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 旭 民 中国人从秦汉到明朝,对于自己的头发是相当的珍惜,所谓“头发不可毁伤”的祖训,更使人们牢记在心,深入骨髓,不可更改。 清代满人是马背上的民族,正是因为骑马的缘故,他们很早就有了结辫的习惯。满族人的祖先金人,就是剃发蓄辫的民族,其发式是“半剃半留”,在额角处引一直线,线前面的头发全部剃光,线后面的头发结辫垂于脑后。据说这样做的原因是为了更清楚地看清前边的敌人,更牢靠地固定头发,从而不影响作战,其最早大约起始于宋代。几百年后,当满洲的八旗兵势如破竹地越过山海关,进入关内,推翻业已腐朽的明王朝,确立清朝的统治之后,统治者便开始强力推行这种剃发蓄辫制度。 一六四五年,清顺治皇帝发布“剃发令”。从此,头发之去留,不再是个人的喜烦爱好,也不再是民间伦理之争,而成为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清朝统治者为了彻底从精神上征服汉人,是把剃发蓄辫作为一种表示归顺的标志,汉人不服,清政府镇压,反抗,即镇压,再反抗,再镇压。直到杀人流血,大势已去,人们不再反抗了,只好接受了满清统治的现实,全国的大老爷们头上也都留起了一根被戏作“猪尾巴”的大辫子。久而久之,人们麻木了,习惯了,也就不再觉得不顺眼,不再觉得它是化外蛮夷之俗了,反倒成了中国人之当然习俗! 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爆发,孙中山领导国人推翻满清王朝,对于盘绕在人们头上的大辫子自然反感,于是“剪辫子”就成为革命者的标志,鲁迅杂文里的“剪辫子”者生动有趣,陈忠实《白鹿原》中的“剪辫子”者更为活跃。白嘉轩的姐夫亲手拿着剪刀追赶白嘉轩,一场争斗之后终于剪掉了辫子。后来其姐夫询问白的感受,白嘉轩回答:“人扛不过势,得跟着走了”。一语道破真谛,是的,人不能与大势对抗,必须顺势而行,这就叫大势所趋。中国的一场惊天动地的大革命顺应世界潮流终于爆发了,从广州到北平,从南方到北方,从东海到西域,反封建、反帝制、反压迫、反剥削的革命风暴越刮越烈,民族解放,建立共和的呼声响彻全国……。束缚人们的大辫子被剪掉了,压在人们身上的沉重枷锁被砸烂了,阻碍人们大步行走的绊脚石被踢开了,革除一切害人虫之命的战斗终于打响了! 祖祖辈辈被剥削、被压迫、被欺凌的穷苦民众看到了曙光,拿起了武器,先从自身做起,清除身上的弊端,清理自家的污垢,精精神神、利利落落地挺身而出,“东亚病夫”成为苏醒的雄狮,“唯唯诺诺”成为腾飞的巨龙,经历了屈辱、辛酸的折磨,国人犹如从炼丹炉跃出,既有火眼金睛,而且铜肢钢骨,我今中华民族,谁敢轻易来犯?!不仅“大辫子”不会再来缠绕,即使“核老虎”又能怎的?! 然而,世上的事物是复杂无章的,对于大辫子的仍有个别人“情有独钟”。我记得在我读小学的时候,大概就是一九五九年左右,小学的对门就有一个刘姓的老头儿仍然梳着清时代的大辫子,方圆几十里可能就这一位,被人们当作“稀罕物”。问他为何不剃掉,他答“我习惯了,剃掉像秃尾巴鸡,难看”。 当年解除妇女缠脚的恶习,真正解放了广大女性;而当年的剃掉大辫子,还真的焕发了爷们的精气神。否则,那可恶的大辫子至今恐怕还在缠绕着人们的脑袋,令人浑浑噩噩,思维总不清晰。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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