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交流4群:458622441 (1)明敷电力电缆不宜在热力管道上部平行敷设。电缆与管道之间无隔板防护时,相互间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明敷电力电缆与管道相互间允许距离 mm (2)在隧道、沟、浅槽、竖井、夹层等封闭式电缆通道中,不得含有可能影响环境温升持续超过5摄氏度的供热管道。对于重要电缆回路,不得与含有易燃气体或亦然液体的管道敷设在同一封闭式电缆通道中。 (3)直埋敷设的电力电缆,严禁位于其他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 直埋地电缆与电缆或管道、道路、构筑物等相互间容许最小距离见下表 直埋地电缆与电缆或管道、道路、构筑物相互间容许最小距离 mm *用隔板分隔或电缆穿管时可为0.25m **用隔板分隔或电缆穿管时可为0.1m ***特殊情况可酌减,最多减少不超过一般值 (4)水下电缆相互间严禁交叉、重叠。相邻电缆应保证足够距离:主航道内,电缆相互间距不宜小于平均水深的1.2倍(引至岸边间距可适当缩小);非通航的流速不超过1m/s的小河中,同回路单芯电缆相互间不得小于0.5m,不同回路电缆间距不得小于5m。 水下电缆与工业管道之间水平距离不宜小于50m;如受条件限制时,不得小于1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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