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2017年1月19日以《关于准予设立安徽塔川国家森林公园的行政许可决定》(林场许准[2017]17号),批准设立塔川国家级森林公园,现根据规定将有关内容予以公示。
一、准予设立的森林公园名称和级别:名称为“安徽塔川国家森林公园”,级别为国家级森林公园。
二、经营面积:2129.66公顷。其中林地面积2106.1公顷。
三、行政区域位置:安徽省黟县。
四、地理坐标和四界范围。地理坐标:东经117°59′30″——118°03′09″,北纬29°58′47″——30°02′09″。黟县宏村镇星光村石灰岭岭头(沿石灰岭山脊、甲溪岭山脊向南至)历舍岭山顶(沿山脊向东下至)宏村镇泗溪村界(沿村界至)里彩园山山脚(沿里彩园山脊至)黟县与休宁县界(沿县界向南、向西,跨宏儒公路至)黄龙尖(沿山脊向北至)木坑山顶(沿山脊向南至)宏村镇塔川村界(沿塔川村南端村界向西至)奇墅湖东岸和尚田(沿湖岸至)丰登公路石宕(沿东山顶山脊向北至)宏村镇宏村村界(沿村界向西至)宏儒公路(沿公路向北至)宏村镇大同村界(沿大同村与塔川村界向北至)降脊(沿山脊向东至)山前山顶(沿山脊向北至)高庵望向台(沿山脊向东至)黟县宏村镇星光村石灰岭岭头。范围不含宏村镇塔川村、星光村建设用地48.67公顷,耕地157.3公顷。
五、期限:2045年11月30日。
凡在塔川国家森林公园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应严格遵守森林法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有关法规规定。
特此公示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八日
安徽省塔川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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