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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一个县 县里有块58万亩的地却属于北京市

 萧甫星 2017-05-21

甘南县,齐齐哈尔市辖县。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嫩江中游右岸,地处大兴安岭南麓与松嫩平原过渡地带。甘南县有块58万亩地却属于北京,这块地就是著名的北京双河农场。

黑龙江一个县 县里有块58万亩的地却属于北京市

双河农场

北京市双河农场(现为北京市双河劳教所)隶属北京市劳动教育管理局(现北京市教育矫治局),该地区是北京市在黑龙江省的一块“飞地”(政府划拨用地,土地使用权归双河农场,但土地归属权仍为属地政府),是作为加强首都治安、承担劳教职能的一块特殊用地,位于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和甘南县交界处。土地面积57万亩,其中约52万亩在甘南境内,4万余亩在梅里斯境内双河农场距北京1060公里,在北京市和齐齐哈尔市分别设有办事处。

甘南县旧名二站,土名甘井子。土名甘井子的起源,相传二百多年前,这里是杂草丛生、人烟稀少的荒芜之地,后来汉人自南方移居于此地,开垦种植,为解决饮水,他们挖地掘井,清泉自涌,井水清爽甘甜,自此以后,移民渐集,户口增多,遂将此地取名为甘井子。甘南之称的由来,据有关资料记载,“甘”指放荒丈地的甘字段;“南”是方位名词,指位于海拉尔之南。建置县治时,便以其二字命名。

甘南县在两汉及三国时期(公元前206年—公元265年),县境属秽貊族扶余王国之地。汉时属沦地,臣属于东汉,受东汉玄菟郡管辖。汉末归附辽东公孙度政权,公元237年归魏,后汉、三国时期为扶余奴隶制王国的属地。

黑龙江一个县 县里有块58万亩的地却属于北京市

甘南

魏晋南北朝时期(公元265年—589年),县境属扶余,隶属晋襄平(今辽阳)“平州刺使兼东夷校尉监护”管辖。隋朝时期(公元581年—618年)县境属室韦(失韦、失围)之地。役属东突厥汗国吐屯管辖。

唐朝时期(公元618年—907年),县境属南室韦乌丸部地。隶属于唐“营州都督所”。五代十国及北宋、辽时期(公元907年—1127年),县境属契丹族政权辽国领地。南宋、金朝时期(公元1127年—1179年),县境属女真族政权金帝国疆土。

元朝时县境隶属元辽阳行中书省开元路地面,归王府管辖。明朝时期,初置福余、泰宁、朵颜“兀良哈”三卫,县境属福余卫地南。明末,转属努尔哈赤的管辖之下。

1904年(光绪三十年),清政府解除封禁政策,开始移民招垦。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齐齐哈尔副都统程德全(字雪楼)将甘井子一带荒原勘入招垦设治计划,检派官员组设荒务行局。

甘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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