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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合同指南通知
2017-04-26 | 阅:  转:  |  分享 
  
《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财政部网站财金〔2014〕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
《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和《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
通知》(财金〔2014〕113号),为科学规范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
下简称PPP)模式,现就规范PPP合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PPP合同管理工作PPP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
会资本基于合同建立的一种合作关系。“按合同办事”不仅是PPP模式的精神实质,也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加强对PPP合同的起
草、谈判、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直至失效的全过程管理,通过合同正确表达意愿、合理分配风险、妥善履行义务、有效主张权利,是政府
和社会资本长期友好合作的重要基础,也是PPP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地方财政部门在推进PPP中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合同管理的重要意
义,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PPP合同管理工作。二、切实遵循PPP合同管理的核心原则为规范PPP合同管理工作,财政部制定了《PPP项目
合同指南(试行)》(见附件),后续还将研究制定标准化合同文本等。各级财政部门在推进PPP工作中,要切实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理
。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框架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允许政府和社会资本依法自由选择合作伙伴,充分尊重双方在合同订
立和履行过程中的契约自由,依法保护PPP项目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二)平等合作。在PPP模式下,政府与
社会资本是基于PPP项目合同的平等法律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应在充分协商、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订立合同,并依法平等地主
张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三)维护公益。建立履约管理、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架构,优先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PP
P项目合同中除应规定社会资本方的绩效监测和质量控制等义务外,还应保证政府方合理的监督权和介入权,以加强对社会资本的履约管理。与此同
时,政府还应依法严格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及时有效的项目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机制。(四)诚实守信。政府和社会资本应在PPP项目合
同中明确界定双方在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全生命周期内的权利义务,并在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中真实表达意思表示,认真恪守合同约定,妥
善履行合同义务,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五)公平效率。在PPP项目合同中要始终贯彻物有所值原则,在风险分担和利益分配方面兼顾公平与效率
:既要通过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实现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升,又要在设置合作期限、方式和投资回报机制时
,统筹考虑社会资本方的合理收益预期、政府方的财政承受能力以及使用者的支付能力,防止任何一方因此过分受损或超额获益。(六)兼顾灵活。
鉴于PPP项目的生命周期通常较长,在合同订立时既要充分考虑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实际需求,保证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和相对稳定性,也要合理设
置一些关于期限变更(展期和提前终止)、内容变更(产出标准调整、价格调整等)、主体变更(合同转让)的灵活调整机制,为未来可能长达20
-30年的合同执行期预留调整和变更空间。三、有效推进PPP合同管理工作(一)加强组织协调,保障合同效力。在推进PPP的过程中,各级
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合同审核和履约管理工作,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反映各方意愿、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划分各方义务、有效保障合
法权益,为PPP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合法有效的合同依据。(二)加强能力建设,防控项目风险。各级财政部门要组织加强对当
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社会资本以及PPP项目其他参与方的法律和合同管理培训,使各方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契约观念,逐步提升各参与方对PPP
项目合同的精神主旨、核心内容和谈判要点的理解把握能力。在合同管理全过程中,要充分借助、积极运用法律、投资、财务、保险等专业咨询顾问
机构的力量,提升PPP项目合同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操作性,充分识别、合理防控项目风险。(三)总结项目经验,规范合同条款。各级财政部门
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结合PPP项目试点工作,抓好合同管理的贯彻落实,不断细化、完善合同条款,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形成一批科学合理、全面
规范、切实可行的合同文本,以供参考示范。财政部将在总结各地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出台主要行业领域和主要运作方式的PPP项目合同标准示范文本,以进一步规范合同内容、统一合同共识、缩短合同准备和谈判周期,加快PPP模式推广应用。财政部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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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读山听雨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