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动议调整人选、确定考察对象、上会集体研究等环节,都要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让那些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奋发有为、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好干部得到重用,让阳奉阴违、阿谀奉承、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没有市场,绝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三要把好用人纪律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论是组织还是个人,都要自觉敬畏纪律、严格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使用人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一报告两评议”等制度,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地防止违规违纪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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