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将在5月1日凌晨统一更新,新年度个人账户一次性预计入12个月(即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的资金。市区职工的具体划入情况为:在职职工按2017年4月本人缴费的基数预计入,45周岁以下划入比例为3.4%,45周岁(含)以上划入比例为3.7%;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划入金额2640元,70周岁(含)以上划入金额为2940元。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今年4月缴费的基数为2878元,所以新年度个人账户一次性预划入金额为:45周岁以下1174.80元,45周岁(含)以上1278元。 参保人员在2017年4月30日前结余的个人账户资金,在进行年度统算后转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其中在2016医保年度内因跨年龄段、退休或缴费基数调整等原因造成原预计入资金不足的,在年度统算时按规定予以补足,并计入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在4月30日前已透支的,透支部分按规定予以扣回。需注意的是,进行过家庭共济账户金额划入的,系统会在4月30日将划入到共济账户的资金自动划回到本人历年账户中,计息后再由系统自动划入家庭共济网账户。 跨年度住院人员医疗费按新年度计算,如果参保人员在4月30日前入院治疗,在5月1日后办理出院结算,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均计算到5月1日后的新年度,住院起付线、年度累计费用、医保基金承担比例均按新年度开始计算。医疗机构应为跨年度期间住院的参保人员做好医疗费结算相关解释,为符合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在2017年4月30日上午前办理好出院结算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