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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筑牢“防腐墙”严防“灯下黑”

 纪法入门指引 2017-04-10

萍乡:筑牢“防腐墙”严防“灯下黑”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谢穹堃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的同时,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江西省萍乡市纪检监察干部李敏拿到《萍乡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后说出了自己的感想。

正人先正己,这是萍乡市纪委始终贯彻并坚决践行的准则。“防腐墙”从干部进入纪检监察系统的那一刻就开始起作用。该市纪委在纪检监察干部上任前开展廉政谈话,着力构筑严密的内部“防腐墙”。

“如何监督自己?”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组长陈登福至今还记得上任之初的廉政谈话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梅仕灿向他们这批纪检组长问的问题。当时,陈登福对此并没有太深刻的认识,但这个问题仍不时地在他脑海中回响。随着纪检工作的展开,学习内容的丰富,思考广度的扩充,陈登福逐渐认识到:纪检监察干部并没有天生的免疫力,必须接受监督!让纪检监察干部充分明白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政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纪外之人”,必须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用制度管人管事是萍乡市纪委一贯坚持的理念。2017年2月14日晚8点,市纪委会议室依然灯火通明,市纪委常委班子正热烈地讨论《萍乡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市纪委相继出台和修订了《萍乡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萍乡市纪检监察干部约谈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构建了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体系,让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有序运行。

一视同仁是萍乡市纪委坚决贯彻的底线,面对出现的“害群之马”,萍乡市纪委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对严重违纪问题毫不手软地“清理门户”。2016年以来,共发现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1件,已全部了结;约谈函询纪检监察干部8人,对一名县处级干部进行立案,对2人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核,有效地保持了整个队伍的肌体健康。(谢穹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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