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蒙自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蒙办发〔2010〕92号)的规定,经蒙自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市外公开选调部份教师充实我市教师队伍。 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市外公立学校正式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思想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师德良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2.专业对口且小学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初中、高中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学校可根据岗位需要具体设定;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4.具有三年以上任教资历(2014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下列几种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77年6月以后出生):(1)父母或夫妻一方属蒙自户口且在蒙自辖区内居住者;(2)特级教师、县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急需引进的优秀人才。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地点:蒙自市教育局便民服务大厅。 (二)报名时间:2017年6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止。 (三)相关证件: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可由他人代报)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户口簿(父母、夫妻一方户口在蒙自的,还需带父母、夫妻的户口簿及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③毕业证 ④教师资格证 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⑥《蒙自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一份(自行下载) ⑦《蒙自市2017年公开选调市外教师同意报考证明》 ⑧近期同底免冠5分彩照1张(与报名表所贴相片相同)。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地点:蒙自市第三中学 考试时间:2017年6月17日(以准考证为准)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7年6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领取地点:蒙自市教育局人事科(206室) 五、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及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分值100分,其中,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占总分的20%,学科专业知识占总分的80%。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前两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为讲课,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8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考察。 考察:笔试及面试综合成绩第一名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调学校自行组织。 六、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在蒙自人才网及蒙自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七、调动 1、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第一名者,经考察及体检合格,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按正常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由选调教师自行办理)。 2、调入蒙自后须与所报考选调学校签署定期服务协议。 本简章由蒙自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蒙自市教育局 2017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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