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篇很有趣的报道!借此提醒各位债主:千万别对借条想入非非。 法院大门口,一男子要起诉。他说他朋友欠自己25000元不还。 法官受理此案却发现了一个重大问题:这个起诉人和8年前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是同一人,被告也居然是同一人! 图自网络/图文无关 法官翻阅了8年前的案件卷宗发现:原告被告不仅是同一人,两份借条连字迹都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分就是,另一张借条原件金额面前多了一个数字“2”。原来那份借条的5000块钱变成了现在的25000块钱! 法官再三询问当事人,铁证如山,男子最终承认:两案件里的借条确实是同1份借条,改借条的目的就是为了2次索赔。 图自网络/图文无关 8年前男子借了5000元钱,债务人打了借条,并且还有担保人。那一次债务人没有按时还钱,男子起诉后,经调解债务人还了钱。 之后担保人去世了。 于是男子觉得担保人死了,就无以为证了,于是就搞了以上那一出。 图自网络/图文无关 结局:男子因故意隐瞒法院,伪造证据,虚构借贷关系提起诉讼,情节恶劣,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了民事诉讼正常秩序,故对男子拘留15天,罚款人民币25000元。 罗爷:聪明反被聪明误,做啥事儿都要讲个“问心无愧”。你要我帮你写借条吗?安全妥当避免风险,你要我帮你解决其他的法律问题吗?律师主动联系还免费。心动了吗?点击下方“了解更多”即可找到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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