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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实践、认识的补充论述

 杨传凤 2017-03-28

意识、实践、认识的补充论述

意识是高等动物实时对存在事物的反映、传导、处理、记忆、指挥等综合系统,意识的载体是大脑,意识可以指挥生命主体采取行动,意识交流通过知觉系统、神经系统和语言、文字来实现。某具体认识是具体某人实时存在、记忆具体事物的某些属性或属性值,认识就是某人所具有的具体认识的集合,因此认识是具体某人所具有的。如果某事物的某属性存在于某人之前,那么某人的任何实践也存在于该事物的该属性之后,此人对该事物的该属性的认识,也只能来源于该事物的该属性,而不能来源于此人的任何实践。意识和知觉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条件,没有意识和知觉实践,也就不会有认识。没有意识,仅有实践,也不会有太大的认识能力和太多的认识,也仅仅是条件反射而已。没有大脑或大脑损毁就没有意识,没有意识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也是无目的和无意义的胡乱实践。人类的实践、意识和认识的功能和作用非常强大,不特别说明的实践、意识和认识都是指人类的实践、意识和认识。

生命主体是植物,植物无大脑,也就无意识和认识。由于植物的活动有限和简单,如向日葵跟随太阳运动和植物向阳的部分枝繁叶茂,因此植物几乎无实践。

生命主体是人类以外的动物,就是存在意识,其作用也小、能力也低,和人类意识相比简直是微不足道。低等动物可能无大脑、无意识,所具有的认识也只能是很低级的,如蚯蚓。如存在大脑的黑猩猩所具有的意识、实践、认识,其作用和数量与人类相比,也几乎为零。

由此可见,人的认识来源于存在事物,特殊地,只有存在事物由实践形成的,才有认识来源于实践。意识和知觉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条件,意识和认识属于物质,人类的实践、意识和认识的作用都非常强大,认识事物必须通过意识和知觉实践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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