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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9岁男童窨井坠亡续: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回应三大疑问

 hty16909 2017-05-11
安徽商报消息 本报4月12日报道了合肥9岁男童失联一天后,在当涂支路某工地一窨井内身亡的悲剧。事发后,合肥警方发布通报称,该男孩系行走中坠落窨井后身亡。悲剧发酵一周,仍有诸多疑问待解:坠入的窨井与尸体所在窨井是否为同一窨井?男童所在窨井上方为何压着石块?是谁压上去的?昨日,包河区安监局副局长郭醒国对上述疑问做了解答。

  窨井上方为何压着大石块?谁压上去的?

  “男童尸体发现前10分钟,施工方将大石块压到窨井口”

  郭醒国:悲剧发生后,包河安监部门调查人员梳理监控发现,4月10日16:10,行走在当涂支路涉事工地内的男童小周(化名),失足坠入一个窨井中。4月11日上午,为消除安全隐患,施工方使用挖掘机对工地内所有窨井口逐个封闭加固,加固物是石块和铁板。但在封闭加固过程中,施工方并不知悲剧已发生,也不知窨井内是否有人。那块百斤重大石头,就是在当日小周家人发现孩子尸体前十分钟,由施工方刚刚压到窨井口上去的。

  坠入窨井与尸体所在窨井是否为同一个?

  “男童从一个窨井口坠落后移动到另一窨井”

  郭醒国:安监部门调查人员曾深入到发现小周尸体的窨井内,发现窨井下方是箱体结构,该窨井底部与另一窨井的底部相通,从地上看有两个窨井口。小周的确是从一个窨井口坠落,后来移动到另一个窨井。具体如何移动的,还有待调查。对于小周的死亡原因,公安部门给出的意见是男童没有外伤,目前调查组调查的结果也符合溺亡的特征。

  男童坠井当天,施工方是否在工地施工?

  “考虑到阴雨天气,施工方在事发当天未作业”

  郭醒国:4月10日悲剧发生当天,工地施工方考虑到阴雨天气,全天没有开工作业。但是工地大门未关,安全防范措施做得不到位。因为工地内没有施工人员,所以不存在男童坠井后隐瞒不报或见死不救的情况。下一步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方严厉且合规地处罚。但具体该负什么样的责任,还要等整个事故调查报告出来后才能得出结论。 记者吴洋

  最新进展

  家属已与施工方达成赔偿协议

  包河区安监局副局长郭醒国介绍称,目前,施工方安徽康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小周家属就事故赔偿已达成了协议。记者昨日联系上了施工方的黄姓负责人,黄先生在电话中称,施工方对事故的发生倍感愧疚,并对死者家属表示深深歉意,施工方一直接受相关单位的调查,并愿接受任何赔偿责任。18日,记者从小周的婶婶口中了解到,目前小周父母仍然悲痛万分,她也证实,施工方的确与小周的家人已经签订了一份赔偿协议。具体数额她不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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