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寸之间尽显大千世界 又是一年“世界图书日”,随着活动日渐丰富、影响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思考阅读如何升级。于是,“世界图书之都”成了新焦点。
“世界图书之都”项目启动于2001年,它承继“世界图书日”(1995年正式批准设立)而来,被公认为是当下全球图书与阅读领域中最成功的项目。
“世界图书之都”是一种荣誉,由相关组织每年推选一座城市,以表彰它在图书出版和公众阅读方面做出的贡献。到目前为止,已有17座城市成为“世界图书之都”。在亚洲,印度的新德里(2003年)、黎巴嫩的贝鲁特(2009年)、泰国的曼谷(2013年)和韩国的仁川(2015年)先后中选。
2014年,青岛市与深圳市曾申请“世界图书之都”,两城均为我国全民阅读水准较高的城市。特别是深圳市,连续26年人均购书量排全国第一,市民人均日阅读时间超一小时,每万人即拥有一座图书馆,曾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但最终中选者是韩国仁川。
我们离“世界图书之都”究竟有多远?现实地看,最大差距可能来自理解。
“世界图书之都”是“世界图书日”的延伸与升级,二者内涵一致。“世界图书日”的主旨宣言为:“希望散居在全球各地的人们,无论是年老还是年轻,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无论是患病还是健康,都能享受阅读带来的乐趣,都能尊重和感谢为人类文明作出巨大贡献的文学、文化、科学思想大师们,都能保护知识产权”。
这与我们对“世界图书日”的理解至少有两点不同:首先,国内只强调“阅读”,未及“出版”与“创作”;其次,基本忽略了版权概念。 近日,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一经开播即登上收视冠军宝座,被BBC誉为中国版《纸牌屋》。该剧的火热也带动了原著小说,《人民的名义》纸质书销量突破138万册,电子书月点击破5亿,有声书月收听突破2000万,打开任何APP和设备,《人民的名义》推荐位随处可见。但同时,该书也出现了盗版猖獗的现象。
作为该原著小说独家数字版权方,4月18日,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中文在线对外发布《人民的名义》维权专项报告并发起反盗版倡议。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王野霏(左)与《人民的名义》作者周梅森对话
显然,我们将“世界图书日”误会成了“世界读书日”,在中国,它是读者的节日,与出版商和作家关系不大。
事实上,“世界图书日”本是出版商和作家的节日,其创意最早由国际出版商协会提出,后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成为国际性节日。历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在“世界图书日”这一天发表讲话时,都会强调推动出版业发展的意义。至于评选“世界图书之都”,评委中也必有国际出版商联合会、国际书商联合会和国际图书协会的代表。
可见,成为“世界图书之都”不仅要搞好阅读推广,还要有出版业的繁荣、创作的多样化和良好的版权环境等为支撑。
在中国,“世界图书日”的活动组织者则多为政府部门、媒体和图书馆,虽有出版商参与,但除了卖廉价书、请专家讲座、开新书发布会外,并无更新的活动样式,产生的社会影响有限。
这一局面的形成,颇有渊源: 2000年,我国将每年12月定为“全国读书月”。 2002年,《中国图书商报》将“世界图书日”介绍到中国,当时便译为“世界读书日”,引起国内图书馆界重视。 2003年,国内图书馆界与《中国图书商报》联合发出倡议书,呼吁全国媒体一起宣传“世界读书日”(而非“世界图书日”)。 2004年,中国图书馆学会开始负责承办“全国读书月”,便将“全国读书月”挪到4月23日前后,开始全力宣传“世界读书日”。 可见,“世界图书日”是被当成文化项目引进的,很少有人关注其商业元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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