位,把规 模种植土地变成多种种养殖形式并存的农业经营行为,不是家庭农场,而是农家乐。 值得全行业广泛注意的是:农家乐几乎都是不赚钱的。 农业特征决定以农户为基本组织形式,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交易行动主体,农 业组织才具有企业行为能力。中国现代农业企业组织的典型形式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在农业家庭经营基础上,为了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地位, 取得规模经济效益,增加农业生产经营收入,联合起来共同从事农产品运销和加工、 农业生产资料采购和农业信用融资的一种企业制度,也是农业商品化、社会化和现代 化发展的产物。 作为农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合作社,与作为工商业现代企业制度的股份制企业是有 明显区别。因为在股份制企业中,投资人与企业用户是两个不同的利益主体,投资人 的唯一目标是利润最大化;而在合作社中,合作社的所有经营行为宗旨都是为社员的 农业经营活动服务的,而作为出资人的社员与作为企业用户的社员也是同一利益主体,社员主要是利用合作社为其提供的生产资料采购、生产知识技术培训、农产品加工和 运销以及农业融资服务,借以降低农业成本,提高农业收益,进而增加社员收益。 现代农业的产业形态包括:规模农业、产供销一体化、农业加工业。在高效率农 业现代化的基础上,实现高收入农业从业者的城镇化聚集。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从事 规模农业的植保业务、包含农业加工业的产供销一体化供销业务和为农业全产业链助 推的资金互助信用业务,是农业产业效率最高的、也是收益最高的经济组织。合作社 应该意识到:自身有能力、也有财力参与到高回报的城镇化实践中去。 农业准企业是指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企业特征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主要包括股份 合作制企业和“公司 + 农户”型的组织。它是现代农业企业制度由初级形态向中级形 态的一种过渡形态。 “公司 + 农户”组织形式,是在农业产业化中,农户与公司通过土地、劳动力入 股等方式结成紧密型经营组织形式。“公司 + 农户”的公司多为涉农工商企业,他们 与农户联结的目的主要是为获得稳定所需要的农产品;而农户加入合作社主要得到生 产所需要的产品市场、经营要素和社会化服务。在这种组织形式中,公司(龙头企业) 发挥这种经营组织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企业特征,属于准企业性质的经济组织。 鉴于“公司 + 农户”容易导致道德风险和存在交易成本与监督成本过高的制度缺 陷,其发展完善的方向将采用“公司 + 合作社 + 农户”,这种制度安排,合作社“承上” 与公司实行市场契约,有利于企业降低管理和监督成本,并使得公司的合法利益得到 有效保障。 公司制农业企业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设立的,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现代 化大中型农业企业。它包括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公司制农业企业严格依照公司法律和其他相关法规运作,严格按市场需要配置资 源要素,以保值增值为目标,不断推动企业经济效益提高。虽然,目前我国公司制农 业企业的数量及投资额相对较低,但随着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经济发 展壮大,公司制农业企业将成为农业企业化、现代化发展的主要方向与目标。 随着现代农业进程的不断迈进,各个组织形式(未来的农业组织有引领型、服务 型、生产型)都在经受考验,但重点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的发展同时也证明了, 它是各国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进步的一条普遍途径,是推动农业发展市场化、专业化、组织化的必由之路,也更是现代农业组织形式的必然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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