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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人社厅纪检组:分层施策助推驻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小慧dreaming 2017-03-13

  驻省人力社保厅纪检组多措并举,推动驻在单位思想到位,行动到位,确保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不空转,为纪检组“三转”到位创造了有利条件。

  推动驻在单位党组和班子成员形成共识,以上率下

  驻省人力社保厅纪检组在推动驻在单位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取得党组的理解,把有利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举措及时转化为制度固化下来,持之以恒执行下去。一是建立每季会商制度。党组会经常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一次专题会商,纪检组向党组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及信访、案件等分析情况,班子成员分别就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找准存在的问题,明确阶段重点工作和责任。二是畅通日常沟通。除定期会商外,党组、纪检组保持随时沟通。党组有“三重一大”事项需要研究,都提前将上会方案报纪检组把关。纪检组有重要事项也及时与党组书记沟通,或向党组通报。三是跟踪督办廉政建议整改落实。对纪检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党组第一时间作出回应,布置整改,落实责任,并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2016年,纪检组提出意见建议76条,均得到党组采纳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四是形成班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处室(单位)专题汇报,掌握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年年初带队检查分管处室(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每季点评部分处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2016年对巡视反映出来的问题,班子成员逐项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措施,并作深刻检查。随着这些落实主体责任的举措制度化、常态化,班子成员的认识不断深化,逐渐形成一个共识:主体责任不仅仅是一把手的责任,也是每个班子成员的责任,出了问题班子成员都要承担“一岗双责”。党组和班子成员把自己的责任都担了起来,也就为纪检组聚焦主业,履行好监督责任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压实处室(单位)责任,夯实根基

  为破解落实主体责任压力层层递减的问题,驻厅纪检组推动驻在单位党组切实把责任落到处室(单位)。首先,是强化处室(单位)的责任意识。去年利用支部换届,将大支部改为小支部,各处室(单位)单独设立支部,同时支部书记由副职改为正职担任,进一步明确了处室(单位)一把手承担“双岗双责”的职责定位;每半年,处室(单位)向党组和纪检组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季度党组组织专题汇报,指定部分处室(单位)当面汇报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要求重点讲问题与对策;每年年初,以问题为导向,对处室(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严肃追责。这些举措让处室(单位)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真切感受到肩上的担子,有效推动了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其次,积极发挥有关职能处室(单位)的专门监管责任。将业务监督、行风监督等都属于主体责任范畴的监督工作回归到驻在单位职能处室(单位)身上。如厅办公室负责政务督查、资产清查等,厅人事处负责窗口作风建设和正风肃纪检查,厅仲裁信访处负责业务信访件归口管理,厅规财处负责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和审计,厅资产中心负责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管,等等。

  指导加强机关党委(纪委)建设,提升承接能力

  机关党委(纪委)是承接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决定党组主体责任能否落实,纪检组“三转”能否到位的重要因素。为此,纪检组督促党组加强机关党委(纪委)建设。在配好6名机关纪委委员的同时,充实机关党委(纪委)力量,从原先的2名专职人员增配到4名,其中1名任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各支部明确一人负责纪检工作,把纪检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每个处室单位,实现监督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强化队伍素质,举办纪检业务培训班,对机关纪委委员、各支部纪检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着力提升其履职意识和能力。纪检组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做好“传帮带”,逐步将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移交机关党委(纪委)牵头实施。同时,视情况与机关纪委联合调查问题线索,既克服了纪检组单兵突进、人手不够的问题,又为机关纪委干部提供了实战锻炼的机会。(驻省人力社保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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