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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出台农牧业发展扶持政策,扶持力度空前!

 Hongwei0951 2017-03-11


西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吉县农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

西政发〔2017〕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区、市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西吉县农牧业发展扶持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吉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7日


西吉县农牧业发展扶持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自治区1号文件及中央、区、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县委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县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精神,大力发展“一特三高”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全产业链,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快速发展,结合我县农牧业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今年,我县农牧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县委、政府“4156”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农牧业“3456”发展思路,以脱贫攻坚为统揽,以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整合财政资金为切入点,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主要目标是:2017年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115万亩,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杂粮(油料)生产基地稳定在90万亩,紫花苜蓿留床面积达到75万亩,牛、羊、禽饲养量分别达到45万头、100万只、300万只,肉类总产量达到6.49万吨,禽蛋产量达到0.75万吨。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支农资金由财政直接补贴向财政与金融信贷相结合,撬动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形成农业多元投入机制。

——市场引导,因地制宜。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种植、养殖结构,市场需要什么,就种什么养什么。根据每个村的实际,遵循群众意愿,优化产业布局,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规模。

——分类施策,区别支持。对不同经营主体采取不同的支持方式,涉农企业主要以贷款担保、贴息和引导基金支持为主,对引领产业发展作用突出的适当给予补贴;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以风险补偿、贴息、实物租赁支持为主,兼顾直接补贴;普通农户主要以直接补贴支持为主,兼顾贴息。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当年脱贫销号村为主,兼顾2014年、2015年、2016年、2018年脱贫销号村巩固提升和产业发展,进一步整合资金,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稳定增加农民收入。

——联农带农,促进融合。坚持“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方针,注重支持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带动农户增收效果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从价值链提升中得到利益。

——绩效考评,扶优扶先。坚持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根据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实际和资金投入方向,科学合理地确定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产业考核办法和绩效评价标准。建立健全竞争性激励机制和资金分配机制。

——稳步增长,持续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项目资金支持,优先保障并稳步增加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支出;保持“十三五”期间支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发展方向及扶持方式

       按照自治区产业发展政策,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整合项目资金,扶持示范基地、示范园区和脱贫销号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一)直接补贴

1.马铃薯产业。以打造全国马铃薯种薯生产大县和薯制品生产加工强县为目标,按照“马铃薯种薯繁育、鲜薯外销、淀粉生产、主食开发”四薯并进的路子,推动产业扩量提质。

(1)原种繁育。推广马铃薯脱毒种薯“农户自繁自用,企业繁育供种”模式,建设原种繁育基地1万亩。由农牧部门组织采购原原种5000万粒。其中:当年脱贫销号村农户免费发放2000万粒,每户500粒,每粒0.40元,种植0.1亩,自繁自用;由种薯企业或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种薯生产基地,按照1:1标准配发3000万粒,每粒0.20元。补贴资金1400万元。

(2)一级种繁育基地。在贫困村建设一级种繁育基地10万亩,其中,当年脱贫销号村建档立卡户建设5万亩,每亩供应种薯100公斤,每公斤农户自筹0.60元,补贴2.00元,每亩补贴200元,补贴资金2000万元。

(3)一级种薯推广。在贫困村推广一级种薯15万亩,其中,当年脱贫销号村建档立卡户种植5万亩,每亩供应种薯100公斤,每公斤农户自筹0.60元,补贴1.80元,每亩补贴180元,补贴资金2700万元。

(4)种植补贴。当年脱贫销号村建档立卡户每种植1亩马铃薯,经验收后,再累加补贴100元,每户补贴不超过10亩,共补贴10万亩,补贴资金1000万元。

(5)主食化专用品种推广。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力度,支持具有种薯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集中连片种植夏波蒂、大西洋、布尔班克等马铃薯主食化专用新品种5000亩,每亩补贴400元,补贴资金200万元。

(6)马铃薯研究中心建设。加快产学研深度融合,建设集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种苗供应、质量控制等功能于一体的马铃薯研发中心。建设马铃薯质量监控中心2500平方米、防虫网室20000 平方米、智能温室2000 平方米、种薯晾晒棚3000平方米、标准化种薯贮藏窖1200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50台(套)。安排资金3000万元。

(7)种薯交易市场建设。建设2个集信息发布、检验检测、成果展示、仓贮物流、电子商务等功能于一体的马铃薯种薯交易市场。对年交易马铃薯5万吨以上的每个一次性补贴500万元,安排资金1000万元。

(8)种薯贮藏窖建设。扶持贫困户及其它经营主体建设种薯贮藏窖,对建设60吨标准化贮藏窖每座补贴2万元,10吨标准化贮藏窖每座补贴0.6万元,补贴资金1100万元。

(9)马铃薯加工。对年加工马铃薯5万吨以上的企业,每加工1万吨补贴2万元,补贴资金50万元。

(10)高新技术推广。建设原原种气雾法生产线1万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200元,补贴资金200万元。

(11)统防统治。开展马铃薯晚疫病防治11万亩,每亩药剂补贴40元,补贴资金440万元。

2.草畜产业。以打造六盘山区肉牛养殖大县和全国安格斯肉牛繁育基地为目标,坚持走“家家种草、户户养畜,小群体、大规模”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并重的路子,推动产业扩量增效。

(1)牧草种植。全县计划种植紫花苜蓿、青贮玉米8万亩,建设10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各6个,验收合格后,每亩补贴100元(示范基地每亩补贴150元)。补贴资金900万元。

(2)铡草机。对养殖肉牛(驴)5头以上或羊(鹿)30只以上。当年脱贫销号村建档立卡户购置4吨以上铡草机在享受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外,县级每台累加补贴1500元,购置4吨以上揉丝机县级每台累加补贴2000元;其他养殖户购置4吨以上铡草机在享受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外,县级每台累加补贴500元,购置4吨以上揉丝机县级每台累加补贴650元。补贴资金800万元。

(3)饲草调制。支持经营主体开展优质牧草生产,对加工调制全株青贮玉米、包膜青贮苜蓿20吨以上,每吨补贴100元,共调制全株青贮玉米、包膜青贮苜蓿10万吨;鼓励养殖场(户)和养殖合作社收储作物秸秆,对收储作物秸秆100吨以上,每吨补贴100元,补贴2万吨。补贴资金1200万元。

(4)饲草料配送中心。建设年加工饲草料1万吨以上的配送中心5个,每个补助50万元,补贴资金250万元。

(5)“见犊补母”。 引导农户养殖基础母畜,做到肉牛、肉驴“见犊补母”政策全覆盖。对饲养基础母牛(驴)的农户,每繁殖成活1头犊牛(驴),补贴800元,补贴母牛(驴)6万头,补贴资金4800万元。

(6)肉牛改良。采购西门塔尔、安格斯良种肉牛冻精6万支,每支10元;液氮4万立升,每立升补助10元;建设黄牛冷配点20个,每个补贴3万元。补贴资金160万元。

(7)基础母畜扩量养殖。当年脱贫销号村建档立卡户从县外调购基础母牛(驴),每头补贴2000元,调购2万头。养殖黑山羊母羊(猪),每只(头)补贴500元,养殖2万只(头)。养殖肉羊基础母羊,每只补贴200元,养殖3万只。户均补贴牛(驴)不超过5头、黑山羊(猪)不超过20头、羊不超过50只。补贴资金5600万元。

(8)珍珠鸡养殖。当年脱贫销号村建档立卡户养殖珍珠鸡100只-500只,每只补贴20元,补贴40万只,补贴资金800万元。

(9)蜜蜂养殖。对全县蜜蜂养殖户,养殖10箱以上的,每箱补贴400元,补贴1万箱,补贴资金400万元。

(10)养殖示范村。对全县10个肉牛养殖示范村户均存栏肉牛10头以上(基础母牛6头以上),新建60立方米以上青贮池1000座,每座补助5000元;对全县4个肉羊养殖示范村户均养殖肉羊基础母羊50只以上,每只补贴100元,每户最高补贴5000元,每村补贴示范户最少50户;对全县2个黑山羊养殖示范村户均养殖黑山羊20只以上,每只补贴300元,每户最高补贴6000元,每村补贴示范户50户;对全县2个肉驴养殖示范村户均养殖繁殖母驴5头以上,每头补贴1000元,每户最高补贴5000元,每村补贴示范户50户;对全县2个珍珠鸡养殖示范村户均养殖珍珠鸡200只以上,每只补贴20元,每户最高补贴4000元,每村补贴示范户50户。补贴资金900万元。

(11)养殖场。按照“五化”标准,新建存栏50头(只)以上规模牛(驴)场20个,每个补贴10-20万元;新建存栏200只(头)以上规模羊(鹿、猪)场30个,每个补贴10-15万元;新建养殖1万只以上规模禽场20个,每个补贴10-15万元。补贴资金1150万元。

(12)草畜产业节本增效示范点。巩固提升30个示范点,新建20个示范点,每个项目补助2万元,补贴资金100万元。

(13)定点屠宰。新建2个肉牛屠宰加工厂,加强牲畜屠宰管理,屠宰每头牛补贴100元,屠宰3万头,补贴资金300万元。

当年脱贫销号村建档立卡户养殖业补贴当年脱贫销号村建档立卡户自主选择企业(合作社)调购基础母牛(驴),养殖基础母羊、黑山羊母羊(猪)、珍珠鸡、蜜蜂,户均养殖业累计补贴不超过10000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期分批补贴。

3.蔬菜产业。以打造全国北菜南下冷凉蔬菜生产加工强县为目标,按照“突出主导、多元互补、订单种植、错季销售”的思路,推动产业扩量提质。

(1)蔬菜示范园区。设施种植100亩以上、露地种植500亩以上、技术集成展示100亩以上的蔬菜示范园区,配套高效节水灌溉设施设备,验收合格,每亩补贴1000元,建设面积1.5万亩,补贴资金1500万元。

(2)蔬菜种植。当年脱贫销号村建档立卡户种植蔬菜,每亩补贴1000元,每户补贴不超过5亩,全县共补贴1万亩,补贴资金1000万元。

(3)蒜苗种植。对种植蒜苗的农户及各种经营主体,每亩补贴1000元,补贴2000亩,补贴资金200万元。

(4)扶持蔬菜生产设施。新建全钢架四代日光温室每亩一次性补贴20000元,建设100亩;新建普通三代日光温室每亩一次性补贴10000元,建设100亩;新建单棚净生产面积1.2亩以上的全钢架大拱棚(跨度10米以上,高度3.5米以上),每亩一次性补贴10000元,建设200亩;新建拱棚每亩一次性补贴4000元,建设500亩。补贴资金700万元。

(5)支持发展高新技术。示范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每亩补贴1000元,补贴100亩;对新建露地精准水肥一体化技术200亩以上的标准示范点每个一次性补贴30万元,补贴3个;对推广设施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点10个(每个示范点5个标准棚),每个一次性补贴5万元。补贴资金150万元。

(6)冷链贮藏。建设面积200平方米以上、设施设备配套齐全的钢结构标准化冷藏库,每平方米补贴800元,建设面积10000平方米,补贴资金800万元。

4.杂粮(油料)产业。当年脱贫销号村建档立卡户种植油料、玉米、糜谷等杂粮,每亩补贴100元,每户补贴不超过10亩,补贴面积10万亩;在贫困村建设500亩以上杂粮基地10个1万亩,每个补贴10万元。补贴资金1100万元。

5.特色种植。当年脱贫销号村建档立卡户种植万寿菊、中药材,每亩补贴500元,其他经营主体种植每亩补贴300元,补贴面积2万亩,补贴资金800万元。

6.冬小麦免费供种。当年脱贫销号村农户种植冬小麦每亩免费供给种子20公斤,每公斤4元,种植10万亩,补贴资金800万元。

7.覆膜及残膜回收补贴。以贫困村为重点,大力推广半膜、黑膜垄种马铃薯,全膜双垄沟播种植地膜玉米、谷子,膜侧种植胡麻,全膜覆土穴播糜子、莜麦等覆膜保墒旱作农业技术。

(1)发展覆膜保墒旱作农业50万亩,每亩农户自筹30元,补贴70元,补贴资金3500万元。

(2)当年脱贫销号村建档立卡户每覆膜1亩,经验收后,再累加补贴100元,每户补贴不超过10亩,补贴10万亩,补贴资金1000万元。(3)开展残膜回收45万亩,补贴资金500万元。

8.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对开展农资供应、测土配肥、统防统治、冷配改良、疫病防治、农机作业、信息服务、金融保险、技术培训、电子商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种植业服务面积1000亩以上,畜牧业服务1000个牛单位以上,每个补贴30万元,补贴5个,补贴资金150万元。

9. 农业机械化。示范推广农机深松作业面积1万亩,每亩补贴40元,共需资金40万元。建设2个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公司,达到建设标准的每个一次性补贴机械库棚建设资金25万元。补贴资金50万元。

10.农机农艺融合。建设10个马铃薯、草畜、蔬菜等产业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园区,每个补贴资金20万元,补贴资金200万元。

11.农产品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大农业投入品在线化管理,支持农资店配置光电扫码仪、制码器等,对农业投入品开展登记、注册、在线化管理,每年扶持100家农资店,每个店投入资金8000元,补贴资金8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安排经费50万元,保障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加强质量安全追溯,统一使用“宁夏”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二维码,录入农产品生产、检测、加工、收购、销售等信息,实现全程可追溯,根据自治区补贴标准,县级累加补贴20%。补贴资金150万元。

12.休闲农业。依托特色优势产业,开展休闲农业示范创建,挖掘农业文化内涵,丰富农业产品、农事景观,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创建达标的自治区示范休闲农庄每个补贴30万元,补贴5个,补贴资金150万元。

13.农业信息服务。构建县、乡、村农业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在全县建设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政策、市场、科技、价格、保险、电子商务等生产生活信息服务,建设村级农业信息服务站20个,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的,每个补贴3万元,补贴资金60万元。

14.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在蔬菜基地示范园区配套推广水肥精准管理、环境自动调控、病虫害智能监测预警等物联网技术,在畜禽等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配套推广发情监测、疾病自动诊断、饲料精准投放等物联网技术。设施农业基地面积达到100亩以上,肉牛养殖场规模达到200头以上,配套推广物联网技术。对达到建设标准的给予补贴,肉牛示范基地每个一次性补贴30万元,建设2个;设施农业每个一次性补贴20万元,建设5个,补贴资金160万元。

15.劳动力素质提升。大力实施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积极开展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年内培训农民1650人,每人补贴850元;新建农民田间学校10所,每个学校补贴项目资金20万元。补贴资金340.25万元。

16.农产品“品牌”建设。重点扶持马铃薯、草畜、特色蔬菜、杂粮等产业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新获得自治区级著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生产的农产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新认证认定为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及国家地理标志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及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产地认证、产品认证分别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安排资金100万元。   

(二)贷款担保

根据自治区产业政策,对于从事马铃薯、草畜、特色蔬菜、杂粮等特色优势产业及农产品深加工的农业产业化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建设标准基地、基础设施、购置生产研发设备等环节,由经营主体报农牧局审核,经农牧局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给予担保贷款,具体参照《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三)贷款风险补偿

对从事马铃薯、草畜、蔬菜、杂粮等产业的经营主体,经农业主管部门推荐,银行不通过融资担保机构担保直接给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的用于基础设施、设备购置、市场营销等方面的贷款逾期后,经按法定程序清偿仍不能追偿所形成的贷款损失,由县财政、农业主管部门和经办银行共同认定,给予相应补偿。具体按照《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四)农业保险

为确保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健康发展,增加农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按照《农业保险条例》,鼓励和引导各种经营主体积极购买马铃薯、特色蔬菜、草畜、杂粮等产业商业保险。引导贫困村建档立卡户积极参保,由政府解决保险资金。具体投保标准等参照扶贫保险有关政策。

三、项目申报、验收程序

(一)农业财政补贴类。

1.扶贫到户类项目

实施主体农户

申报程序按照农户申请,村审查,乡(镇)初审、汇总、申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项目主管部门立项审批,项目涉及部门逐级验收的步骤进行。

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实行三验收,三公示。项目实施结束后,由乡村自验,自验合格后,在项目实施范围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项目实施资料整理齐全,由农牧局组织人员初验,初验结果要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扶贫办申报,由扶贫办牵头,会同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县级验收,县级验收结果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将项目资金以一卡通到户的形式打到农户的账户上。

2.示范基地类项目

实施主体:由农业技术推广单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农户等组成。

申报程序:项目申报由各类经营主体向农牧部门申报,农牧部门经过审核论证后,对确认实施的项目,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再由项目实施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实行三验收,三公示。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在项目实施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农牧局组织人员初验,初验结果要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农牧局申报,发改局牵头,组织扶贫办、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进行县级验收,县级验收结果要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及时兑付项目资金。

(二)政府采购类项目

建设按照县发改部门下达的项目批复,确定项目采购资金来源及数量、采购物资的品名、数量、型号、技术参数后,以书面文件报农牧局,由农牧局统一组织向县政府采购中心申请招标采购,招标采购程序由政府采购中心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四制”原则,中标企业须在规定时限内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如期完成项目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物资采购到位后,由中标企业以书面形式向物资采购单位申请验收,采购单位初验合格后出具书面报告并以正式文件报县农牧局进行县级验收。县级验收由农牧局牵头,组织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出具书面报告。

(三)担保贷款

1.担保范围。从事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从事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建设的示范基地。

2.实施主体。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  

3.程序。对种养殖农户,由村推荐、乡(镇)初审、农牧局把关、民生信用担保公司评估、金融机构调查审核放贷;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乡(镇)推荐、农牧局把关、民生信用担保公司评估、金融机构调查审核放贷;对涉农企业,由农牧局把关推荐、民生信用担保公司评估、金融机构调查审核放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产业发展各项工作的领导,县委、政府成立西吉县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发改局、财政局、农牧局、审计局、水利局、扶贫办等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研究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统筹财政涉农支农资金,指导产业发展。及时分析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财政局要及时足额落实产业扶持政策所涉及资金;发改局要及时争取发改委项目支持;农牧局要精心编制农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加强对项目的检查和督促,及时调整完善财政支农政策;审计部门要加强涉农资金审计力度。

(二)严格项目管理

严格按照政策实施项目,项目下达后,项目实施部门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项目。项目严格按照“三公开、三验收、三公示”办法进行实施,即补贴资金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乡村(实施单位)自验、农牧局初验、县级验收,村公示、乡公示、县公示,突出资金支付和使用全过程公开。

(三)加强资金管理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自觉接受监督。深入开展资金专项检查,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年度审计和监督检查重点。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追踪问责制度,严肃查处侵吞、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资金的行为。涉农资金项目均要将项目申报书、项目确认评审意见、检查验收报告等资料建档归类,详细记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采购物品发放情况等。 

(四)建立项目档案

涉农资金项目均要将项目申报书、项目确认评审意见、检查验收报告等资料建档归类,详细记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采购物品发放情况等。 

西吉农牧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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