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发挥专责监督作用马士光2017年05月15日11:0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对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重大部署。江苏省苏州市纪委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上级的要求,紧紧围绕“强化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监督责任、强化在党内监督中的专责监督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两聚一高’(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苏州实践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职责目标,实施“六大行动”,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实施落实责任“问责行动”。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苏州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准确把握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这一职责定位要求,抓严抓实主体责任和“关键少数”,进一步深化市纪委委员评议质询县(市、区)党委主体责任工作,以强有力问责推动责任落实。重点围绕定责、明责、查责、追责等关键环节,健全可落实、易操作、好考核、能复制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评价体系,着力打造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闭合责任链条。坚持利剑高悬,铁面问责,把严的要求贯彻到问责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避免“破窗效应”。今年以来,苏州已对12名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其中追究主体责任12人、党纪政纪处分9人。 实施纪律建设“聚力行动”。严明纪律是针对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重大战略举措。苏州市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增强“四个意识”,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分类分层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发挥综合预警作用。研究制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实践运用规则,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管住“好同志”滑向“阶下囚”的中间地带。完善谈话函询制度,在严厉惩治少数、极少数的同时,强化对常态、大多数的日常监督,积极构建不想腐的思想防线。通过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坚决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实施作风建设“提升行动”。党的作风体现党的宗旨、反映党的纪律、展示党的形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苏州市纪委坚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不断巩固深化,打造作风建设亮丽名片。持续开展作风建设督查“清风行动”,将督查对象向二级以下财政预算单位和开发区、镇(街道)延伸,督查范围向网上支付痕迹和市场消费记录延伸,督查内容向“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延伸。坚持监督检查、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回头看”工作。今年以来,苏州已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起,处理2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人,先后7次通报曝光14起典型案件。 实施制度建设“深化行动”。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苏州市纪委注重运用制度固化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深化标本兼治,深化源头治理,深化改革创新,在突出“惩”的作用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防”的功能。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执行省纪委“1+N”制度体系规定。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行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管”、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线上交易”、农村集体“三资”监管“e阳光行动”、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和“政经分开”改革,提升村务公开、村务管理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推广公共工程“代建制”等经验做法,用制度有效防控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 实施双重领导“规范行动”。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是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苏州市纪委认真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建立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信息系统和后备干部人才库。规范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上下级纪委联络机制,落实定期听取汇报和述职制度,与各市、区纪(工)委书记进行一对一约谈。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作用的暂行办法》,建立监督管理协调联络机构,加强派驻机构管理和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巡察全覆盖,今年苏州拟对40家左右的地区和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实施自身建设“强基行动”。苏州市纪委按照省纪委“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项行动要求,结合实际,部署开展“知敬畏、树标杆、铸忠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制定《苏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六不”行为规范》《关于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社会交往活动监督的暂行规定》《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和《苏州市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及违规接触被审查对象等登记备案暂行办法》等制度。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出台谈心谈话制度。今年一季度,共对纪检监察干部谈话函询、初核1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2人。打造“网上市纪委”,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作者马士光系江苏省纪委常委、苏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责编:王婧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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