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木三分、力透纸背、临池学书……放如今总觉是武林神话。 书法,只在古代中国成其一大艺术,天才辈出,用功到了不近人情,所以造诣高深得超凡入圣神秘莫测。然而,那些时代一个又一个的过去,终于没了。 今之论书法,必以古人笔迹论,谓之颜柳遗风,欧赵重现。 时代浮躁,信息爆炸,一波一波得扰得人心神不宁。不近人情,成了一种只能仰望的境界。
古人持毛笔写小篆,跟我们现在电脑打字一样,应属基本技能,人只要一识字,上得几年学,便懂得点撇勾划,字的好坏,跟书读得精不精大抵匹配,书读得多,写得多,字自然就好了。窃以为那时候的读书人,字肯定都不错,就像现在我们整天握着鼠标的年轻人,打字速度也慢不了。 古人字好,自然见怪不怪,所以他们对“书法家”这顶帽子,也吝啬的很,轻易不肯往人家头上戴。读书人也谦逊得很,轻易不肯接受这顶帽子,怕的是山外有山。 要论字写得好,古人们真是藏龙卧虎,现在虽然毛笔换成钢笔、换成键盘鼠标,然而我们的书法情结似乎越来越浓了。市面上书法班常常爆满,能写得几笔蝇头小楷,便称书法老师,到处上课,不亦乐乎。国内国外的书法家,层出不穷。前不久结识一书法协会,吓了一跳,本市内的书法家,竟有十三位之多,还不包括未列画册的。阿猫阿狗,原本屠肉卖羊,忽有一天心血**,要练书法了,弄几方砚,几管笔,练上几下,字写得别人认不出了,便称书法家,作成条屏,放到店里,碰上个耳聋眼瞎的,也能卖上一两千钱。没事就召集一班“书法界”朋友开会、展览,大家你弄一个,我弄一个,满地涂鸦,废纸乱飞,倒真像木心说的一样:婢婢交誉,不知有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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