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在各大节假日新闻中,反复出现诸如“XX景区女厕所排长队”、“景区女厕前排长队,大妈内急难耐闯男厕”的所谓热点,着实让人哭笑不得! 舆论纷纷呼吁,要求相关部门行动起来,解决女性“如厕难”问题。在2016年底的第四个“世界厕所日”,住建部向社会发布公厕新标准,将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比例提高到3:2,人流量较大地区为2:1,以缓解女性厕位紧张的问题。有网友调侃,女同胞为坑位而战日子终于要到头了! 公道话:女厕排长龙现象并非一直存在为何公共厕所厕位一直男多女少?其实这是有据可循的。1988年颁布实施的《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明确规定,男女蹲(坐)位 “设置比例以1:1或3:2为宜”。为什么会如此设置呢?这并非“砖家们”敲脑门随意想出来的,而是经过了调查研究和论证的。上世纪90年代之前,社会上“男主外女主内”传统思维占据主导,加上当时居住条件不似如今,不是家家户户都有自己的厕所,很多女性如厕都用家中的马桶,而男性则到附近的公厕“方便”。 随着时代变迁,人们的居住条件发生了质的改变,公厕解决的不再是居民日常如厕问题,而是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临时如厕问题,因此相应的设计也需要作出改变。2005年12月,我国开始实施新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其中规定公共厕所应适当增加女厕的建筑面积和厕位数量。“厕所男蹲(坐、站)位与女蹲(坐)的比例宜为1:1—2:3,独立式公共厕所宜为1:1,商业区域内公共厕所宜为2:3。”当然,文件中没有强制要求一定要这么设置,只是作为一个指导意见。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大量公厕是2005年前建设的,在文件出台后未要求进行强制性改造,因此厕位失衡现象也就拖了下来。 学先进:厕位配比要体现实事求是中国香港:香港政府于2012年2月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建议修订有关的建筑物规例。建议修订包括按照对不同类别场所内男性和女性使用人士数目的评估,提升卫生设备供应的标准,以及采纳1∶1.5的比例用作估算处所内男性和女性人数。把女性轮候女厕时间缩至1.5分钟。因此,商场百货公司、电影院和公众娱乐场所内的女厕数目平均增加约60%、160%及185%,效果立竿见影。 中国台湾:台湾地区在2006年修正了“建筑技术规则”,明确规定车站、学校、电影院的“男女公厕比例为1∶3”,还规定未来新建筑都要依照规定办理,否则拿不到建筑执照,这招还是很管用的。 新加坡:2014年宣布环境卫生指导原则的检讨和修订结果,并为厕所设计和设施推出一系列更具包容性的新标准。新标准规定在繁忙时期出现大群人潮的商场、戏院、会议和会展厅、地铁站和巴士转换站,都必须增加女厕所数量。据统计,女厕所数量和男厕所数量比例从1∶1调整为5∶3。 美国:有12个州已于上世纪90年代初通过了保证“如厕公平”的法案,这些法案要求兴建更多的公共厕所,并将女厕所的数量增加两倍。以芝加哥一个可容纳6万人的体育场内的公厕为例,最早之前有关卫生设施建设的条例规定,为男女各提供66个厕位,即总共132个厕位。而2003年的新条例则规定,男性的厕位数量为205个,而必须为女性至少提供410个厕位。 评当下:及时调整规定也是进步公共厕所男女厕位从3:2调整为2:3,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厕所的事儿虽“小”,看起来并不那么重要,也不那么宏大,却关乎百姓的生理需要。只要是老百姓的事情,就没有小事。此番通过法令形式,将男女厕位比例调整过来,是尊重人性的体现。当然,在一些人流密集区域,公厕使用率高的地段,除了设置“女多男少”厕位比例,更要适当增加厕位总量,提升厕所设施档次。 现代社会更强调人们的体验性,厕所也不例外,我们决不仅仅满足于“有”,更要向“优”迈进。所谓“优”就包括从容“方便”,最起码的就是对数量的要求,如果没有数量作为保证,恐难从容。当然,除了解决厕位配比之外,针对特殊对象的第三卫生间也应该加大建设力度,使更多人群受到个性化的人文关怀,用行动落实“以人为本”。 (作者 孟断,本文原创,欢迎转载,注明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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