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16日,浙江省诸暨市史志办和诸暨市人民政府分别给浙江省方志办、萧山区政府致公函:要求其维护历史真实,撤销或更改《萧山市志》造假“西施故里”的所有内容。
西施故里之争持续多年。但是,早在2006年,官方对此争议就给出过认定。当年6月10日,也就是第一个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日,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的第10项为属于诸暨市的“西施传说”。2007年,文化部又将国家级地域文化研究中心“中国西施文化研究中心”永久落户于诸暨,这也算是对诸暨是西施故里的再次认定。西施故里“诸暨说”和“萧山说”的对垒,终于以“诸暨说”大获全胜而告终。
按理说,一切都已尘埃落定。
然而,2015年,《萧山市志》却将2500年前的古人西施,第一次列入现代《萧山市志》头号人物传,并第一次喊出萧山是勾践卧薪尝胆之地。2016年,萧山打造大型实景音乐剧《西施》,请来了谭盾,投资2.58亿元,要唱响“萧山是西施的故乡”。2017年新年伊始,萧山有关部门在省城杭州地铁2号线上,轰轰烈烈地打出宣传语:千年古镇,西施故里,活力临浦!诸暨认为这是真正的虚假广告。
萧山的这一系列动作,让这场争论进入了白热化。才有了近日诸暨市史志办和诸暨市人民政府分别给浙江省方志办、萧山区政府的一纸公函。同时也让沉寂了一段时间的西施故里之争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
其实,近年来,类似“西施故里”的历史文化名人故里争夺层出不穷,公众早已司空见惯。从黄帝、炎帝、老子、孙子的故里被争抢,再到三地共抢一个朱熹等,甚至连文学名著中虚构的人物也不能幸免,比如山东等多个地方就要争做“大圣故里”。更有甚者,只要是历史上有的,无论真假、好坏都要一争到底,连《水浒传》中恶名昭著的西门庆,竟然也能引起多地争夺。有人因此总结称这是“伏羲东奔西走,黄帝四海为家,诸葛到处显灵,女娲遍地开花,观音菩萨选美,齐天大圣找不到家……”
透过这些事件,我们或许能感受到人们对历史文化的珍惜,各地人民对名人的敬仰。然而,这样赤裸裸地争抢,真的只是因为崇敬名人吗?
争夺“名人故里”,恐怕有不少地方政府是基于一个“利”字吧?我们都知道,每一个历史文化名人背后,都是一个可供利用和开发的巨大资源,一旦开发利用好了,就是一本稳赚不赔的经济账。正如曾有学者所说:“名人故里之争,其实是争夺一个标志性的、有吸引力的、具显示度的文化旅游资源,以此提升该地区在全国或者省市的知名度。有了影响力就会有客源,就可以吸引投资,带来收入。”
其实,用历史文化遗产来扩大本地区影响,通过适度开发从而发展地方经济,这样的做法无可厚非。然而眼下我们所看到的名人故里之争,往往只看到了地方对于文化遗产中经济价值的追求,却忽视了文化遗产利用的真正意义。有的地方甚至为了商业开发而造出一些并不拥有真实历史信息和历史文化价值的“假古董”“假遗产”,严重伤害了我们的民族文化。
名人故里之争,可争议,却不应该演化为地区间甚至地方政府间的争夺。即使“争”,我们也要注重文化价值的保护,不能唯“名”是图、唯“利”是图。要知道,“名人故里”之争,争来的不应只是利益,更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