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整个社会在转型,阶层在分化,市场在放开,观念在更新,民主意识在增强,利益诉求呈现多样化,群众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与过去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果我们党员干部不能及时转换思维方式、改进工作方法,自觉或不自觉地在感情上疏远群众、在思想上害怕群众、在工作上脱离群众,逐渐偏离了群众路线,背离党的宗旨,也就必然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必然不能带领群众去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大量事实告诉我们,在新时期,要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一刻也不能脱离群众。只有坚持群众路线,保持鱼水般的党群、干群关系,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够真正得到体现和维护,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才会更加牢固。
坚持群众路线,必须在思想上树立群众观念。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群众在我们心里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焦裕禄心里装着全体兰考人民,将自己永远留在兰考人民的心中;孔繁森情系西藏同胞,用满腔热血树立了人民公仆的崇高形象;郑培民立志“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恪守“当官的最高境界就是为老百姓办实事,而不是享清福”的信条;任长霞坚持执法为民,用生命实践了她“还老百姓公道,是人生最大的追求”的诺言;牛玉儒坚持做官不谋私利、一心只为百姓,用自己的一生履行着共产党人的誓词。他们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赢得了人民的爱戴,为党旗增添了光彩。我们每一个党员,不管是在领导岗位,还是在平凡岗位,都要心系群众,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始终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坚持以民为本的宗旨,想问题、办事情、定政策、做计划,首先考虑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如果颠倒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脱离了人民群众,最终一定会被人民群众所抛弃。
从根本上说,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是完全一致的。二者的一致性主要体现在党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上。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在为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工作时,必须既要对党负责,又要对人民负责,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决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实践中有时也会出现二者不一致的情况,要解决这样的矛盾,就必须按照党的宗旨的要求,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一切以有利于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原则,把对人民负责放在首位,同时努力寻求二者的结合点。要正确处理好两种情况:一种是当上级领导机关的决策不符合实际、损害群众利益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上级改正,而不能从个人利益出发,盲目执行错误决策;另一种是当上级领导机关的决策体现了群众的长远利益而同群众眼前利益有矛盾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努力找出将群众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相结合的办法,同时积极向群众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以提高群众的觉悟,实现上级领导机关的正确决策。实践表明,只有真正地对人民负责,才是真正地对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