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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讼法规

 yeshenxingchen 2017-04-18

一、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取标准

(一)人民防空一类重点城市(哈尔滨市、大庆市)每平方米2100元;

(二)人民防空二类重点城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每平方米1900元;

(三)人民防空三类重点市、县(鸡西市、鹤岗市、伊春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绥化市、黑河市、嫩江市、双城市、集贤县、北安市)每平方米1600元;

(四)人民防空其它市、县每平方米1200元。

二、 各级人防部门要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持证收费,并要在收费窗口公示具体收费标准。收费时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三、 各级物价、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监督检查,对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改变收费资金用途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依法查处。

四、 本通知自2003年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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