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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爱夜店(下)——半上流社会?

 昵称22998329 2017-03-09



今天推荐的作品是《人民爱夜店》,作者卢悦,刊于《时尚先生》2009年8月刊。文章篇幅太长,分上中下三次推送。


在中国的特稿写作市场中,由于作者多为社会记者出身,选题覆盖半径有所局限,“苦大仇深”型的题目占比较多,而相对较少聚焦于沸腾火热的现代都市生活。当然,这绝对不是什么过错。不过,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其他值得观察记录的角落。本文即是一例,大都市浮华物欲的一面,在作者笔下活灵活现。


尤其值得一提是作者颇具个人辨识度的写作风格。由于从事特稿编辑采写,我日常要阅读大量相关作品,其中很多文章,似乎很难挑出多少毛病:采访扎实,结构工整,叙事流畅,各方面都过关,但就是让人记不住。为什么?因为文字没辨识度。反观一些技术上有瑕疵的作品,优点也很鲜明,个人辨识度很强烈,让人过目不忘。怎样算有辨识度呢?一个很简单的标准,拿来一篇文章,先把作者名字删了,如果读者还能辨认是谁写的,说明个人辨识度很强。


另外想说的一点是,最近两三年,很多读者有一种发现了新大陆的感觉,「时尚杂志」怎么突然开始做特稿?其实这一感觉并不准确,早在七八年前,我所供职的《智族GQ》和另一本优秀的杂志《时尚先生Esqueire》就已开始在特稿领域精耕细作,只是当年的很多作品从未经历过网络传播,不为人所熟知而已,本文就是一例。未来一段时间,我会努力将它们一一打捞出来,让好作品绽放应有的光彩。



《人民爱夜店》

作者 | 卢悦

刊于《时尚先生》2009年8月刊



就在半梦半醒之间


作为一本一向宣扬高品位生活的杂志,你一定奇怪为什么我们要做夜店专辑。这十年来中国最大的进步就是人们敢于承认自己的欲望了。面对欲望我们不是像过去那样压制,而是引导排遣,以求和谐。


其实上流社会才更具备下流的条件,所以我们也必须重视高端人群的低级趣味。


夜店,为什么让人这么上瘾呢?因为它存在于残酷的真实世界和完全虚拟的网络世界之间,属于一个灰色中间地带。这一灰色,想象空间和存在感都无限放大,造就一个充斥黑暗和噪音的世外桃源,数不清的快感神经在此沸腾。当我们评判一座国际化大都市的可爱程度时,通常不会提白天的科技含量,而是钟爱夜晚的狂欢指数。



半上流社会


不管怎么说,夜店还属于小众社会,因为这种能对人产生致命诱惑的东西,必定伴随暴利,所以不是每个人都能消费得起的,但你能说这里是上层社会吗?虽然达官贵人们都曾随风潜入夜,但绝对希望润物细无声。哪位企业家会讲出自己夜夜歌舞升平呢?不过一些豪华车品牌确实已经开始在知名夜场门口摆放展车了。


还记得几年前一位知名男演员在酒吧门口被人绑架的消息吗?原因是他开着X5,看上去很有钱。当时有位在洛杉矶当过8年警察的华人评论此事,说类似事件不会出现在LA,因为那里的富人和平民住在不同的区域,进不同的娱乐场所,甭指望在夜店能碰见科比。而中国的新兴富人,自认为是阶级,其实双脚还在泥土中,基本还是与民同乐状态,并陶醉于在平民堆里显富,比如在夜店门口猛踩一脚跑车油门。用鱼龙混杂来形容中国的夜店再合适不过了。


提起马会,你印象中一定反映出高端会所气派,那夜场呢,我觉得是声色犬马会。马会的核心意义不在于玩马,而是能在一种轻松的气氛中接近权贵,以求商业目的。比如某位政要,在办公室里,他连5分钟都给不了你,但在马会里,大家从共同的爱好聊起,谁还端着架子呢,没准聊上半小时,好多真实目的就带出来了。夜场也如是,都到这儿了,酒也端上了,领带也解开了,姑娘也搂上了,这时候你要还想装回深沉拿架子,那你在别人眼里就成病人了。有想法的小弟过来叫声大哥敬杯酒,此时正是时候。


李金是Cocobanana销售总监,年纪不大,已经在几个场子里做过主管,人脉横通。她手机里有几千个客户电话,其中不乏一些高干子弟、演艺人士和知名企业家,这样一只手机如果丢了,你可想而知又有多少名人的电话将在网上公布出来,所以她的电话本里从来没有真人名。熟人压根不写名,看号码就知道是谁,稍微不好记的就用代号,比如大毛、二毛、三毛以此类推。她说业内有位前辈,手机里上千个电话,愣是一个人名都没有,还都知道是谁,这就叫专业素质。有不少人为接近权贵找她给引荐,引荐倒不是难事,打招呼喝杯酒的面子是有的,可有一样,白天晚上可不是一个人,也许昨晚你们已经喝大还抱着哭了一场,托付的事满口答应,第二天再打电话过去,对方连你是谁都忘了。你也别骂人白眼儿狼,大家出来就为放松,谁叫你动机不纯呢?你琢磨那场面,几个半熟脸朋友把你紧紧抱住,借着酒劲感叹兄弟情长,说咱哥儿几个将来一定做一番事业,其实心里都明镜儿似的,不就惦记那点事吗,还不如直说出来,半梦半醒的嘴脸着实可怕,这样做玷污了酒带给人的快感。不过也有当量相似的人在夜店里结成生意伙伴的时候,少。


身份的焦虑


人是要通过他人的评价来确立自己的存在感的,特别是那些和自己身份、年龄接近的人。有些人没法通过工作创造的价值来衡量自己的价值,就只能诉诸其他手段。比如一个富二代青年,钱不是问题,可怎么赢得他人尊重呢?也没干什么,别人夸他什么好?那就去夜店开酒呗,一晚上开两三万的酒,坚持一周,这就算在江湖上扬名立万了,你放心消息传得很快,几个场子转下来,你就发现所有经理都对你笑脸相迎,每桌都有认识人,美女环而绕之,满足感油然而生。


前文提到夜店存在于真实世界和虚拟的网络世界之间,我们在真实世界得不到的东西,就希望到虚拟世界中去寻求,但得到的满足感也是虚拟的,自我麻痹。夜店给了人们第三个出口。


简单的说,就是半真半假。你不能把在这里得到的尊重和快感完整的保留到白天,别指望大众颂扬你在夜店开酒的威风;但那种被关注和泡妞成功的喜悦却是真真切切的,每天在这个固定时间里,人的存在感得到最大体现。说实话好多人在白天都无法得到确实的存在感。


英国作家阿兰·德波顿在大作《身份的焦虑》中提到:“焦虑是我们对自己在世界中地位的担忧。为何身份问题会令我们寝食难安呢?因为身份高低决定人情冷暖,当我们平步青云时,他人笑颜逢迎;而一旦被扫地出门,就落得人走茶凉。我们的“自我”或自我形象就像一个漏气的气球,需要不断充入他人的爱戴才能保持形状,而他人对我们的忽略则会轻而易举地把它扎破。”这就好解释为什么有人要天天去造,因为他需要给自己不断打气,被尊重就有快感,这么说吧,夜店里放这个快感球,你去了就能拿到,不会失手,你去不去?


唐会总经理李翔说大家出来玩就是讲个面子,夜店像没有硝烟的战场,男人比什么:比谁门口停的车帅,比谁定的位置醒目,比谁开的酒多、比谁带的姑娘华丽漂亮。进门给让到VIP区,经理过来打招呼待如上宾,点得多店家还会送酒。上周他们接待了一批德国慕尼黑皇家芭蕾舞团的演员,对方定位后提出能不能在进场后提供黑衣保镖护卫,觉得那很威风,他们在上海时有过类似礼遇,看来也不光是中国人好面子。


风月无边


我有一个朋友,并不雄于资财,但经常去夜店串场,据说收获挺大。我就纳闷,哪次去夜店不都那点事吗,大喝、交友、喝大,回家,一月有一次还不够啊?你猜他怎么回答:“那是因为你还没吃到甜头呢。”什么甜头他解释了一下:不错,每天程序差不多,大喝、交友、喝大回家,但是和谁回家很关键,要老和不同的人回家,当然乐此不疲了。在他的手机电话薄里,有很多人的姓名后面加了一个“办”字,开始大家都理解为是办公室的电话,后来明白了,“办”就是办过了。


我总结90%来夜店的人还是色憋的,核心是性,当然这社会的核心也是性,不奇怪。有一夜情、一月情都可以,只要大家都认可这种规则,又在可控范围内就成。有些男士在夜店也戴着结婚戒指,傻吗?


不傻,这是给自己减少麻烦,告诉那些有意交往的异性,咱们的关系能发展到哪一部,如果对方很在意这些,也没必要浪费时间。这种“外食”行为没准还能确保婚姻的长期稳定呢。


关于猎艳,很多过来人讲,并非帅就能受欢迎,很多人气特高的男士,功夫还在嘴上,能说。有些人因自信而散发出魅力,形成一种气场,引得很多女士往前凑。还有一条规律,通常越想得到的东西越得不到,比如你一心要把一个姑娘灌醉背走,动机过强,基本很难如愿,而那些经验丰富的人,得手次数多,也就不急着下笊篱,陶醉于勾引过程,这么一来,反倒更容易成功。


不少夜店里有助场小姐,为吸引男性顾客搭讪,但店家都排斥性交易,这里玩儿的是情调。有位仁兄在同伴羡慕的眼神中从场子里带走一位美女。第二天一早,美女提出昨晚跳舞时扭伤了脚,需要500元看病,他给了,并对朋友解释说真的是出于同情,大家说你别自我感觉良好了,你这就是遇到应招女郎了。苏西黄的老板Anson的观点是:应招女郎会毁掉客人整个晚上的美妙感觉,本以为是自己魅力大,结果落空,从此恨这个地方,所以一定要杜绝。


能产生巨大快感的游戏,通常也是危险的。有个在北京工作的意大利人,几乎每次在夜店打猎都有收获,他甚至戏称这里是“Meatclub”。他最恨中国女孩在他面前说:“我是个传统的女人”。是的,越传统的越好得手。更离谱的是,他的一夜情经历从没采取任何保护措施,说自己有强烈的第六感判断这女孩是不是乱来的人,目前还未中招。那天在场子里玩,同伴让我注意一个女孩,很漂亮,戴着白色发带,穿着闪亮的背心。说这女孩在夜店圈儿很有名,好几个男人给她信用卡供她花销,不过她最近得了艾滋。这个消息传出,真不知有多少人要去检查身体。望着这个鲜活跃动的生命,我想,上帝创造艾滋也许就是用来约束人的欲望的。她依然绽放在这儿的原因是什么?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也许是不希望孤单地离开吧。


请别把夜店只当成男人的猎场,与“泡妞”相对应的动词是“抠仔”。这词已经反应出女性在经济独立后表现出的自主精神,要主动寻求快乐。三五成群的美女来到夜场,自己买酒,也很尽兴,让她们主动搭讪男人可能比较困难,但没带男伴来就已经是一种邀请了,出于礼貌,你应该上前敬一杯。别拘着,李敖怎么说,你不敢和美女搭讪,无非是怕落空丢面子,你爱自己的面子难道胜于爱这个美女吗?如果女士把男朋友带来夜店,也会被女伴们排斥在外,因为这会让大家丧失很多机会。


既然在迷幻世界里,夜场恋情也就不求什么结果,只选取爱情中最好的那部分,调情与性爱,不履行责任。没有家长礼短的琐碎,也谈不上背叛的伤害,反倒简单。不过在夜店里会不会找到真爱呢?还是有的。如果你是个还算靠谱的男人(我们已经不能说谁是好男人了,因为没有),你会想:在场子里不会遇到本分女人;同样一个还算靠谱的女人来这儿也会抱有相似的态度,其实你们还都算基本靠谱的男女,需要机会认识。苏西黄的老板Anson说他们从开业至今,已经促成了10对姻缘,包括他自己。无心插柳的时候也会出现意外收获,但别目的性太强。


你琢磨吧,凡是能卖高价的东西,必定能满足人的更多需要。夜店的风靡不是偶然的,它从人的本质中提炼出那么多产品,拨弄着快感神经,挣得个盆满钵满。不过最近夜店产业也在高峰后下滑,虽然不断有年轻人涌入,但也有很多人玩不动就退出了,总体人数稳定,但新店还在辈出,抢人呗。市场还在召唤能满足人更多需求的产业出现,你也帮着想想,没准下一个风流人物就是你呢。



夜晚的革命


李洋是一个资产过亿的房地产老板,他在夜店圈里比较有名,他认为在夜店里你才能看到中国人真实的模样。


越成熟的城市越安静?


李洋刚从不丹回来,那里的夜晚就像我们置身的酒吧一样安静,虽然一部分和经济原因有关系,但更多是受这个国家的文化影响。不丹这个国家有60%的公职人员是在国外留学的,但是他们没有一个滞留在海外。不丹电视台的制作人告诉李洋:因为在这个地方有方向,而他们在西方没有方向感。他说,我们一回来,只要一看见寺庙,一看见经藩,一看见僧侣,就知道我在哪,我要去哪,我要干什么。


导游带他们去当地的夜总会,去了以后发现那个夜总会几乎空无一人。店主解释,按照宗教,今天是不出来活动的。在这个地方,宗教管理他们的欲望,而且他们感到很满足。


李洋经常出国,除了纽约、洛杉矶这样的城市以外,国外的很多城市的夜晚并不如中国的城市那么热闹。很多酒吧到了12点就会歇业,不像中国的很多夜店通宵达旦。中国的夜晚欲望正处在赤裸裸的宣泄的时候,这些城市的夜晚看上去特别热闹,更有活力,更有色彩,更有声音。而有时你到了欧洲、美国很多城市,到了晚上会奇怪,这些人都去了哪里?后来问当地的朋友,他们说,很多人都去陪老婆孩子去了。


而在中国当下,有非常多的晚归丈夫,不回家的妻子。李洋觉得这是过去憋得太厉害了,我们正在散“邪火“。


李洋也觉得中国目前的夜晚从硬件上已远远超过了很多西方国家的夜店,这个社会刚刚发展到物欲横流的时候,全社会积攒了许久的欲望非正在喷薄般的宣泄。对很多中国人来说,晚上是所有的欲望最能够表达,而又能够释放遮蔽的一个时间,因为很多欲望白天可以表达,但是不能遮蔽。很多人从中找到了一个释放的空间和出口。


在宗教弱,世俗生活比较强大,又处于现代化的发展初期转型的社会里,前一阶段潜抑的欲望突然大爆发,夜店就变成了最好的舞台。


李洋觉得,城市街道夜晚的灯光都夜总会化了。他曾对一位领导说,你搞的亮化工程,无非是把夜总会里边的灯光弄到外边了,一到这里,第一个感触就是这里欲望都市。


那领导错愕,这不是他想要的,但整个社会都“夜总会化了”他也被裹挟其中而已。夜总会的灯光是撩拨欲望的。好的灯光都是含蓄的,都是收着的,不信,你去一些五星级酒店去看就会有这种感觉;只有夜总会的灯光是刺激性的,撩拨你的,像站街女郎似的,眼光是直愣愣的,良家美女见到人是含羞。城市化初期的夜晚,“眼睛”也会这种直勾勾地,灯光是袒胸露背的感觉,城市是大声喧闹的,吆五喝六的,而到社会成熟一定时候,DGP过了一万美金之后,开始含羞待放,到成熟社会欲望都穿上衣服了,走路就得节奏放慢,说话声音就放低,城市的夜晚又恢复到有节制的参与。夜晚的形态,跟文化有关,跟阶段有关。


有个朋友告诉李洋,说夜总会的主要的客人群体已经过度都到第三代了。第一代是做买卖的个体户,第二代是公务员,第三代是科教文卫。有一次,李洋跟一个西部的夜总会老板聊起这个,他非常赞同:他说现在三个最好的大包房,每个包房都有一个校长的局。李洋奇怪,问为什么?对方回答,无非是为升学,评职称,发表论文什么的。李洋已经好久不去夜总会了,前一阵一个出版集团的董事长,说晚上聚聚,结果聚会地点居然是一家夜总会。


李洋觉得这三拨客人是去“补课”去的,在这三代客人年轻的时候,花花世界还没诞生,所以当他们年纪大一些的时候,就特不平衡,所以也非常想疯狂一把。他们的消费方式都是前消费时代的模式,工作娱乐一体化,下一代的商人、公务员和科教文卫很可能就不是这种形态,因为他们都“按部就班”的玩过了。


娱乐和生意分手


最早,夜生活是跟生意捆在一起的,而不是追求自己的个人感受,舒服,交友。早年李洋认识一个广东老板,这个老板他几乎天天晚上都在夜总会,每次消费一两万。这个哥们耍得最狠,到哪个城市全是这一套,晚上就往那一坐,所以到了娱乐场所都把他当大爷。


夜总会是他的第二办公室,每天他吃完饭自己就去了,坐下来开始打电话,攒局,把认为不错的哥们,都忽悠过来,去了以后就互相给你介绍,彼此之间都熟了,弄到一两点钟,宵夜,一两万就造完了。


李洋这么见过他几次,觉得很累,就不怎么去了。他后来问那个老板,你这么造身子不行,天天那么弄,哪有时间管公司?而且你每天造这么多钱,公司还混不混了?他说,大哥你不知道,我就靠这个赚钱,我们这个公司是只许我花钱,不许别人花钱,你的公司都花钱,你不花钱,所以你觉得你管得挺好,你一年可能就花五十万,底下那么多人帮你花,花了五百万都有。他说,我们这个简单,就我一个人花五百万,一天花两万,一年也就600万,其他人不花钱,其实省钱的。


要搞工程,一定要花本钱搞好关系,如果底下人都花钱,关系都跑到底下人那去了,最后和你也就没什么关系了,让你的部下越来越强,你自己越来越弱。他给李洋算了一笔账:如果拿到一个工程假定说五千万,就有一千万以上的利润,玩的时候只要找一个五千万的工程,这一年,公司全养活了,其实哪只是五千万,他每年至少干十几亿的工程,效率很高啊。李洋哭笑不得。


过了好多年以后,再见那个老板,发现他身体确实不行了。李洋问他最近生意如何?还在夜店耍吗?他说不能耍了,生意一直不好,公司已经萎缩一年大概只能做一两个亿的活儿了。


社会变了,现在做生意不纯看人际关系了,逐步要看公司的质量,管理,设计。


李洋也曾劝过他,我们让俩公司的底下人谈,别老咱俩谈。他觉得还是自己谈效率高,不会出猫腻。但现在个人英雄主义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要招标,要专业,要考核信用,吃吃喝喝没用了。由老板对老板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而逐步变成了公司对公司,系统对系统,专业对专业的时代。这一下那个老板就被甩出去了。


现在娱乐归娱乐,商务归商务,他那时候是娱乐和商务裹在一起,白天不认真做企业,不提高自身的实力,晚上光娱乐,用娱乐搞定人关系,白天到人家那一投标,你还是拿不到项目。


当我们市场成熟的时候,我们的文化也就随之成熟,我们的欲望就会更细化,更纯粹。


现在夜店也在细分,真正的生意谈事的地方,一般都在一些安静的会所,这种地方更私密,大家谈的问题也更深入,了解得更透彻。


谁的灯在亮


李洋觉得,夜店吸引更多的是年轻人,群体活动。年轻人更外向,更直接,形式比内容重要,情绪比情感重要。但情感都是在缓慢的地方发生的。年轻的时候喜欢听旋律,年纪大了会关心唱的是什么,很多人真正成功以后不再需要那么多宣泄。


痛苦的沉淀和发酵,最后变成了香味,这叫智慧。年轻人留不住痛苦,所以他只有聪明,机巧,而没有智慧,今天有痛苦,喝一顿酒,晚上一跳舞没有了,第二天想不起来什么了。


一次,李洋到九江著名的浔阳楼吃饭,干脆把整个楼全包了,在楼上自己摆了一桌酒菜,对月独斟,那时浔阳江水还很大,人的内心世界和外部的水,都在汹涌。李洋觉得这才是人生至乐,当你到了一个境界的时候,你会越发地需要宁静,越发地想要远离喧闹,远离人群。这样的时刻,李洋都很珍惜。


但现在社会浮躁到让年纪大的人也无法发酵和沉淀了。在古代,专门有这个一个阶层是负责陈酿的。那就是文人,他们很闲适,专门搞情趣、娱乐,会给整个社会的夜生活提供养分,他们的夜店是在秦淮河上的花船,但在建国后,这个阶层整建制地消失了。也许这个阶层在不久的将来还会回来,因为物质极大丰富后,我们的夜晚就会越发的丰富,它必然会成为我们生活中越来越重要的东西。


李洋觉得,夜晚是一个很有趣的视角,夜晚最能体现一个社会的巨大变革的进步:晚上过了10点,你会发现,公家的店很少开灯,开灯的都是私营经济。也就是说私营经济支撑着中国的夜晚。诸葛亮夜观天象,如果晚上灯亮了很多,而大部分都是民营的,你就知道中国社会给民营企业的空间在增大。


白天归上级支配,夜晚归自己支配,如果我们越来越懂得支配夜晚的生活,说明我们越来越解放,越来越自由。在李洋的年轻时,在大街上手拉受都算一种“犯罪”行为,对他而言,这个时代已经天翻地覆。



「何瑫的写作工坊」是《智族GQ》总主笔何瑫发起的写作社群,分享优秀作品,提供写作建议。写作从来不是职业作者的专属,乃是每一个渴求成长进步的人应当重点学习掌握的「元技能」。一个人的观察、逻辑、思考能力、与人沟通的能力、自我管理能力……等一系列在现代社会生存所应具备的至关重要的能力,都会在写作能力提升的道路上,得到全方位的精进。微信扫码可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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