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启用警用车辆综合巡逻执法设备 抓拍交通违法的通告 为有效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保障市区道路安全、畅通,经上级公安部门批准,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在市区道路利用警用车辆综合巡逻执法设备抓拍机动车违反道路禁令标志,违规停放的交通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抓拍的视频、照片依法作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请广大车主和驾驶员按照道路交通信号指示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于2017年4月1日起正式启用警用车辆综合巡逻执法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2、凡是在以下列表设有禁停禁令标志的市区道路,均为巡逻执法设备抓拍、取证地点。 被抓拍到的违法车辆,交警部门将依法通过相关方式进行告知。 特此通告。
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3月13日 来源:广西梧州交警 通讯员:黎进生 黄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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