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 16世纪兴起的欧洲新兴资产阶级在思想领域里反对罗马天主教会的一场社会运动。罗马教会是西欧封建制度的精神支柱和国际政治中心。随着西欧城市的兴起,市民文化的发展,反封建斗争锋芒首先指向教会。早在12—13世纪,法国南部和意大利北部出现了“阿尔比派”宗教“异端”活动。欧洲宗教改革的理论先驱是英国牛津大学神学教授、罗拉德派创立者约翰·威克里夫,他反对教皇和教会拥有财产,反对教皇干预世俗事务,宣称《圣经》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提出国王高于教皇,主张建立脱离罗马的英国国教,用本民族语言作礼拜。他的思想对胡斯宗教改革有极大影响。布拉格大学校长约翰·胡司否认教皇有至高无上权力,谴责教皇兜售“赎罪券”。反对教会占有土地,揭露教会和教士的奢侈堕落行为,反对德国封建主和天主教会对捷克人民的压迫和剥削。要求取消豪华的宗教仪式,用捷克语传教和举行宗教仪式。1415年7月,胡司以异端罪被焚,因而引起捷克人民在胡司旗帜下掀起的民族解放战争。胡司的宗教改革是欧洲宗教改革运动的先驱。马丁·路德首先揭开了欧洲宗教改革的序幕。1517年10月31日,他在维登堡教堂门口贴出《九十五条论纲》,反对教皇特使台彻尔到德国出售“赎罪券”(亦称“免罪符”)。它成了德国人民反对教皇及天主教会的共同纲领。其中有75条都直接或间接地抨击赎罪券,认为教皇无任何赦免权,赦免权属上帝;主张“信仰得救”(即“因信称义”原则),认为人的灵魂得救,要靠个人虔诚信仰;信仰的唯一依据是《圣经》,《圣经》高于一切;主张建立没有教阶制度和繁缛礼拜仪式的“廉价教会”。在1519年莱比锡的神学辩论中,路德更推进了他的宗教改革思想。1520年,他连续发表了《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公开书》、《罗马教皇权》、《论基督教徒的自由》等文章,明确提出宗教改革的政治纲领和宗教纲领,支持诸侯没收教会财产,提倡用民族语言传教。在封建势力的高压下,路德最终倒向市民、贵族和诸侯一边,鼓吹“合法地前进”,主张镇压农民起义。诸侯变成路德教会的首脑。1555年《奥格斯堡和约》签订后,路德宗取得了合法地位。德国宗教改革运动中最激进的思想家和改革家是托马斯·闵采尔。他以传教士身份深入下层,开展宗教改革的宣传,秘密组织“基督教同盟”。他猛烈抨击天主教的一切主要论点,否认《圣经》是唯一无误的启示,认为信仰就是人的理性,人人有理性,因此任何人都有信仰,都可以升入天堂,主张废除封建制,消灭诸侯贵族。在1524—1525年的德国农民战争时,闵采尔直接领导萨克森和图林根地区的斗争,并力图在缪尔豪森建立基督教的平等和财产公有的“千年天国”。其他各国的宗教改革运动以法国人约翰·加尔文在瑞士的宗教改革影响最大。他发表的《基督教要义》,提出了比路德教更激进、更适合资产阶级需要的宗教改革主张。加尔文否认罗马教皇的权威;提出“先定论”,认为人的得救与否、贫穷与富贵,早已由上帝“预定”,现实生活中的成功与失败,就是上帝的“选民”与“弃民”的标志;主张信仰得救、建立“廉价教会”。他还在日内瓦建立了政教合一的神权共和国。加尔文成为日内瓦教会领袖,长老和牧师管理教会,教士和长老组成议会,一切浮华宗教仪式被取消,人称加尔文为新教教皇。在加尔文教旗帜下,尼德兰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宗教改革的结果产生了脱离天主教会的新教派,称“新教”(又称廉俭教会)。新教和旧教的主要不同点是:强调“信仰得救”,反对天主教会的教阶制度和繁缛仪式,强调圣经是信仰的唯一依据,主张建立独立于罗马教廷的民族教会。宗教改革运动的参加者有市民和资产阶级,农民和城市平民,以及世俗国王和封建主。因此,整个宗教改革运动始终分为人民宗教改革派和市民阶级宗教改革派两大营垒。新教有三宗:路德宗,又称信义宗,属温和派,为新教中最大一派;加尔文宗,又称长老宗、归正宗,属激进派;英国圣公会,又称英国国教、安立甘教,它在英王亨利八世时通过自上而下进行宗教改革,至伊丽莎白一世时最终确立。宗教改革运动打破了天主教会的垄断地位,天主教的大量土地和财产被没收,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封建制度,有其进步性。但它所建立的新教对人民群众又是新的精神枷锁。 ——《中国小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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