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简称“风险提示服务”)的内容是,税务机关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利用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财务会计信息、备案资料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的内在规律和联系,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现有的网络申报流程中,嵌入风险提示功能。
2017-05-10
北京国税
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简称“风险提示服务”)的内容是,税务机关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利用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财务会计信息、备案资料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的内在规律和联系,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现有的网络申报流程中,嵌入风险提示功能。 目前,共设置申报表内(间)关系、税收与财务关联性、税收政策适用性、优惠事项备案、汇缴与预缴关系五大类200余项提示指标。纳税人在完成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报表后、正式申报纳税前,选择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点击“风险提示服务”选项后,系统可即时在线自动扫描相关数据,发现问题,实时做出提示,反馈风险信息。 该项服务主要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实现了国税地税的全覆盖。届时,全国有条件的国税、地税机关将实现统一的服务模式、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有效解决以往国地税之间、地区之间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让全体纳税人均有“获得感”。 二是实现了风险指标的全统一。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所使用的风险扫描指标由税务总局统一设置,避免了税收管理“十里不同天”的情况,在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的同时,也能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 三是风险信息的全反馈。实现了“申报、扫描、提示、修改”的服务闭环,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或电子税务局选择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后,即刻得到反馈扫描结果。纳税人可根据反馈提示信息及时修改申报数据,将涉税风险降到最低,也减少了纳税人往返办税大厅更正申报的成本。 四是实现了纳税服务的全智能。此项服务从纳税人需求出发,在智能便捷、公平可及上下功夫,纳税人所有操作均在互联网上进行。 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流程为: 1.纳税人在互联网上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填写后,在提交给税务机关时,窗口会弹出提示信息。纳税人只要选择等待接受“风险提示服务”,系统即刻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数据和信息进行风险扫描,在较短的时间内(通常不超过30秒)即可接收到风险提示信息。 2.针对税务机关反馈的风险提示信息,由纳税人自行评估处理,自行决定是否调整纳税申报表。 3.纳税人可以多次重复选择接受“风险提示服务”,直至认为风险已经消除;也可以直接选择“申报纳税”功能,进行申报纳税。 “风险提示服务”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一项服务措施,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自愿选择是否接受该服务。税务机关对此并无强制性要求和硬性规定。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以选择提示服务,也可以不选择等待而直接进行纳税申报,之后在纳税人登录网上申报软件时也还可查询提示信息。有一点尽管放心,纳税人无论做出何种决定或者采取何种应对措施,均不影响正常的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由于此项服务涉及到大量数据的应用,以及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信息的交互,在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上门申报的纳税人无法享受到此项服务。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对象为网上申报的纳税人,有此方面需求的纳税人,可以选择网上申报的方式。纳税人如果希望选择该项风险提示服务,需要在正式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纳税的前一天将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等相关信息资料,通过互联网报送至税务机关。也就是说,在提交这些资料的当天如果想同日进行纳税申报,则无法享受风险提示服务。 “风险提示服务”是税务机关为了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推出的一项便民措施,也是纳税服务的升级之举,即在纳税人正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就申报数据的合理性、税收与财务关联性、税款计算的逻辑性等税收风险,提供的一项服务,但,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和申报应纳税额、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中税答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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