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标准等61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实函[2017]79号 河北、黑龙江、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天津、上海、重庆市建委: 《关于申请等三项标准备案的函》(冀建标函[2017]1号)等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以下61项地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见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7年3月16日 温馨提示:附件图片点击可放大查看!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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