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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天府行丨 主体责任怎么落实?泸州“主体办”有实招!

 xfmKz 2017-03-18


今天继续天府行

这一站:泸州

就是泸州老窖的“泸州”
看泸州“主体办”如何落实主体责任

2016年3月,泸州市推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试点工作,分别在泸县、龙马潭区“一县一区”成立区(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简称“区〈县〉委主体办”),由县(区)委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兼任主体办主任。现在,“主体办”满周岁啦,一起来看看它的成长历程吧!

“今天约谈大家,目的就是压实大家的主体责任,督促大家把社会评价工作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在泸县会议中心,泸县县委书记薛学深正在约谈2016年上半年社会评价工作排位靠后的镇(街道)、部门党组织负责人。

“书记约谈倒逼主体责任落实”正是泸县、龙马潭试点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成立“县(区)委主体办”的举措。

试点促进机制创新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学习读本

龙马潭区主体办制定了《区党廉办、区委主体办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中的分工协作制度》,厘清了两办的工作关系,明确了工作职责,绘制了工作流程图,既保障分工负责,又做到协调配合。

泸县制定了《泸县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工作职责》,印发《县党廉办县委主体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分工协作制度(试行)》,细化工作流程,制定了工作流程图,明确具体工作制度14条,细化任务分解、签字背书、督查督办、两述一评等日常工作流程13项,做到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楚。


制定“三张清单”,细化任务规范流程


泸州市龙马潭区2016年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2016年6月2日,龙马潭区卫计局副局长淦小伟得到了第一张非中共党员主体责任清单,这是全市为非中共党员开出的第一张清单。

龙马潭区委主体办将46项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29名区级领导和12个街镇、60个区级部门。创新制定《龙马潭区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有效破解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监管和考核盲区的问题。

泸县主体办流程图

泸县制定了责任、进度和成效“三张清单”。结合县委常委岗位职责分工,差异化制定县委常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镇(街道)、县级部门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则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报主体办备案,让责任清单成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施工图”。

泸县还整合县纪委、县督查组、县主体办人员力量,每季度对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落实结果分析研判,总结得失,列出成效清单,并及时反馈。


严肃考核问责促实效


龙马潭区委主体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龙马潭区委主体办紧紧抓住领导这个关键少数,以领导示范推动全区主体责任落实。

龙马潭区委书记多次听取重大案件、巡视巡察、正风肃纪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情况汇报,亲自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2次,约谈街镇、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68人。

同时,加大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问责追责力度,2016年,区卫生系统发生系统性腐败案件后,区纪委、区委主体办共同启动“一案双查”,对1名履责不力的的分管领导给予党纪处分,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泸县主体办

泸县积极运用“季度发函”提醒机制,每季度向县委常委和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党组成员发送提醒函,提醒向县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目前,已向县委常委发出提醒函19份,向县人大、县政协、县政府党组发出提醒函3份。

同时通过纪委“问廉”下级“一把手”。“问廉”对象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人财物集中、廉政风险防控难度大、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地区和部门中选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列席“问廉”会,结合问廉实际情况和质询具体结果,发现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情节较轻的,责令其限期整改落实。若有违纪违法问题,则列入后期追责备案。

编辑:吴俊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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