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老赖”, 很多人都是深恶痛绝。 为了躲避债务, 一些人惯用的一些伎俩就是躲逃 那这要怎么办呢? 看马尾法院来放大招了 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人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马尾法院调解徐某应偿还赵某借款本金2.36万元及相应利息,因徐某未能自动履行,赵某向马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徐某更换手机号码、变换工作地点,跟法院玩起了“躲猫猫”。近日,赵某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承诺有关人员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自愿按照实际执行款的5%支付悬赏金。据此,马尾法院发出首份悬赏公告,鼓励社会公众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让“老赖”无处藏身。
这个可恶的老赖究竟长什么样? 扣扣扣(敲黑板) 下面马小法就来给你划重点!! 被执行人:徐忠铨 性别:男 身份证: 3522281984****3514 执行金额: 2.36万元及利息 户籍地: 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沟口村龙前19号 悬赏令已出 烦请各位英雄前来相助! 如果你知道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财产信息,请向马尾法院举报,打击老赖,需要大家的力量!(马小法偷偷算了一下,悬赏金有1000多呢!!!心动了吧) 接下来,我猜你们一定想知道 悬赏令的发布有什么法律依据呢? 悬赏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7年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二)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自愿支付悬赏金的承诺; (三)悬赏公告的发布方式; (四)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准许。
人民法院决定悬赏查找财产的,应当制作悬赏公告。悬赏公告应当载明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领取条件等内容。 悬赏公告应当在全国法院执行悬赏公告平台、法院微博或微信等媒体平台发布,也可以在执行法院公告栏或被执行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处张贴。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其他媒体平台发布,并自愿承担发布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当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 人民法院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应当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 悬赏金从前款规定的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特定物交付执行或者存在其他无法扣减情形的,悬赏金由该申请执行人另行支付。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执行人员不得调查与执行案件无关的信息,对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本规定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期待你的来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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