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专利巨头,向来都只有索尼被侵权的份儿,而很少出现索尼侵权的事情。只是这一次,在专利规模上远逊于索尼的西电捷通,凭借“一种无线局域网移动设备安全接入及数据保密通信的方法” 的专利,成功扳倒前者,上演了一场精彩的反戈大战。 索尼:什么WAPI?我根本没用到啊 3月22日下午,就原告西安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电捷通公司)与被告索尼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简称索尼中国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北京 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索尼中国公司侵犯西电捷通公司涉WAPI标准必要专利,须立即停止侵犯涉案专利权行为,并赔偿西电捷通的经济损失8629173元,以及合理支出474194元,两项共计9103367元。目前还不清楚索尼是否会继续上诉。 根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书,该案的受理时间为2015年7月2日,涉案专利的名称为“一种无线局域网移动设备安全接入及数据保密通信的方法”,专利号为ZL02139508.X,由西电捷通于2002年11月6日提出申请,2005年3月2日授权公告,目前仍为合法有效专利。 在诉讼过程中,索尼辩称,因为被控侵权产品中实现WAPI功能的部件来自芯片供应商,索尼将芯片供应商提供的WAPI芯片组装到手机中,无需在生产的任何环节使用涉案专利。而西电捷通已经许可高通公司和博通公司提供实现WAPI功能的产品,该产品是实施专利的专用产品,因此索尼系购买该专用产品后合理使用。无论芯片供应商获得的许可是何种许可、是否收费,都导致索尼的专利权绝对用尽。 35款手机被禁售,除非每台交1元专利费 西电捷通认为,索尼中国销售的35款手机产品侵犯了该项发明专利权。并且,索尼中国还存在为他人实施涉案技术方案提供帮助等共同侵权行为。为此,西电捷通于2015年8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索尼中国立即停止使用涉案专利,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该专利的手机产品,并向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336万余元。 2017年2月2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于3月22日做出一审判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涉案L39h等35款手机具有WAPI功能,且经检测的L50t、XM50t、S55t、L39H型号的手机WAPI功能选项接入无线局域网的方法步骤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2、5、6的技术方案相同。被告并未根据法院要求提交其内部使用的测试规范等质量管理规范性文件,故法院合理推定被告在涉案手机的设计研发、测试、出厂检测等过程中进行了WAPI功能测试,该测试行为实施了原告的涉案专利。 因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支持原告“以许可费的3倍确定赔偿数额”的主张、确定经济损失赔偿数额为8629173元。并责令索尼移动停止制造和销售这35款移动设备。 根据此判决,索尼公司应当按照1元/件的标准,就其生产、制造、销售的手机,向西电捷通公司支付专利侵权费用。此案判决属于一审判决,不排除索尼公司提起上诉可能,因此,暂时尚未完全生效。但是,该判决这对于鼓励、激发国内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研发投入,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因为这让创新者看到了创新回报的现实可能,也让国内企业看到了,巨头并非不可挑战,关键在于自己手里是否有“法宝”或“干货”。 还记得WAPI时代的“阉割机”吗? 有网友戏称索尼这一年在中国卖的手机,还不够赔这910万的,回头扒一扒WAPI的历史,你觉得这笔钱赔得合理不? 关于这个WAPI标准,当初设计出来,本是当作Wi-Fi的国内替代品,是一个有争议的标准。 2003年时中国要求外国企业采用该标准,还引发了与美国的贸易争端,而ISO拒绝支持WAPI,因为几年之后 IEEE开发出了Wi-Fi。 WAPI协议几乎从未被使用过,包括在中国,但它仍然是在中国销售的移动设备强制性无线测试标准。这意味着如果您的移动设备不支持WAPI功能,政府将不会批准在中国的销售。 西电捷通是率先推出WAPI标准的中国公司之一,根据2014年发表的文章,他们已经提交了数百项该技术专利,其中90%是发明专利。 WAPI时代还诞生了一个新名词——“阉割版”手机。早年诺基亚、三星等厂商将手机引入中国市场时均“简化”掉了Wi-fi模块,使得那些需要Wi-Fi功能的用户不得不去购买“水货手机”,手机品牌的这种销售政策引起了用户的强烈不满,这些手机也被消费者形象地称为“功能阉割机”。 与此同时,另一位科技巨头——苹果,也在为推翻该项专利的有效性积极奔走。苹果于2016年5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请求,10月份举行了听证会。但是据说专利审查委员会在上个月的裁决中维护这一专利。小编赌一毛钱,苹果将对这一裁定提出上诉,以苹果的体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到时又是一场腥风血雨。 关注最前沿的电子设计资讯,请关注“电子工程专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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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方珺逸 > 《其它与手机及硬件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