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证专家的构成 1、一般由5名及以上非本系统专家组成,其中1名为律师。 2、除律师外,要求论证专家专业、行业相同或接近,熟悉业内业务、熟悉进口设备性能和技术指标,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3、论证专家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没有经济和行政隶属等关系; 4、论证专家不得作为后续采购业务评审专家。
二、专家论证的要点 1、了解用户实际需求; 2、确定国产产品有无替代品; 3、技术参数比对,明确国产产品无法满足实际需求的原因; 4、核实有无进出口限制,提出解决措施等; 5、法律层面的律师意见。
三、专家论证的原则 1、秉持科学严谨,坚持公平、公正; 2、不受用户误导,不出“如出一辙”的意见; 3、杜绝“媚外”心理,不排斥和明显贬低国产产品。
四、进口产品认定的特殊规定 1、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2、来自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不属于进口产品; 3、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重大产业技术的,应当出具发展改革委的意见; 4、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重大科学仪器和装备的,应当出具科技部的意见。 五、给管理层的意见建议 根据有关规定,中央高校、科研院所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由审核制改为备案制,但在新制度出台后,各种配套、跟进措施尚未明显展开。 1、做好政策制度的衔接,根据中央、国务院“放、管、服”的要求,该放的要放,该管的也要管,使各单位进口产品政府采购业务更加合规、顺利实施; 2、尽快研究制定各类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免于各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3、鼓励进口高技术含量的产品。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历年来都是各预算单位,特别是高校、科研单位的一件大事,采购任务重,涉及资金量大,制度要求特别多,做的不顺,进口产品审批备案材料三番五次的修改,非但影响单位预算执行进度,也严重影响有关经办人员积极性。以上是笔者根据近年来参与组织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过程中积累的一些信息做简单的概括,与大家做分享与交流,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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