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文:
2·5《<左传>人名“武王邑姜”质疑》
《左傳》人名“武王邑姜”質疑
《左傳》昭公元年有子產之言曰:“當武王邑姜方震大叔,夢帝謂己:‘余命而子曰虞,將與之唐,屬諸參,而蕃育其子孫。’及生,有文在其手曰‘虞’,遂以命之。”
文中之“武王邑姜”,《春秋左傳》之現行各版本,都依孔疏之說,讀為一人之稱;①其他標點本古籍引此文,如《呂氏春秋校釋·重言篇·注》引、《唐宋文舉要》甲編《桐葉封弟辨·注》引,亦並從之。然實誤。
杜《注》云:“邑姜,武王后,齊大公女。懷胎為震。”杜預之文語意不夠顯明,似乎是說此為邑姜懷胎時之夢,然尚未言“武王邑姜”為一人。而孔疏則說得明白:“《傳》言‘武王邑姜’,系之‘武王’,知是武王后也。”又責難司馬遷曰:“《晉世家》云,‘初,武王之與叔虞母會時,夢天謂武王曰:余命女生子,名虞。’謂此夢為武王之夢也。若是武王之夢,此《傳》直云武王方生大叔,其文足矣。何以須言‘邑姜方震’也?邑姜方震而夢,明是邑姜夢矣,安得以為武王夢也?薄姬之夢,龍據其身;燕姞之夢,蘭為己子。彼皆夢發於母,此何以夢發于父?是馬遷之妄言耳。服解此云:‘己,武王也。’是習非而逐迷者也。”可見是孔穎達始開“武王邑姜”為一人之說,②於此之前,自有“武王邑姜”為二人之解,太史公首立是說,服虔、賈逵(按:服說見上孔疏引,賈說則為《鄭世家·集解》所引,曰:“己,武王也。”)亦從之。《漢書·地理志》亦作“周武王子唐叔在母未生,武王夢帝謂己”,亦以夢為武王之夢,“己”為武王,與史遷之解固相合也。《潛夫論·夢列篇》亦述此夢,曰“在昔武王,邑姜方震太叔,夢帝謂己”云云,亦用《左傳》之文,惟“當”作“在昔”。是誠可如《潛夫論箋校正》以“在昔武王”四字為讀,則“邑姜方震太叔”于文法成一主謂短語而作狀語,明“夢”之時限,則“夢”亦武王之夢也。可見王符讀《左傳》,所得與史遷、服虔、賈逵及班固同。是孔穎達之前,固無解“武王邑姜”為一人者,亦無疑史遷之文者。
《史記》世家卷有二處提及此事:一在《晉世家》,一在《鄭世家》。《晉世家》云:“初,武王與叔虞母會時,夢天謂武王曰:‘余命女生子,名虞,余與之唐。’及生子,文在其手曰‘虞’,故遂因命之曰虞。”此節文字乃采《左傳》之文而兼釋《左傳》之意。其有三處重要釋解:一是以“叔虞母”釋邑姜,二是以“會時”解“方震”,三是以“武王”釋“己”。是為史公對《左傳》文義之探微索隱,亦以時人之語譯古人之文。以文義觀之,三處釋解互有聯繫,一脈相承。史公可謂深得《傳》意,然其心跡則未為後人知曉。
自孔穎達之後,解《左傳》者俱襲孔說以“武王邑姜”為一人之稱,即解作“武王之邑姜”,亦即《日知錄》卷二十三、俞樾《古書疑義舉例》卷三所謂“以夫名妻”者。閻若璩《四書釋地續》云:“叔虞之封唐也,亦發夢於其母。”楊伯峻亦云:“武王邑姜者,武王之邑姜也,以表明邑姜乃武王之后。”又曰:“己謂邑姜,《史記·晉世家》謂‘夢天謂武王曰’云云,誤,孔疏已駁之。”是楊亦從孔疏之說。已是孔疏的一統天下,故不可不辯。
究孔疏之論據,其一蓋是所謂“懷胎為震”,是為女事,(孔未明言而有其意。)武王安得言“震”?此似無可辯駁之據,然細究之則亦非不可置疑。若依字書解字,則孔說不為無理;而若就古人為文之道、古書文例通則而言,則此據未免過於拘泥。古人為文,其遣詞造句,自有其靈活變通之法,若泥於一字之本義,則有文意難得,甚而至於謬誤者也。如僖二十四年《傳》有“棄嬖寵而用三良”,杜注云:“七年殺嬖臣申侯,十六年殺寵子子華也。”楊伯峻引顧炎武《補正》曰:“解引殺子華未當,古人只是大概言爾。”又云:“嬖寵為一詞,杜分言之,未當。”則杜預解“嬖寵”亦失之於字字求之過實。
此“震”(或作娠)字,其本義為“動也”、“身動也”、“懷身也”,即女子自感其有身孕。以“武王邑姜”為指邑姜者,蓋以此夢為邑姜懷身一二月時所得。然則女子懷胎,乃一較長之過程,懷身之初,實難自覺。而娠實始於男女之會,則“娠”是自男女之會至臨產之一長過程,此一過程之各階段均可謂之“娠”。《漢書·地理志》即解此“震”為“在母未生”。“方”者,《廣雅》云:“始也。”《漢書·外戚傳》師古曰:“萌牙,言其初始發,意若草木之方生也。”“方生”即“始發”,“方”亦“始”之義。則“方震”者,始娠也。又以《傳》有“武王”與“邑姜”二人之稱,故太史公以“會時”釋之,則不為無理,娠始於男女之會也。閔二年《傳》云:“成季之將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而昭三十二年述此事即言“始震而卜”。前云“將生”後曰“始震”,實亦大略言之耳。古人為文,多有此類,可字字而求切乎?
孔疏所持論據之二是:“若是武王之夢,此《傳》直云武王方生大叔,其文足矣。何以須言‘邑姜方震’也?”斯亦孔氏未作深考之見。此言“武王”又著“邑姜”者,為《傳》者自有其寓意,是為明大叔為邑姜所生,乃元妃之子,成王之母弟也。此見世系之親疏、班次之尊顯。這在等級森嚴的春秋社會,自有其重要意義。于語理,則是文有兼意。猶定六年《傳》文“大姒之子,唯周公、康叔為相睦也”,不言“文王之子”,而云“大姒之子”者,明周公與康叔乃同母兄弟。《左傳》敍事,於人名稱法之擇用,自各有其義。《史記志疑·晉世家》疑孔疏曰:“餘謂《世家》之異於《傳》者,言虞母夢天謂武王,不言是武王之夢。孔疏錯會《世家》之文也。”梁氏之說,若單文釋句,不可謂不通;然究之上下前後,文義之來龍去脈,則似亦牽強。蓋史遷于《鄭世家》亦述此事,彼乃直錄《左傳》之文,而無有改動與釋解。由此可知:一,《史記·晉世家》之文本于《左傳》③;二,於此一史料,史公無意改《左傳》之說,無立異說采異聞之意。而《左傳》明言“夢天謂己”,若史遷以此為叔虞母之夢,則當以“邑姜”釋“己”,今既以“武王”釋“己”,則必以為武王夢也。然梁氏已摒成見而疑孔疏,實亦不易,惜其說之未切,而辯之亦未盡也。
其三,孔又以燕姞與薄姬之夢皆發於母而難史公。燕姞之夢見《左》宣三年《傳》:“初,鄭文公有賤妾曰燕姞,夢天使與己蘭,曰:‘余為伯鯈。余,而祖也。以是為而子……’既而文公見之,與之蘭而御之……生穆公,名之曰蘭。”杜注曰:“伯鯈,南燕祖。”是為燕姞之祖而托夢于燕姞。蓋以穆公為賤妾之子而為君,不合嫡長承襲制此一傳統觀念,故附會以天使之命。則必其母作夢,方合情理,是乃情事文理之所必然;且所言亦僅為生子而已,未及政事。而此“武王邑姜方震”之夢,則有“將與之唐,屬諸參”云云。若春秋時之男權等級制社會,女子依附於男子,受男子之控制與擺布,政治地位低下,無參與政事之權利,尤其如封國立嗣一類重大政事,非女子分內之事。《左傳》作者之思想不可逾越其所處時代的觀念意識。春秋時期婦女之地位雖不若後世之低下,女子依附男子之禮教亦不如後世之甚,然女子不與國事已是當時之禮制與觀念。如桓十五《傳》載鄭厲公之言云:“謀及婦人,宜其死也。”桓十八年,魯桓公與其夫人姜氏如齊,魯大夫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無相瀆也,謂之有禮。易此必敗。”僖元年《傳》云:“女子,從人者也。”《國語·魯語上》亦有文:“男女之別,國之大節也。”故童書業《春秋左傳研究》謂:“《左傳》所載為春秋戰國間早期儒家之觀念。”(見《附録·春秋左傳考異》。)存在決定意識,作《傳》者必受此觀念之制約,則婦女受輕視而不與政事亦固其思想基礎之一。因之,《傳》文之“帝”當不會與一女子言及封國之事,“余命而子曰虞,將與之唐,屬諸參,而蕃育其子孫”者,非命女子之言也。是“帝”與言者必武王。賈、服解“己”為武王,正與史公之見同,亦切《左傳》之旨。孔疏之前,固無疑之者。再看“薄姬之夢”:薄姬者,漢高祖之妃妾而文帝之母。《史記·外戚世家》云:“漢王憐薄姬,是日召而幸之。薄姬曰:‘昨暮夜妾夢蒼龍據吾腹。’……一幸生男,是為代王。”《漢書·外戚傳》亦載此事。是為述薄姬身世,冷落之中,不意受高祖之幸,而生文帝。夢發薄姬亦情理之中。傳聞記事者則寓自古帝王之生皆天命神意,即《史記志疑》卷二所謂“嗣後生天子者,往往藉怪征以誇之”,故未幸而先有祥兆。則此夢之發於母,豈非亦文理情事之必然?且亦止及生子而未涉他事。(按:此類感夢而生之事自是荒誕不經之說,是古代神權與君權相結合的產物。非只今人不信,即古代有識之士亦已斥其荒謬,如《論衡·奇怪篇》云:“如實論之,虛妄言也。”此則就文論事耳。)故此二夢與生唐叔之夢實非一例。孔氏未作具體審察,而加比擬,是其自妄也。就《左傳》而論,夢亦未必發於母也。
《左傳》好述夢記異。考《左傳》之夢,多以預示重要人物之生死禍福、立嗣繼位及某些重要事件之發生,附以鬼神天帝之意,亦神權思想之反映。“燕姞之夢”與“武王邑姜方震”之夢,皆生子之夢,以物件不同,事類有異,故一發于母,一發于父。此外,尚有昭十一年《傳》泉丘女奔孟僖子而生懿子及南宮敬叔之夢,亦發於母。然亦未及政事,未及孟氏一族之立後繼嗣。昭七年《傳》有孔成子與史朝夢衛祖康叔命其立元之夢,哀二十六《傳》宋得有必立之美夢,都是立後繼嗣之夢。即皆非發於女子,以其及政事也。又如昭四年《傳》魯叔孫穆子遇牛助己勝天之夢。“牛”是穆子尚未見面之子而卒亂叔孫氏者,事關叔孫氏之興衰禍福,自必其父(族主)當之,則夢發于父亦情勢文理之必然。何以夢必發於母也?又如昭十七年《傳》宣子夢文公攜荀吳而授之陸渾,昭二十五年《傳》宋元公夢大子欒即位於廟而卒,哀七年《傳》曹人或夢眾君子立于社宮而謀亡曹,亦都是及政事之夢,而皆非發於女子。孔氏之說,失之未作深考;而從之者若此之多,何也?
以人名稱法論之,“武王邑姜”亦非指邑姜一人。考《春秋左傳》所用國君夫人、妃妾之稱謂,冠以丈夫之稱,即所謂“以夫名妻”者,有如下幾類:一是以夫諡配女子之姓,如鄭武公夫人稱“武姜”(隱元《傳》),晉文公夫人稱“文嬴”(僖三十三《傳》)。二是夫爵配女子之姓,如周莊王妾稱“王姚”(莊十九《傳》)。三是以夫諡配女子之位號,如周惠王之夫人稱“惠后”(莊十八《傳》),楚文王夫人稱“文夫人”(莊二十八《傳》)。四是以丈夫之國諡稱法配女子之位號或姓,如宋桓公夫人稱“宋桓夫人”(閔二《傳》),秦穆公夫人稱“秦穆姬”(僖五《傳》)。五是丈夫之國爵稱法配女子之位號,如“齊侯夫人”。前三類稱法,女稱為單稱,即一個稱謂單位,所冠夫稱亦為單稱。後二種稱法,夫稱為雙複合稱法,而女稱仍為單稱,亦有女稱為雙複合稱法的,如周景王之後稱“王穆后”(昭十五《傳》),“穆”為其諡,“后”是其位號;而所冠夫稱“王”則是單稱。在《春秋左傳》的眾多女子稱謂中,不見有女子之雙複合稱謂前複冠以丈夫之雙複合稱謂的。而“武王邑姜”若作叔虞母一人之稱,則正此類稱法。“武王”為丈夫之諡爵複合稱法。“邑姜”者,姜其姓,而“邑”,《說文》云“國也”,謂國都之所在,段注曰“古國邑通稱”,《日知録》卷一亦謂“人主所居謂之邑”。則“邑姜”猶言國君夫人,“邑”乃其尊號。是“邑姜”亦為雙複合稱法。
若“武王邑姜”夫與妻皆雙複合稱法而連文者,全部《春秋左傳》凡四見。除此而外,尚有隱元年《經》《傳》之“惠公仲子”、文九年《經》《傳》之“僖公成風”及昭三年《傳》之“胡公大姬”。此四者,於人名稱法為一例。
“惠公仲子”,“惠公”為諡爵稱法,“仲子”則惠公之夫人,是以字配姓之稱法,皆雙複合稱謂。然則“惠公仲子”為二人之稱,隱元年《傳》有明文,杜注及孔疏亦以之為二人,楊伯峻亦有駁《穀梁傳》以“惠公仲子”為一人之文,除韓注本從《穀梁》之説誤以“惠公仲子”為一人外,各標點本亦皆點作二人。④
文九年《經》《傳》有文:“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襚。”“僖公、成風”,除韓注本從《穀梁》謂“以僖公系成風”外,各本亦皆點作二人。以語義及事類論,實與“惠公、仲子”為一例。楊伯峻亦言:“隱元年《經》云,‘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文例與此同。”且駁惠棟《補注》以“僖公成風”是一人為“母以子氏”之說。以稱法觀之,“僖公”亦為諡爵稱法,“成風”則諡姓稱法,皆雙複合稱謂。成風乃僖公之母,則“僖公、成風”是子與母之人名連舉。
楊樹達《中國修辭學》第六章《別白》及《混淆》以“惠公仲子”與“僖公成風”為一人之稱,是“以子系母”;又曰“《左傳》昭公元年稱‘武王邑姜’,此亦以夫統妻也”。然則昭三《傳》有“胡公大姬”,又當作何解?豈亦可作一人之稱乎?亦止可避而不及矣。
昭三年《傳》云:“箕伯、直柄、虞遂、伯戲,其相胡公、大姬,已在齊矣。”此“胡公、大姬”為二人,各本皆無異議。⑤蓋若以之為指“大姬”一人,則與春秋時之社會性質、政制及意識觀念全不合。若春秋之男權等級制社會,言及政事,安可舍夫而著妻、抑男而揚女?杜注云:“胡公,周始封陳之祖;大姬,其妃也。”杜預於此,注意明朗,以“胡公、大姬”為二人之稱,已不若其注“武王邑姜”矣。“胡公、大姬”是夫與妻二人之連舉。“胡公”,“胡”蓋是其諡,“公”亦其爵號。“大姬”者,襄二十五年《傳》云“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杜注:“元女,武王之長女。”以其為長女而稱“大姬”,“大”猶“大子”之“大”,即“太”,實是排行詞。則“大姬”與“伯姬”義同,而較“伯姬”之稱更含敬貴之意。是“大”亦相當於女字,蓋亦其尊號;“姬”則其姓。是“胡公”、“大姬”亦皆雙複合稱謂。
是以“惠公仲子”非惠公之仲子,“僖公成風”非僖公之成風,“胡公大姬”非胡公之大姬。均為二人名之連舉,于文法為並列結構,非偏正關係。通《左傳》之文理,貫前後之稱法,則與此結構相同之“武王邑姜”必亦是二人之稱,非“武王之邑姜”。楊伯峻謂此種稱法“以表明邑姜乃武王之后”,然考《春秋左傳》,女子實無此類稱法。女子之字姓、諡姓一類雙複合稱謂若欲系於其夫,其稱法當如昭二十年《傳》之“襄夫人宣姜”、哀十二年《傳》之“昭夫人孟子”,或如《晉語三》之“獻公夫人賈君”。不言“襄公宣姜”、“昭公孟子”、“獻公賈君”者,蓋已成二人之稱,春秋時之稱法如此也。故若欲“表明邑姜乃武王之后”,則于《左傳》之文,必有他詞廁其間,成一較鬆散之系稱法,如隱元年《經》前《傳》有“惠公元妃孟子”,文十八年《傳》有“文公二妃敬嬴”,昭二十八年《傳》有“鄭穆少妃姚子”。則此當作“武王后邑姜”,或“武王夫人邑姜”,而不應取“惠公仲子”、“僖公成風”、“胡公大姬”此類表二人之稱法形式,以其有混淆視聽之弊。太史公去古未遠,當更諳古人稱法之制,亦俞正燮《癸巳類稿》五所謂“司馬遷於《春秋》古文好學沉思,心知其意也”。
尋繹上下文意,求索《春秋左傳》之稱法,《傳》文之意蓋說,武王與邑姜會而生唐叔這一夜,武王夢見天帝對自己說:“我命你生子,取名叫‘虞’,我要把參星之地封給他,讓他在那裏繁衍子孫。”其文義之邏輯順序是:有一天夜裏,武王夢見天帝對自己說……就在這一夜,邑姜得了身孕。是一如史公之釋。《晉世家》之文實轉譯了《傳》文之真意,然未為後人矚目;而孔穎達之曲解,則為世人所因襲。太史公含冤千古,應予昭雪。
司馬遷于《晉世家》轉譯《左傳》此文之外,尚于《鄭世家》直録《左傳》之文,不加譯釋。然《晉世家》之文已表明太史公以《左傳》之“武王邑姜”為二人,則《鄭世家》文亦當點作二人,方合史遷之原意,而今標點本《史記》則按孔疏之說點作一人。點譯史遷之文而不依史遷之意,若太史公有靈,豈不疾呼:“謬矣,斯非吾意也!”
注:①洪亮吉《詁》引賈逵、服虔“己,武王也”以解“夢帝謂己”之“己”,似亦贊同賈、服之說;惜其終未明言“武王邑姜”為二人,意亦曖昧也,故今之標點本仍點作一人之稱。
②在孔穎達之前,已見《水經注·晉水篇》有“《春秋左傳》稱唐叔未生,其母邑姜夢帝謂己”之文,是酈道元已誤解《左傳》文意。然為此誤讀誤解立說而影響後世者則孔穎達。
③《史通》卷十六謂太史公不見《左傳》,實非深察之見。漢初雖不行《左氏傳》,亦非無《左氏》之書,身為太史之司馬遷父子可得而觀焉。《左傳》之跡,《史記》中亦屢屢而可見也。《日知録》卷二十六亦言:“凡《世家》多本之《左氏傳》。”
④《集解》本初版隱元年《經》誤作一人讀,重版已糾此失;然所附《人名索引》亦誤立“惠公仲子”條,而重版未糾。
⑤惟韓席壽《左傳分國集注》于“惠公仲子”、“僖公成風”、“武王邑姜”及“胡公大姬”皆點作一人,自是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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