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样一个规模堪比芬兰经济体总量的庞然大物,所有投资者关心的是能否给他们带来持续收益。而更重要的问题是,他由谁控制?——这决定了未来。是软银?雅虎?还是马云?或是核心管理团队? 马云 其实大家都知道,曾经有段时间,网络上都有各类抨击马云的字眼,都觉得阿里巴巴最大股东是日本人,马云在为日本人赚钱。其实在2016年之前,这种说法完全找不到任何毛病。下图所示,阿里巴巴集团三轮融资后的股权结构变迁过程。 股权变更 商场如战场这句话很适用于阿里巴巴,研究阿里发展历程才能感受这一场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阿里巴巴是一家中国人创办全球化属性明显,属于这个时代的产物——回到企业核心控制权问题,如何让其成为一家真正属于中国人自己的公司?马云及其创业小伙伴虽然已经取得了不错效果,但仍需不断努力。 早年因资金问题,马云和他的团队不得不通过董事会席位和投票权换来软银和雅虎投资,成功后的马云团队一直致力于收回控制权,虽然困难重重,但也有不小得成果。从回购雅虎股票、获超半数投票权,到合伙人制度加强控制权,阿里巴巴为国内同类企业提供了绝佳的榜样。 在中国改革开放的道路中,创始人与投资者之间激化的矛盾,数不胜数:新浪创始人王志东离场、UT斯达康创始人吴鹰出局;国美集团黄光裕与陈晓之间的战争、雷氏照明吴长江遍体鳞伤,各类现实商战让人大开眼界。于创始人团队来说,投资者依靠资金换来的股权、投票权反客为主,夺得公司控制权的例子让他们防不胜防,从这个角度来看,投资者被业内人士称为“野蛮人”。对阿里巴巴来说,雅虎和软银实际也就是“野蛮人”角色。 “阿里巴巴本质上是一家日企!”在阿里提交招股说明后,“中国最大电商公司属于日本人”,这种论调让阿里巴巴控制权问题首次在公众眼中被放大。在阿里巴巴最新一版招股书中,阿里巴巴第一大股东为软银,其占股34.1%,雅虎其次,占比22.4%。反观马云及其团队的持股情况:马云所持股份仅为8.8%,阿里董事局副主席蔡崇信持股比例为3.6%,而其他管理层成员,其持股比例均不超过1%。从股权来说,马云团队并非“控制者”。 不过,尽管股权与投票权相关联,但股权与投票权、控制权互相并不对等。先看阿里股权演变情况:实际直到2004年软银对阿里进行进一步增资前,马云团队一直都掌握多数股权及投票权:马云团队占47%,软银约占20%,富达约占18%,其他股东约占15%。 2005/8月,雅虎的注资是阿里控制权问题的开端。当年阿里正处于与eBay交战关键时刻——急需资金。阿里收购雅虎中国全部资产,得到雅虎10亿美元入资,当然代价是阿里40%(后稀释至39%)的股份及35%的投票权。此时,马云团队投票权为35.7%,仍为实际“控制者”。但同年签署的一份协议则成为“控制者”之争的导火索。协议规定:自2010/10月起,雅虎投票权增加至39.0%,而马云团队投票权从35.7%降至31.7%,软银方面皆保持在29.3%不变。值得关注的是,该协议使得“阿里首席马云永远不会被辞退”的规定将被取消。也就是说,阿里的实际控制者将变为“雅虎”并非痴人说梦。 而接下来马云团队的策略让璇亦对他'路转粉'。为预防反客为主之事发生,2011/9月,阿里启动员工股权计划,“长征计划”(回购雅虎股权计划)随后展开。但在分析师璇亦(eia1981)看来,马云团队对控制权的争取及与国外大股东之间的博弈,实际从2005年就已开始,直至2012年正式宣布回购雅虎部分股份。 这个时间段,是阿里业务增长最快的时间段:2006年,阿里在线B2C市场份额超70%,这意味着:阿里将“外来和尚”eBay击败。随后支付宝发展壮大、淘宝分拆、“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天猫独立、阿里网售GMV过万亿、移动市场开拓——但是随着阿里赚钱能力愈来愈大,马云团队收回雅虎控制权就越困难。 软银股权变更 2012/5月,阿里与雅虎签署协议,进行阿里股权回购。协议规定:阿里以76亿美元回购约50%雅虎手持阿里股权(约20%阿里股份)。第二阶段:若阿里IPO,阿里有权在IPO同时以IPO价格回购雅虎手持剩余股份的50%(约10%股份)。而剩余10%股票,则需阿里上市禁售期过后,雅虎选择性出售。 与股权相对应的是投票权的变动:交易完成后,雅虎、软银投票权合计不足50%,董事会提名席位亦是马云团队占优。而雅虎、软银则变成纯粹财务投资者:2013-2014期间,雅虎两次修改协议,申请阿里股份减售,同时表示看好阿里长期价值。从股权、投票权来看,阿里控制权已无大的疏漏。 但是以马云团队手持阿里股权的数额,哪怕已夺回投票权还无法让其对阿里有效控制。事实是自2010年(阿里控制权摇摆的节点),马云及其团队就开始创新公司治理方针:阿里巴巴合伙人。 2014年6月16日,阿里巴巴在其招股书中公布27位阿里巴巴合伙人,作为掌握投票权后的保障,合伙人制度成为马云及其团队“控制”阿里的保险。 与很多明星公司相同的是,从长远利益看,创始人和管理团队都有掌握控制权的必要和迫切性,不同之处是,由于早期引入资本的交换条件不同,Google、Facebook、百度、京东等是通过AB股方式,让创始人团队通过股权,解决投票权、决策权问题,马云占股阿里数额仅为8.8%,用AB股方式显然不可取。 阿里并非第一使用合伙人制度的公司。地产企业万科同样是事业合伙人制度,小米等互联网公司,员工可跟投公司项目,实现利益深度绑定,亦可称为异样的“合伙人制度”。阿里不同之处在于,抛开利益,这是一个公司运营的决策机制或者说是保险。据阿里招股书信息,阿里巴巴合伙人实际凌驾董事会之上,成为阿里实际的“控制者”。信息显示:阿里合伙人有权提名董事会席位中的多数(目前4位,将来有权增加2位),软银提名董事会成员必须经合伙人同意,雅虎当时身居阿里董事会的(Jacqueline) D.Re-ses,上市后也已退出。若阿里提名董事会成员被否,新人选仍将由合伙人提名。 马云与孙正义 高级顾问库什纳(Jared Kushner)曾称,与传统行业公司相比,阿里合伙人制度是一种跨世纪的创新。是运营、决策、文化结合的一个核心管理团队,合伙人制度的出现是为了保证“合伙人精神、确保公司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的持续发展。2010年,阿里18位创始人开始尝试合伙人制度并辞去“创始人”身份。马云曾言:阿里并非是一人控制,而是由一群价值观相同、能担负阿里使命的阿里员工共同决策控制。有创新就有质疑,合伙人制度就曾与到过。2013年秋-2014年初,香港联合交易所曾因合伙人制与阿里展开博弈:作为上市公司,港交所需要阿里这个大户,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又需要拒绝阿里“破例”。8月29日,港交所首次就少数股东“同股不同权”上市制度公开咨询——这被视为不能跟上创新脚步的一种反思。 至此,通过夺回多数投票权、合伙人制度,这家庞大的电商生态公司,将国外股东“剔除”决策核心,马云团成为这家公司真正的控制者。 但从投资角度来说是双赢的局面,按持股数额来看,阿里让软银孙正义和雅虎赚的盆满钵满! 民间对于此事有比较独特的看法:比如吉利汽收购沃尔沃,用欧洲车,赚欧元。但是铺天盖地的评论是:“ 中国企业无品牌意识,用别人品牌赚钱,赚再多,也是为别人做嫁衣,毫无尊严,到最后,瑞典人随时可出高价回购沃尔沃汽车公司,而沃尔沃这个品牌,无论何时,在人们心中、在媒体上,自始至终都是欧洲品牌。而阿里利用国外资金高风险投资,将自身做成世界级品牌,这或许是第一次出现中国品牌利用外资给自己做嫁衣,最终全世界都知道阿里巴巴是中国品牌! 其实在璇亦看来:品牌利益是终身利益,公司红利则是短期利益。我们都知道,品牌才是公司核心价值所在,日资和美资的追捧,让我们意识到,我们自己也拥有世界级品牌。只能低级、毫无尊严赚钱的时代已经过去。璇亦知道很多朋友都纠结日资从阿里或是从中国赚了多少钱,多半是因为愤青或是心灵脆弱吧,提到马云,很多人都想到阿里巴巴,想到淘宝、支付宝改变我们生活方式。支付宝有多少钱?反正璇亦本人也很想知道...... 支付宝运行功能 本文由璇亦卜金撰稿,转载须注明出处作者,本人保留追究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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