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将相的龙袍争夺战 作者简介:施爱东,1968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研究员,中国民俗学会中国乡愁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主任。 追溯龙纹的使用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尽管早期的龙纹并不是帝王一家独享的章纹,但自公侯或一品官员以下,却从来没有被礼仪制度所允许使用。封建帝王对于龙纹的垄断和管制史,也是帝王不断强化和巩固其至尊地位的历史。 公元508年周捨第一次提出王侯衮服应以凤代龙,以便与皇帝衮服拉开档次,此议虽然得到梁武帝的支持,但最终并未形成定制。唐代龙朔二年(662),司礼少常伯孙茂道奏称:“诸臣九章服,君臣冕服,章数虽殊,饰龙名衮,尊卑相乱。望诸臣九章衣以云及麟代龙,昇山为上,仍改冕。”[1]时隔150多年,孙茂道再次提出这个问题,只是将凤凰换作了麒麟而已。 凤凰和麒麟都不在传统十二章之中,以凤章或麟章代替龙章,显然不合传统礼制。这条奏折大概让许多一品官员不爽,“当时纷议不定”,所以未被采纳。 图:《中国历代服饰》绘制的明代皇帝十二章衮冕,日月在肩,臂上华虫,裳六章,此龙服正面缺星辰山章。1984年。
过了两年,仪凤年间,又有一个马屁精苏知机改变策略,上表要求三公以下改服“鷩冕八章”。鷩即华虫,华虫倒是十二章中的老六,一种华丽的鸟纹,排序仅次于龙。朝廷很重视,将之作为国家重点课题交由崇文馆学士杨烱进行论证。 杨烱引经据典,说到衮服九章:“九章者,法于阳数也。以龙为首章者,衮者卷也,龙德神异,应变潜见,表圣王深沉远智,卷舒变化也。”又说到鷩冕八章:“鷩者,太平之瑞也,非三公之德也。”杨烱的聪明之处在于,他将十二章全都论证成了圣王明光普照、变化无方、体兼文明、刚猛制物、神武至德的象征。这一招很管用,既然十二章全都是圣王至德的象征,也就等于消解了龙章的独特地位,既然不许三公用龙章,那也不能用鷩章,结果就会推导出任何一章都不能用。杨烱的结论是:苏知机的表文“不经之甚也”[2]。杨烱这出论证很有力,保住了有唐一代三公穿龙袍的资格。 衮冕乃身份象征,既然三公衮服的龙章减不下去,那么为了拉开皇帝衮服与公侯衮服的档次,礼部官员就只能巧立名目不断往皇帝衮服上添加各种金玉珠文,如此,皇帝衮服也就变得日益繁文缛节。叮叮铛铛,看起来威风,穿着很不舒服。乾德元年(963),宋太祖终于忍不住了,明确抱怨冠冕“华而且重”,要求礼部改制。改制的结果,许多金丝银线珠玉琥珀都减弃不用。可是这样一来,皇帝与公侯的服饰又拉不开档次了,没有办法,最后只能“增侈如故”[3]。 既不能在物质方面过于繁琐,又得拉开皇帝与公侯服饰的档次,看来也只能从象征符号入手了。可是,在龙纹使用问题上,皇帝与公侯的衮冕攻防战,数百年来一直处于胶着状态。 宋政和年间(1111-1117),议礼局终于想出一招:正从一品均许用龙,但不能用升龙,只能“青衣画降龙”[4]。升龙是通天的政治隐喻,为了防止臣子乘龙通天,所以只能许其用降龙。用龙而不许其用升龙,也即剥夺臣子沟通上天的象征资本,这算是一个折衷方案。该方案刚实施几年,北宋就垮了。南宋绍兴四年(1134),宋金对峙的时局刚刚稳定下来,公侯是否应该服用衮冕的问题马上又被提上了议事日程,礼部官员认为“衮服非三公所服,去之可也”,宋高宗也有这个意思,不过,“终以承袭之久,未能尽革也”[5]。 封建帝王真正严格禁止百官及民间使用龙纹,始于忽必烈时期。至元七年(1270),刑部议定,除了官办缎疋外,民间不许织造有日、月、龙、凤图案的布匹,如果确属过去已经织就的,要加盖官印,“如有违犯之人,所在官司究治施行”[6]。此禁提供了两个信息:一、虽然自古以来公侯以下官民从来没有被礼仪制度允许使用龙凤纹,可是,民间却有大量龙凤纹布匹的织造,市面上还有此类交易;二、正因为此前没有此类禁令,才会对过去织就的龙凤缎疋不予追究。 至元十年(1273),改由中书省下令:“如御用日月龙凤缎疋,街市货卖虽曾禁约,切恐各处官司禁治不严,今议得,若自今街市已有造下挑绣销金日月龙凤肩花并缎疋纱罗绸绫等,截日纳官外,实支价已后,诸人及各局人匠私下并不得再行织绣挑销货卖。如违,除买卖物价没官,仍将犯人痛行治罪。”[7]如此三令五申,大概也是因为屡禁不绝。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商人是最会打擦边球、钻政策空子的,他们在传统龙凤纹的基础上做了些变异处理,把龙凤纹织得似是而非,比如,将传统龙纹减个角,或者减个爪子什么的,用这种模棱两可的图案逃避官方审查。大德元年(1297),不花帖木儿奏称:“街市卖的缎子似皇上御穿御用的一般,用大龙只少一个爪子,四个爪子的卖着。”暗都刺右丞却不以为然地说:“背龙儿的缎子织呵,不碍事,交织着。似咱每穿的缎子织缠身上龙的,完泽根底说了,各处行省处遍行文书交禁约,交休织龙儿者。”[8]暗都刺的意思是,街上卖的是背龙儿的缎子,和咱们穿的不大一样。从这段对话看,虽然老百姓不得使用龙凤章纹,但至少尚书以上是可以穿“缎子织缠身上龙的”。 元延佑元年(1314),中书省定立服色等第,明确规定所有职官均不得服龙凤文,器皿不得使用龙凤文,帐幕不得用赭黄龙凤文,车舆不得用龙凤文,但同时又对龙的定义作了重新界定:“龙谓五爪二角者。”[9]也就是说,只要不是五爪二角的龙,就可以“不碍事,交织着”,所以一二品职官“许用间金粧饰银螭头”(螭是减角的龙)。有学者认为:“宋代流行的龙纹多为三爪四爪,五爪龙较为少见;元统治者这次只限定五爪龙为皇家专用,这实际等于对民间龙纹放行,这无疑是一种面对现实的让步。”[10]事实上,这种半禁不禁,网开一面的做法不仅没有禁绝民间的龙纹,反而大大刺激了民间的用龙热情,以及龙纹的变异和多样化发展。 元代的民间用龙热情一直延续到了明代。洪武初期,朱元璋“俭德开基”,宫殿落成时,居然未用文石甃地。可是,下面的官绅豪强却没有朱元璋这样的觉悟,“武臣犹有饰金龙于床幔,马廊用九五间数,而豪民亦或镕金为酒器,饰以玉珠”。朱元璋对这些逾制的奢侈之风给予了坚决打击,同时“命儒臣稽古讲礼,定官民服舍器用制度”[11]。 洪武初期的百官服制也比较简单,“以乌纱帽、团领衫、束带为公服”[12]。官员们的服饰区别不大,“一品至九品,以冠上梁数为差”[13]。可是承平时间一长,吃了没事干的礼部就得折腾点事。洪武二十四年(1391)定制,严厉规定“官吏衣服、帐幔,不许用玄、黄、紫三色,并织绣龙凤文,违者罪及染造之人”[14]。 事态的发展总是物极必反。帝王对于龙纹的垄断企图使得龙纹的权力象征意味越来越明显,而百官及民众对权力的崇拜和向往,进一步加剧了龙纹的流行和泛滥。 永乐以后,宦官逐渐走上了政治系舞台。“宦官在帝左右,必蟒服,制如曳撒,绣蟒于左右,系以鸾带,此燕闲之服也。次则飞鱼,惟入侍用之。贵而用事者,赐蟒,文武一品官所不易得也。单蟒面皆斜向,坐蟒则面正向,尤贵。”[15]明代服制中本无蟒服之制,所以也就没什么严格的规矩。所谓蟒纹,就是去角、去足的龙纹。可是,有些官员的蟒服上,不仅给蟒纹添上了两只角,甚至还有四爪、五爪,这就更难与龙服相区分了。更离谱的是,连飞鱼服、斗牛服都做得跟龙服差不多。
服制乱象越来越严重。天顺二年(1458),明英宗打算重振纲纪,可是,他一下又将禁服的范围扩大到了无法执行的地步:“定官民衣服不得用蟒龙、飞鱼、斗牛、大鹏、像生狮子、四宝相花、大西番莲、大云花样,并玄、黄、紫及玄色、黑、绿、柳黄、姜黄、明黄诸色。”[16]这样的禁令基本没法执行,设了等于白设。 嘉靖十六年(1537),明世宗出行时看见兵部尚书张瓒穿着蟒服,大怒,问阁臣:“尚书二品,何自服蟒?”阁臣回答说:“瓒所服,乃钦赐飞鱼服,鲜明特类蟒耳。”明世宗再问:“飞鱼何组两角?其严禁之。”连皇帝都分不出这些衣服有什么差别,说明“鱼牛混龙”到了何等严重的程度。 对于龙纹的追求和热爱,本质上就是对权力的追求和热爱。正如王充所说:“贵人之出也,万民并观,填街满巷,争进在前。”[17]有明一代,大概宠臣向皇帝乞求赐予蟒服的现象非常普遍,嘉靖元年(1521),明世宗在登极诏中特别强调:“近来冒滥玉带,蟒龙、飞鱼、斗牛服色,皆庶官杂流并各处将领夤缘奏乞,今俱不许。”[18]拿这些琐事写入登极诏,一方面说明了嘉靖皇帝的重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百官乞讨蟒服行为的泛滥。 什么东西一用滥就得跌价。庶官杂流,甚至太监都穿上蟒服了,龙蟒之服也就不足以说明帝王身份了。延至清代,帝王为了自抬身价,只好朝着更高规格发展,他们把前代帝王仅仅用以祭祀天地的十二章衮冕扩充为一个衮服系列,所谓“龙袍”就是该系列之一,这大概也是帝王服装史上第一次正式使用“龙”来命名衮服。所谓龙袍,除了传统十二章之外,至少还得“绣文金龙九”[19]。龙纹俨然成了衮服的标志,其余十一章,包括日、月、星辰,全都退居配角了。 清朝皇帝通过衮服章数的提升、衮服数量的增加,大大抬高了自己的档次,趁便做个顺水人情,将蟒服下放给更多的亲王、郡王、贝勒、国公,甚至他们的儿女及夫人。民公夫人的普通朝褂,就可以绣“前行蟒二,后行蟒一”[20]。这样一来,上上下下都有龙蟒可用,皆大欢喜。 图:英国人收藏的清代皇族龙服。
上行下效的欲望刺激就像金字塔,总是一层层向下传递。亲王贝勒穿上了龙袍,文武百官也想穿;文武百官穿上了龙袍,就该轮到土豪劣绅了。封建帝王越是垄断龙纹,龙纹反而显得越金贵、越时尚,百官及民众对于龙纹的觊觎欲望就被刺激得越加强烈,越要想尽办法龙袍加身。太平天国就曾玩过一种名叫“射眼”龙袍的把戏。
洪秀全发动革命时,借天父及耶稣之口,不断将象征皇权的龙进行妖魔化;一旦革命成功,却又急不可待地想穿龙袍、住金龙殿。为了不自打耳光,洪秀全发明了一种“射眼”龙袍,在龙纹的眼睛上画一支小箭,声称经过射眼之后的龙是宝贝龙,与清朝的妖龙不一样。后来大概觉得地位稳固,无射眼必要了,乃于第二部《天父下凡诏书》中,虚构了一段与天兄耶稣的对话。洪秀全问:“金龙殿之龙是妖否?”耶稣说:“金龙殿之龙是大宝也,非妖也。”洪秀全阐释说,清朝的龙名为龙,实为妖,而天朝的龙则是真龙,宝贝龙。洪秀全说自己升天时,曾见有大金龙结成天上金龙殿,做梦时,又曾见金龙来朝,因此特别声明:“今而后,天国天朝所刻之龙尽是宝贝金龙,不用射眼也。”[21] 元明以后,某些人对于龙袍的向往和迷恋,几近疯狂。甚至到了民国时期,袁世凯还敢为了一袭龙袍而冒天下之大不韪。至于那些壮志未酬的普通老百姓,那就只能在死后的殓服中,偷偷夹一件龙袍了[22]。
本文选自:《中国龙的发明:16-19世纪的龙政治与中国形象》。 施爱东著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版) 注释: [1]刘昫等:《旧唐书·舆服》,卷45,第1946页。 [2]刘昫等:《旧唐书·舆服》,卷45,第1948页。 [3]脱脱等:《宋史·舆服三》,卷151,第3524-3525页。 [4]脱脱等:《宋史·舆服四》,卷152,第3545页。 [5]脱脱等:《宋史·舆服四》,卷152,第3546-3548页。 [6]禁令全文为:“除随路局院系官缎疋外,街市诸色人等不得织造日月龙凤缎疋,若有已织下见卖缎疋,即于各处管民官司使讫印记,许令货卖。如有违犯之人,所在官司究治施行。”(《大元圣政国朝典章·造作一》印影本,典章58,台北:文海出版社,1964年,第788页) [7]《大元圣政国朝典章·造作一》印影本,典章58,台北:文海出版社,1964年,第790页 [8]《大元圣政国朝典章·造作一》印影本,典章58,第789页。 [9]宋濂等:《元史·舆服一》,卷78,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1942-1943页。 [10]刘志雄、杨静荣:《龙与中国文化》,第282页。 [11]张廷玉等:《明史·舆服一》,卷65,北京:中华书局,第1598页。 [12]张廷玉等:《明史·舆服三》,卷67,第1636页。 [13]张廷玉等:《明史·舆服三》,卷67,第1634页。 [14]张廷玉等:《明史·舆服三》,卷67,第1638页。 [15]张廷玉等:《明史·舆服三》,卷67,第1647页。 [16]张廷玉等:《明史·舆服三》,卷67,第1638页。 [17]王充:《论衡·解除篇》,黄晖《论衡校释》第四册,第1041页。 [18]张廷玉等:《明史·舆服三》,卷67,第1639页。 [19]赵尔巽等:《清史稿·舆服三》,卷130,第3035页。 [20]赵尔巽等:《清史稿·舆服三》,卷130,第3054页。 [21]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编:《太平天国印书》下册,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81页。 [22]这一方面的案例,可参见北京市文物工作队《北京南苑苇子坑明代墓葬清理简报》(《文物》1964年11期)、山东邹县文物保管所《邹县元代李欲庵墓清理简报》(《文物》1978年04期)等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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