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觉是一系列组织并解释外界客体和事件的产生的感觉信息的加工过程。知觉和感觉一样,都是刺激物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而产生的,都是我们对现实的感性反映形式。离开了刺激物对感觉器官的直接作用,既不能产生感觉,也不能产生知觉。知觉有这样几个特性:整体性、恒常性、意义性、选择性。 通过感觉,我们只知道事物的个别属性,通过知觉,我们才对事物有一个完整的映象,从而知道它的意义。 与感觉相比较,知觉又具有不同于感觉的特征: 第一、知觉反映的是事物的意义,知觉的目的是解释作用于我们感官的事物是什么,尝试用词去标志它,因此知觉是一种对事物进行解释的过程。 第二、知觉是对感觉属性的概括,是对不同感觉通道的信息进行综合加工的结果,所以知觉是一种概括的过程。 第三、知觉包含有思维的因素。知觉要根据感觉信息和个体主观状态所提供的补充经验来共同决定反映的结果,因而知觉是人主动地对感觉信息进行加工、推论和理解的过程。可以说感觉是知觉的基础,知觉是感觉的深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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