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街道环境管理体制,推动街道环境和市容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石东路街道办事处实施“1+7路长三级管理制度”。该制度按照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全面实现区域内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管理有序、沿途无垃圾、路面无破损的目标。 “1+7路长三级管理制度”由总路长、分路长以及片长为主框架。 其中总路长由一名区级领导干部担任。并成立一个以总路长牵头,由住建、食药、城管、交管、环保、环卫、卫计七个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总路长主要负责管辖路段“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分路长和相关职能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路长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路长办公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路长和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到位。 分路长由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干部担任。各街道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一个以街道分路长为主要落实人,由住建、食药、城管、交管、环保、环卫、卫计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职能小组。分路长主要负责做好所辖道路“路长制”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路长制”工作督查、考核,负责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做好同7家职能单位的联动管理工作。 片长由各社区、村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各社区村工作人员成立工作小组,由片长统一管理。片长全面负责所辖道路及其周边环境问题的监督协调、情况反馈、问题整改,向道路沿线周边群众做好宣传,组织开展道路管理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反映,并做好存在问题的处理跟踪与落实工作。 “路长制”实施巡查—反馈—协调—处置—督查5步管理流程。 ①巡查。工作小组人员要做到每日巡查1次,片长每周巡查不少于3次,分路长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 ②反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涉及道路违章和污染等涉法案件以及其它要协调的事项,要及时反馈给7家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③协调。分路长和职能办公室对各片长反馈的问题,要统筹协调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对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协助处理的事件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④处置。“路长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社区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处置本区域内的各类问题。 ⑤督查。“路长制”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反映问题的跟踪落实。主要领导对处置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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