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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古法命理·五气十八法辑要

 水木年华138 2017-04-13

黄景泓 校注

【韫麒导语】:古法命理关于五行之气有深入的体悟,古贤把五气分为十八种类型:聚散、完缺、实虚、深浅、敌交、狭广、轻重、厚薄、寒和,简称“五气十八法辑要”,并且进行框架性的解析,实为精妙之论,今笔者进行校注,以飨读者。

 

五气有聚散、完缺、实虚、深浅、敌交、狭广、轻重、厚薄、寒和之不同,干支俱有力,克物归窠。(景泓注解:此为五行之气十八法门。)

【第一法“聚法”】精神强健为,喜吉神,忌凶煞,亦要辅佐吉神。

【第二法“散法”】冲而无义,刑而不归为,宜凶煞,忌吉神。

【第三法“完法”】金木水火土俱全,顺序为气

【第四法“缺法”】五行欠一,以待岁运补足为气

【第五法“实法”】则如甲戌见丙寅之类,有合有生,局于一象,滞于一方,柱中若无激扬昂藏之类,如此则不过一富翁而已。即有体无用,纵贵亦尸位素餐,如往中土气太重,略见官来,即贵。余仿此。

【第六法“虚法”】则如土入酉寅,木临子巳,金到辰亥,水向卯戌,火居丑申;气虚而不能确固,余仿此。

【第七法“深法”】,如木之本象化象,近清明节;

【第八法“浅法”】,如木之本象化象,方得雨水节之例。

【第九法“敌法”】,如辛酉见乙卯,大概凶甚;若见己未、己丑,转有凭借,反吉;如无凭依,又看宾主强弱,主弱则为鬼象,宾弱则为财象。

【第十法“交法”】如丁巳见辛亥、丙戌见己丑、庚辰见癸未之类,仍分何者气旺而言。

【第十一法“狭法”】如用神局于一二支神之情狭,亦有生旺引用处,其气却来不得。

【第十二法“广法”】广则引用处,其气来得,生源处仍有精神,通三合之气,或通六合气;

【第十三法“轻法”】,如木之本象化象,却入金乡,又非天时之类。

【第十四法“重法”】,如木象透寅卯,乃本象地支之类。

【第十五法“薄法”】如木象逢自家死绝之地面,仍非天时之类。

【第十六法“厚法”】如木家逢库墓、长生之地,或得天时,或他干来助之类。

【第十七法“寒法”】如木枯、火散、金寒、水冷、土冻,天干休囚,地支死绝之类。

【第十八法“和法”】则有合、有生、有情、有助、有临官、帝旺,无休废、死绝;或有旺相之神来扶助,或当天时,前后有气。

 

 

                                                      辕遁散人 戊申日记于云锦书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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