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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克斯: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

 南国憨豆 2017-06-03

经过一个多月的阅读,我们马尔克斯群-第5期共读活动-《活着为了讲述》顺利完成啦!

感谢书友们一直以来的热心支持和参与。经过角逐,我们选出了三篇优秀读书笔记,想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分享。它们的作者也将分别获得新经典出品的马尔克斯的新书《一个海难幸存者的故事》一本。


 以下是来自3位书友的精彩读书笔记


— 1 


作家养成记

——读马尔克斯《活着为了讲述》

by  好笑笑笑笑

自2017年4月19日起,我开始读这本马尔克斯的自传,2017年5月25日,参加完《百年孤独》出版50周年纪念活动和老马新书发布会,从北京回家的路上,我结束了这漫长的阅读之旅。曾经在读《霍乱时期的爱情》和《百年孤独》的时候,我就在想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才能写尽百般孤独,千种爱情,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生动、热烈却又细腻、多情的老马。国家的历史、家族的过往和戏剧化的个人经历都注定他是要成为写作者的。


《活着为了讲述》是一本完美的自传,也是一堂精彩的写作课。马尔克斯用自己年轻时就会使用的写作技巧将自己的一生娓娓道来,所以尽管这是一本自传,却写得像小说一样生动。这个两岁就有了惊人的记事能力、从小对身边发生的事情就懂得艺术加工的孩子,在青年时期经历了国家灾难,在穷困潦倒的日子里与文学相拥,用细细密密的文字创造出了一段段恢弘奇妙的故事。这篇笔记就总结和摘录了一些马尔克斯在书中使用和提及的写作技巧。


一、活着为了讲述


“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这是写在小说开篇的一句话,小说并不等于真实的生活,但小说是真实生活的放大。真实的生活总是平淡如水,写作者之所以能创作出震撼心灵的作品,是因为他们有善于发现的眼睛、勤于思考的大脑和无以复加的想象力。老马曾到过名叫“马孔多”的香蕉园,小说《百年孤独》中他就写了魔幻之地“马孔多”;老马父母的爱情被写到了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里;外公外婆的故事被写到了小说《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中;他还有个和丽贝卡一样吃土的妹妹;姑姥姥弗兰西斯卡与阿玛兰妲一样至死仍是处女之身。他的外公是自由党人,参加过千日战争,见证过香蕉工人大屠杀,会制作小金鱼,幼时曾经带他去看过冰;他的外婆是甜点师,会制作糖果小动物;他的父亲风流成性,婚外有三个私生子,这些都被他写到了小说中。我们总说老马是魔幻现实主义,但他笔下的事物其实都是有出处的。在书中第282页,他讲述了自己的一次经历:在英雄之地卡塔赫纳,遇到了成群的蝙蝠,一位老奶奶让他念《圣母玛利亚颂》(驱魔祷文),他虔诚地大声跟着念,还没有念完,蝙蝠就飞走了。这件事尽管看起来如此地不可思议,但却是真实发生的故事。也许正是这些带有魔幻色彩的经历才成就了老马亦真亦幻的风格。


二、妈妈让我陪她去卖房子


“妈妈让我陪她去卖房子。”这是多么富有文学性的开头。正是与母亲重返旧地的这次旅行,让老马知道了自己人生方向,选择了一生中必须诚心交付的职业,“我要当作家”,他说。这标志着马尔克斯文学生命的开端。这本书不像传统的自传,不以时间为叙述线,而是从这件对他至关重要的事件展开回忆,同时又不停地运用倒叙、插叙、闪回等手法,每一个插入点和退出点都设置的很精妙,可以在不知不觉中带领读者进入情境。


“她去世那天,几乎在同一时辰,我写下了这本回忆录初稿里的最后一个句号。”(P39最后一句话)


“妈妈一九〇五年七月二十五日出生在巴兰卡斯,家人刚走出战乱,开始新生活。”(P40第一句话)


这两句话连起来,能产生震撼人心的力量。短短两句话,就交代了母亲人生的开端和结局,这是马尔克斯一贯的风格——从生中看到死,从死中看到生。同时,第二句话既承接一段又像是老马新书的开头,在读者毫不察觉的情况下,老马将倒叙转为了顺叙。


尽管这是一部半完成式的小说,但是马尔克斯却留给我们一个完满的结尾,一个美好的爱情故事——“一个月不回信,我就定居欧洲。”“回到酒店,我看见了回信。”


三、我在这儿,你的火柴


“一天,胡安·德迪奥斯舅舅的火柴丢了,被她捡到了,还火柴时,她用她胜利者的俚语说道:‘我在这儿,你的火柴。’”(P68)这是一个并不明显的技巧,中国的读者可能觉得不知所云,但如果是英文版就很简单,这是一句双关语,火柴match的另外一个意思是:“相配、相称”,女仆梅梅在这里尽显幽默和风情。对双关语的热爱几乎是伟大作家的一个共同特征,哪怕是俚语或土话也不惜写入小说,因为它真正体现了文学的真谛:意在言外!


四、孩子的谎言是天才的标志


马尔克斯小时候吃得少,老眨眼,夸大其词,谎话连篇,只有巴尔沃萨大夫开口替他辩护:“孩子的谎言是天才的标志。”(P72)马尔克斯从小就展现出了非凡的领悟力与创造力,他小时候是一个喜欢讲故事的小孩,他在书中回忆:“大人们当着我的面说话,以为我听不懂,或拐弯抹角故意不让我听懂,结果却适得其反。大人间的谈话成了我最理想的灵感来源。我先听来,然后拆散打乱,隐去出处,再说给大人听。我所言即他们心中所想,听者无不愕然。”(P73-74)


马尔克斯幼时就体现出了非凡的文学创造力,将现实打乱,隐去出处,创造出全新的故事,这就是文学,对真实的生活进行再提炼与再创造,却不小心说出了生活的真相。


五、比利时人再也下不了象棋了


“比利时人再也下不了象棋了。”(P82)这是马尔克斯幼年初次展现文学天赋时的一个创造性的句子。简简单单一句话,老马认为这是“他文学生涯中的第一个成就”。这句话之所以精妙,是因为形象化,用一个动作传达出比利时人已死的状态。比利时人逝去,老马不会说“比利时人去世了”,他用一个“生者的动作”来表达比利时人已死的事实,这个句子将生死、动静结合,模糊了生死的边界,道出了怀念的悲伤。真正的写作不是叙述,而是能够在读者的眼中展现你想呈现的画面。


六、Gregueria


老马对拉蒙·戈麦斯·德拉塞尔纳的作品感兴趣,他善用一种与传统写作方式大相径庭的象征手法进行各种文学作品的创作。作品中最具特色的是gregueria,原意为“嘈杂”“喧闹”,他却指头脑中杜撰出来的、带文字游戏性质的短句或短诗。他曾写过一个公式:幽默+隐喻=gregueria,如“雷是从天梯上滚下来的一只大箱子”“只有在植物园里的植物才带上名片”等。(P103)这个技巧直白地说就是将性质截然相反、大相径庭的东西放在一起,从而获得惊人的效果。


比如说:“这个小偷有着坚定的文学志向,每次都全神贯注地倾听有关艺术和书的讨论”;赫尔曼·巴尔斯总是愉快地说,他不满意的画效果倒更好;在看完老马正在创作的小说初稿后,堂拉蒙忠告他:“正在创作的草稿,永远不要给别人看。”;“六十八岁的他高兴得像个孩子,虽然他身体硬朗,神志清晰,去机场送别的人却都有送他叶落归根、长眠故土之感”。


使用两个前后冲突、不一致的意象能够创造出震撼人心的效果,也正是这些不一致的地方是,让文字有了更深层次的意蕴。


在马尔克斯的小说《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中有两个意象:“没有糖味的糖”和“没有钟的钟声”,语句看似很矛盾,实则蕴含着一种深深的无力感,比孤独更孤独,比悲伤更悲伤……


七、以mente结尾的副词


“实践证明,总用以mente结尾的副词是恶习,只能说明词汇贫乏。于是一出现这种情况,我就修改,久而久之,愈发确信这一执念是在逼自己去想更丰富、更形象的表达方式。多年以来,在我的书里,除引用外,以mente结尾的副词一个也找不到。”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写作技巧,举例来说:在中文写作中,如果我们能一直坚持写作不用形容词而寻找替代的意象,长此以往,我们的描述会变得更加形象,语句会更加生动,写作水平也会有质的飞跃。


“所有优秀的散文都靠动词撑起句子,动词使句子流动。或许英语中最好的技术型诗歌是济慈的《圣阿格涅丝节前夕》,像这样的句子:‘野兔颤抖着在冰冻的草丛中跛行’。如此生动,你可以飞速掠过它而未加察觉,但它的行动已经为整首诗增添了色彩——跛行、颤抖、冰冻,这些就在你眼前发生。”

——菲茨拉杰德致女儿的信


八、要拧断天鹅的脖子


《拧断天鹅的脖子》是墨西哥诗人恩里克·冈萨雷斯·马丁内斯的著名诗篇。诗中对拉美现代主义诗歌代表人物、被称为“天鹅诗人”的鲁文·达里奥追求唯美雅致的美学观提出异议。恩里克·冈萨雷斯·马丁内斯则认为天鹅的美丽无法持久,对人而言,学识比美丽更重要;对文学而言,内容比形式更重要。


萨尔加尔严肃地对马尔克斯说:“要拧断天鹅的脖子”(P403)萨尔加尔是很严格的导师,别人把马尔克斯当短篇小说家,他却把马尔克斯当记者,所以写新闻报道时,不应该耍花招和抒情感怀,要写真实的事情。


这对我们的写作同样也有启发,比起华而不实的文章,我们更加愿意看到的是朴实无华的文字,比起矫揉造作之风,我们需要让文学更接地气,因此,我们要“拧断天鹅的脖子”,写真正有灵魂的故事。


“我想在石器时代的时候,我们的祖先每到夜晚,都会围坐在火堆旁,狼会在黑夜里嚎叫,好像随时会从周围的草丛里蹦出来,这时就会有一个人开始讲话,他会讲一个故事,这样大家就不会感到害怕了。”(《天才捕手》)这就是文学最初产生的意义。无论是阅读或是写作,都能为我们的生命带来超凡的意义。我们能够找到人生的方向,看清生命的本质,发现生活的真相。“文学,唯有通过文学,人才能设身处地地去体谅对方人格中不同且矛盾的层面,才能避免失之严酷。在文学领域之外,人只显示出性格中的一面,如果你能了解他们的不同层面,就不致轻易将他抹煞……”(《在德黑兰读洛丽塔》)


最后,讲述一个小故事:为了参加老马的新书发布会,我坐了12个小时的车到北京,经历了一次充实而又浪漫的文学之旅。在回来时的列车上,有一个陌生人执意要同我换座位,于是我极不情愿地去了另外一节车厢,后来靠着椅背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十分惊奇地发现车厢里大半都是说西语的外国人,我固执地相信他们都是来自老马故乡的人,我没有跟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说话,只是默默地注视:一位中年男子与身旁的女士兴奋地交流着,我听不懂他说的语言,但我从他们彼此交谈的动作神态中、他如水的眸子里好像感受到了南美人天生的热情浪漫,他的形象与我脑海中的马尔克斯仿佛重叠了,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离老马很近……



— 2 


活着?活着!

by  静瑶

《活着为了讲述》是新经典的赠书,我很激动,在拿到书的那一刻。我一直珍藏着,不忍打开,只为在旅途中细细品味。书是我旅行必备,每次归家,老妈总会埋怨,那么重,净瞎折腾。而我总是笑而不语。喜欢它,是在离开校园,没了屏障,少了稚嫩,书成了我独处时的伙伴和力量。


可是,这一次我却没了耐心。并不是车上环境太嘈杂,也不是晕车,只是发自内心的排斥它而已。细细探究,原因有三。一是没了想象力。之前读《霍乱时期的爱情》和《百年孤独》,虽然名字比这更为复杂,难记,却依然读的津津有味,只因我相信,这是故事,我去想象,我去进入他们的世界,和他们对话,感受喜怒哀乐。但是《活着为了讲述》,明确告诉我,这是生活,点点滴滴,真实发生的。便收了这想象,走马观花。二是少了热情。不管何事,刚开始总是热情似火,全身心投入,像行走沙漠多日终见绿洲,亟不可待。再渴的人终有喝饱的时候,随着他喝的水越多,水对他解渴的作用越少,他的幸福感也在递减。三是懒惰。我是去年12月初加入读书群的,那时候大家刚读完《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正在写读书笔记。书读完了,思想还停在书里,大家不停地在讨论着。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在刚开始读霍爱的时候,我就一小时没看手机,大家的讨论就三百多条。而我又花了一小时,逐条看完,看的速度都赶不上消息弹出的速度。苦杏仁的味道,流亡者之死,请用一朵玫瑰花纪念我……小小的问题能讨论半天,这多像马尔克斯那时的生活,有一堆朋友,大声讨论,思想碰激。原来我们也这么幸福过!现在一天不看手机,讨论也不过百,而我也把震动调成免打扰,彻底成了僵尸粉。我有在想,为何那时写霍爱的读书笔记时水到渠成,现在写了半天也不知所云?那时遇见不懂,就问自己,问他人,反复阅读,直到搞懂。现在,不懂就自动忽略,跳过接着阅读。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读书态度变化了,默许自己偷懒,封闭自己感官,享受不了阅读的乐趣,也感悟不了,书,也就白读了!


我一直不明白老马为何叫它《活着为了讲述》,当我看到“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样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这是老马对于“活着”的理解,轻轻在心里问自己:那我呢?音乐或者歌曲沉淀了,我们可以重新编曲,让它再一次辉煌起来,文字或者思想蒙尘了,我们可以让它重新进入视野,这尘成了岁月的味道。那么回忆呢?当我不能拥有的时候,那唯一做的只有让自己不要忘记。然而记忆存在的时间是有限的,总会慢慢消失,有时忘却。或许某天,在听到某种旋律或看到某种场景,会勾起某种记忆,但它的存在也就在那段旋律或场景里。每天每时每刻,身边都会发生有趣的可以纪念的事情,我却选择让它们随风而去。前几天,我错过了一场关于老马“海难幸存者的十天与百年孤独的五十年”,我是申请到资格,却因距离和时间放弃了。我不知道倘若我去了会是什么结果,毕竟老马也没想到这简单的两天之旅竟然会改变他的一生。电视里的和电影院的感受不一样,手机里的和演唱会的感受不一样,电子书和图书馆的感受不一样,后者有种仪式感在里面,更震撼,更刺激,更心安。有时就需要这仪式感,提醒自己,回归事情本来的面貌,体验最本质的感动。


在妈妈让老马陪她去卖房子之前,老马的生活一团糟,前途一抹黑,并非品味独到,而是因为囊中羞涩,领先于潮流二十年。这样一个逃过兵役,得过淋病,义无反顾的每天抽六十根劣质的香烟。天黑了,就随便在哪儿凑合一夜的老马,还有什么指望呢?


几经波折,我和老马都各自回到了那故乡。老马对故乡记忆一如往昔,未被乡愁理想化。我却是近乡情怯。沿途的风景依稀是记忆中的样子,却又那么陌生。老马的故乡在败坏,我的故乡在矫健的快跑。交通的便利,洗白了这个破旧不堪的小县。院墙里一盏微弱的灯光是妈妈的习惯,家人永远是家人,不管离开多久,再见还是如故。


“回来就不走了吧?”

“嗯!”


忘记离开的原因,总归小小的地方装不下初生的牛犊。嘉轩无意间让白灵开了眼,白灵就再也待不住了,一心向着省城,更广阔的天地去。是否开了眼,总归闯荡一番才可心安?那时总觉得,天地这么大,总会闯出一片天。挥霍着肆意的青春,安利着大量名人传记,急不可耐的付出着,耐心的等待着,最终飞鸟归山林,落日入东海。不管多久,总归会回到你离开的地方。来不及后悔,怨天尤人,错过的已经错过,现在要做的只有加倍努力,去追赶这几年错过的时光。然而,会在心里一遍一遍地问自己,这广阔的天地,如何安放我?难道,就这样打道回府?那么自己一直坚持的信念呢?难道真的就不在走了吗?难道走了就真的实现了吗?难道自己就这样屈服了吗?天地这么大,总有一片安身立业之处吧!


苦闷无处释放,不如约上旧友,散散旧地,聊聊旧事。旧友还是一如既往,在现实和理想中小心翼翼的平衡着。想不通居无定所的我却有一个陪伴我近十五年的人,虽断断续续,甚至没了交集,却总在不经意间出现,让人无法不感叹,这缘分!旧地,总离不开旧人,是两个年少青春的见证。洗白的小县一点一点侵蚀着旧地,若不细心,很难发现它们的影子,我们只能对着断壁残垣苟延残喘。我见证着它的过去,却参与不了它的现在。怀旧总会无视苦难,放大幸福。就连中招和高考苦行僧的日子也羡慕不已,我是真的没有什么指望了吧,竟无休止的羡慕起以前的日子,准确的说,不用自己养活自己的日子。


妈妈和老马都没有想到,这趟短暂、单纯的两日之旅对老马的意义,纵使老马长命百岁,埋手笔耕,也无法言尽。在未回家卖房子之前,或许老马已经立志要当作家,那只是一种知道。是一种模糊的概念,觉得我应该这么做,但为什么要这么做,应该怎么做,是模糊不清的。我知道我人生的方向,是这样走,没错。可这路又被云遮盖太严密,我看不到下一步,我不知该迈左腿还是右脚。然而,卖房子之旅是一个契机,一道光,照亮了老马的路,驱散了那云。


回来之后,灵感如鲠在喉,不吐不快。老马就这样开始坚定走下去。路漫漫其修远兮,更何况人生之路。当作家是条孤独与寂寞的路,时时刻刻都受到放弃的引诱。可老马是幸福的,有那么多朋友在身边。那里的每一个人都像冬天的火炉,身边的人紧紧聚在一起,在最艰难的日子里,互相取暖,互相鼓励,互相成长。在那里,中心只有书,心甘情愿围着书转,所有其他都显得不那么重要。他们又不是完全沉浸在书中,做着飘渺虚无的梦,摆脱了百无一用是书生。用他自己的方式记录着身边发生的事,平凡的日常事却成为历史的一部分,没有人比阿甘更幸福,不是他的一生无意间见证了美国历史,而是日常事被记录下成为历史的见证。有那么一刹想到,若我死去,还有什么能够留下?恐惧让我太想记录。


我没有兑现我的诺言,再次起航,投入心心念念的天地。只这一次,再来一次。


这次要独自面对最真实的自己。以前总是在等待别人的答案,然而答案只能回答问题,不能解决问题,一个答案也许会会牵扯下一个问题,结束也是开始。春天到了,经过一冬的休养生息终于迎来了收获的季节。知道怎么走了,坚定走下去,总有一天会得到自己预想的,甚至有时候觉得是上天的故意整你,却发现是特意扶你一把。慢慢懂了许多,喜欢上经过时间沉淀的老物件,不再着急的想跳过等待的日子,自己独处也不觉得委屈。


说实话,这次读书用心不多,思考没有,感悟也不深。我打算放一放,找找自己的初心。一路狂奔,到头来气喘吁吁,回忆起来全是路上的奔波。倒不如走走停停,欣赏沿路风景,做个自己的朝圣者,岂不美哉!读这本书让我很痛苦,它总是逼迫我看清自己,一遍又一遍的问自己活着是为了什么?这种问题问多了,会神经的。


最后以李健大哥的《心升明月》作为结束。以前总是问自己这广阔天地如何安放我,后来步入社会,经常问自己我如何安放这广阔天地。自己就像猴子捞月般,总觉得快拥有了,却发现是一场梦。这般美如画,却遥不可及。渐渐体悟到,事情不是简单的非A即B,还有共存的可能。也就不再执着的追寻茫茫大地,不再执着追求一隅安身之处,不再执着触碰它,拥有它,彼此共天地!


飞鸟归山林落日入东海

我心上的人你从哪里来

青山随云走大地沿河流

这深情一片等待谁收留

这广阔的天地如何安放我

我如何安放这广阔天地


我心深似海你宛如明月

这般美如画却遥不可及

为何要可及彼此共天地

海上生明月已尽收眼底

这美丽的世界已经拥有你

我已经拥有这美丽世界



 3 


在回忆中讲述孤独

by  董小

一本出色的自传需要具备哪些元素?一定要对人生有何启发?一定要语言优美、情节引人?未必,自传不是目的性强的工具书更不是天马行空的小说,其实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本值得阅读的书,是否有可读性完全取决于作者掏心掏肺的能力,对于读者,它可能无法教你如何生活,不能让你学到哪怕一点有用的技能,因为成功的轨迹无法复制,它能帮到你的最好方式就是让你看到一条鲜活的灵魂,和它肆意生长的多彩世界。


恐怕不会再有人如马尔克斯一样大胆地在自传中填满魔幻现实元素了。这真实吗?不真实吗?其实人生、命运本就奇特,现实要比虚构离奇,而那些在马尔克斯的小说中,魔幻现实韵味浓厚的段落,在你读过这本自传之后,就会蜕变成言之凿凿的纪实主义,细节之生动,人物之丰盈,让你赞叹:如此钟情于孤独的马尔克斯自己并不是活在孤独里,而是活在绵长而古怪的记忆中。如果你用心读过马尔克斯的小说,那这本自传一定令你爱不释手,你会发现这是一本彩蛋足量的解谜书,小说中的形象此时在自传里活灵活现,小说中的桥段化身自传里的关键词,它记录了马尔克斯的灵感来源,更记录了那些值得被讲述的魔幻·现实!


上校、乌尔苏拉们和马孔多


书中最大的彩蛋莫过于马尔克斯对他家人和家乡的描写。马尔克斯出生于一个庞大的家族中,家族里各色各样的人为马尔克斯的小说提供了足够的素材,经历内战洗礼的外公“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打理整个家族上上下下的外婆“乌尔苏拉”,贫穷但正直多情的爸爸“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吃墙皮的妹妹“丽贝卡·布恩迪亚”等等,当然还有家乡阿拉卡塔卡为“马孔多”贡献的一切。但马尔克斯并不是把现有素材拿来描写,而是将几个人的故事捏到一个人身上,材料的再组织使得命运看起来更加离奇多变。


除了人物命运外,就属马孔多这个地界最魔幻,但马孔多竟只是一家香蕉种植园门前牌子上不明其意的文字?当答案谜底揭晓,你是莞尔一笑还是大吃一惊?多少惊为天人的精巧设计,在这本书中被还原成最朴实的现实,一路跟随马尔克斯的讲述,反倒不知该说是现实本身足够魔幻还是魔幻现实已经侵蚀了马尔克斯的记忆呢?


其中,有一件小镇上发生的事情令我印象深刻:马尔克斯说在“枯枝败叶”降临之前,小镇一片祥和,体现在哪呢?很少有人好勇斗狠,为数不多的一次就带着一股魔幻色彩。两个约定决斗的人互相重伤并奄奄一息,但两人苏醒后第一时间都给予对方祝福,并残喘多日,直到一天,镇子上一位老妇人过世,小镇教堂中丧钟长鸣,俩人都以为是对方死去的消息传来,几乎同时咽下最后一口气。


也许这个故事最能体现魔幻现实的意义。“魔幻现实主义诞生于哥伦比亚是有原因的。”美剧《毒枭》开篇就扔下这样一句话,因为古怪的事情总是在关键时刻突然爆发,所以我们错把不可理解的现实认作不可能发生的奇事,而马尔克斯的一生又何尝不充满惊奇,不可一世的年轻作家第一篇小说就遭遇当头一棒的退稿信,穷的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烟鬼却能活蹦乱跳,多次被置于性命堪虞的境地却都死里逃生,因此才活成如今的马尔克斯,我们要感谢命运对他的眷顾,更要感谢命运对他的摧残,如此马尔克斯才算真正拥有了描述孤独和魔幻的能力。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因为相似,所以难舍难分”


尽管马尔克斯将孤独描写地非常深刻,但从自传里你可以看出,他根本就是个耐不住寂寞的人。狐朋狗友和命中贵人层出不穷,他们一起吃喝嫖赌,一起创办杂志,一起谈论诗歌和文学,令人羡慕不已。年少的马尔克斯从家人那里获得关爱,贫穷的马尔克斯从朋友那里获得书籍,失意的马尔克斯从老师那里获得鼓励,迷茫的马尔克斯从文学大师那里获得方向···马尔克斯不是孤独的,无论是他的家人还是朋友,亦或是老师、上司,谦逊的马尔克斯在字里行间表达了他的敬意,好好讲述正是马尔克斯给予他们最大的回报。


马尔克斯一生最割舍不掉的除了写作和烟之外,就是女人了,游走于各型各色的女人床笫间,马尔克斯得过两次淋病,却收获描述爱情伟大魔力的能力,他不是孤独的,他只是热衷于描述孤独,并顺手制造悬念。本书结尾的回信,好似揭开下一篇章的引子,又是年少轻狂的总结,不再想当一个穷光蛋花花公子,而开始思考爱情的真谛,这是一种成熟也是一种新生。(不过因为他找过太多女人,我又实在懒得去翻名字,马尔克斯期待回信的女人到底姓甚名谁至今还待研究。)


政治于他


多次内战和外来者入侵给哥伦比亚带来了什么影响?记忆中的家乡是一片祥和、美丽幽静的,多年以后,当马尔克斯重归故里,他满眼都是繁华不再、面目全非、街上游荡着行尸走肉的异乡,返乡之旅更加坚定了马尔克斯写作之路,也在其内心埋下革命的种子,尽管他说自己在报社任职前期对于政治不感兴趣,但仍不能阻止马尔克斯写出令政府头疼的抨击社论。试想如果马尔克斯只专注于文学本身,而忽视作品中对政治的深层思考和影射,我们又怎能把马尔克斯列为伟大作家之列呢?南美国家以常年军阀统治闻名,鲜有为民牟利的政策出台,人民成了政治牺牲品,再加上美国香蕉园对于哥伦比亚的剥削无异于一种侵略,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人民除了发泄欲望竟无事可做,好歹报社保留了最后可以宣泄情绪的出口。从大学期间依靠短篇小说阴差阳错地进入报社,到日后成为不可或缺的一份子,这些经历锻炼了马尔克斯的政治嗅觉和故事敏感性,尽管没有去成期待已久的海地,却在自己所属的国家大展拳脚,无论是危险的波哥大,还是记忆中的阿拉卡塔卡,都成为日后小说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而深藏城市中的政治不知不觉成了马尔克斯小说中的黄金配角、故事核心,比如马尔克斯自己表示写《百年孤独》正是为了诉说团结才能抵御孤独,《枯枝败叶》更是将矛头直指利用香蕉园的侵略。马尔克斯为人熟知的是他的长篇小说,但非虚构写作才是他的看家法宝,尽管说真话可能有时并不讨人欢迎,甚至还受到性命威胁,但活着为了讲述不正是马尔克斯伟大之处吗?


我们有记忆是因为我们还活着,这句话反过来说也成立,我们活着因为我们还有记忆,无论好坏,记忆始终是一种证明,生活就是我们曾记得的日子,要热爱生活,你首先要热爱自己的回忆,难过的事也好,开心的事也罢,都是成长道路上必经之路,命运即已写下,我们便按照自己的方式走过余生,当回溯记忆,你不应该为了碌碌无为而自责,也不应该为了不知所措而悔恨,你只需认真地活着,等着有朝一日回忆重现之时,再好好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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