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 1、电子印章是否有效? 《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规定“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 笔者认为,经过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是可靠的,并且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那么什么时候可以用电子印章,什么时候不适用呢? 《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所以,盖章还是签名还是电子签名主要看合同约定,如果合同里生效条款明显说了一定要手写的签字才生效,那盖章电子的都没用,如果约定了都可以,或者没有约定,那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骑缝章有什么作用? 在工作中一些重要的文件除了盖上公章之外,还需要盖上骑缝章。 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合同必须加盖骑缝章,也就是说不盖骑缝章合同也是有效的,但盖骑缝章的作用是防范风险。 因为加盖了骑缝章,合同整体展开可以将骑缝章还原成原章,因此可以防止对方更换合同内容、防止对方否认合同内容,并避免因更换合同内容或否认合同内容而造成的不必要的麻烦、争议和损失。 骑缝章还用于企事业单位开具的公文中,这种公文往往分成若干联,将公章盖在两联的中间,分开时一边一半公章,用以校对(比如介绍信)。 三、没有防伪码的公章是否有效? 通过专门印章管理系统制作的公务印章(目前由公安机关管辖并办理)有一串数字,这个数字就是这枚印章的身份证号,是唯一的(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中对此有所规定)。 现在大部分地区的公章上都加了仿伪码,但是部分地区是没有对此进行强制性规定,还有部分是很久以前刻制的公章,也是没有防伪码的,这两类公章依然有效。但是我们在实务中接触到没有防伪码的公章时该格外警惕。 所以,在签署文件时如果能要求对方签字并盖章那是极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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