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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丨孔子与六经的关系(下)

 南国憨豆 2017-06-10



“经典古籍库”


小库按


上周我们读了孙钦善老师关于孔子与《易》《书》《诗》的关系的论述(详见《孔子与六经的关系(上)》),此篇接上文。


现在流行的“三礼”,其成书皆直接或间接与孔子有关。


《仪礼》为记载礼节仪式之书。《汉书·艺文志》著录:“礼古经五十六卷,经十七篇(原作七十篇,据刘敞说改)。”因只存十七篇,仅限于士礼,故有《士礼》之称,旧说认为是秦始皇焚书后的残余。《史记·儒林列传》说:“礼固自孔子时,而其经不具。及至秦焚书,散亡亦多,于今独有《士礼》,高堂生能言之。”这里说《仪礼》传自孔子。至唐,孔颖达《礼记正义序》、贾公彦《仪礼疏序》认为周公所作,后人多疑其非。清崔述在《丰镐考信录》中曾辨《仪礼》非周公所作,其言甚详,并据《礼记·杂记下》所云“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士丧礼》于是乎书”,认为“《士丧礼》之文昉于孔子”。至邵懿辰《礼经通论》则明确认为:“《礼》十七篇盖孔子所定。《檀弓》(按,当为《杂记》)云:‘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学《士丧礼》于孔子,《士丧礼》于是乎书。’据此,则《士丧》出于孔子,其余篇亦出于孔子可知。汉以十七篇立学,尊为《经》,以其为孔子所定也。”皮锡瑞《三礼通论》完全同意此见,认为“邵氏之说犁然有当于心”。这种说法不无根据。陈公柔《士丧礼、既夕礼中所记载的丧葬制度》一文(载《考古学报》1956年4期)把《仪礼》的《士丧礼》、《既夕礼》所记的随葬器物的组合形式,跟考古发现墓葬中的实际情况对比,认为《仪礼》反映的大约是战国初期的情况,而战国初期离孔子生世甚近,礼制不会发生多大变化。


《礼记》是后儒汇集而成的孔子及其后学传述礼制、论说礼义的著作。《汉书·艺文志》著录“《记》百三十一篇”,自注:“七十子后学者所记也。”《经典释文·叙录》云:“《礼记》者,本孔子门徒共撰所闻以为此记,后人通儒各有损益。故《中庸》是子思伋所作,《缁衣》是公孙尼子所制(按:郭店竹简中亦有《缁衣》,学者认为亦为子思所作),郑玄云:《月令》是吕不韦所撰,卢植云:《王制》是汉时博士所为。”这些关于礼的传述和论说,在先秦多以单篇散章的形式流传,约在西汉前期被汇集、补撰成书。今传《十三经注疏》中的《礼记》即为其中的一部分篇什,称小戴《礼记》。孔颖达《礼记正义》于“礼记”题下引郑玄《六艺论》云:“案《汉书·艺文志》、《儒林传》云:传礼者十三家,唯高堂生及五传弟子戴德、戴圣名在也”,“今《礼》行于世者,戴德、戴圣之学也,“戴德传《记》八十五篇,则《大戴礼》是也;戴圣传《礼》四十九篇,则此《礼记》是也”。

今传小戴《礼记》四十九篇,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述礼制,一类陈礼说,一类解经(《仪礼》)义,与孔子所定的《仪礼》以及孔子关于礼的言行关系密切


《礼记》和《仪礼》的关系有以下几点:

《礼记》在内容上比《仪礼》的范围有所扩充,不限于仪节形式,还包括政教、礼俗,属于广义的礼。如《王制》、《月令》、《学记》、《乐记》、《坊记》、《中庸》、《儒行》、《大学》等篇已超出《仪礼》内容之外。

《礼记》中解经义的一些篇什等于《仪礼》的传。如《经解》,孔颖达《正义》于题下引郑玄《礼记目录》云:“名曰《经解》者,以其记六艺政教之得失也。”其实《经解》并不限于泛论六艺 与政教的关系,而着重在谈礼与政的关系,解释礼的纲目,如:“故朝觐之礼,所以明君臣之义也;聘问之礼,所以使诸侯相尊敬也;丧祭之礼,所以明臣子之思也;乡饮酒之礼,所以明长幼之序也;昏姻之礼,所以明男女之别也。”实际等于《仪礼》的总序。至于《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诸篇,则相当于《仪礼》每篇的小序,故郑玄《礼记目录》说:“《仪礼》有其事,此记释其义”(《乡饮酒义》题下《正义》引),“以上诸篇(指《冠义》等六篇)皆记《仪礼》当篇之义,故每篇言义也”(《丧服四制》题下《正义》引)又《服问》篇中例标“传曰”字样,与《仪礼》的《丧服大传》相似。

《礼记》中还记载了一些在实际生活中践屡礼仪的言和事,亦与《仪礼》相表里

戴德、戴圣本从后仓受《仪礼》,而自传大、小戴《礼记》,可证《礼记》为《仪礼》之附庸。

《礼记》中记载了不少孔子的言行,也有一些他的几个主要弟子的言行。关于孔子的言行,须具体分析,有的直述《论语》,有的稍变其词,有的将具体言行改为礼之通则,有的为其弟子所记,而《论语》未收,这些方面都是有本之言,是可靠的。但多数情况确如何异孙《十一经问答》所说:“多非孔子之言,凡‘子曰’者多假托。”涉及其弟子言行者也是如此。


以上情况可以说明,《礼记》为儒家之书,出自孔门后学之手。


《周礼》本名《周官》,《汉书·艺文志》著录《周官经》六篇,颜师古注曰:“即今之《周官礼》也,亡其冬官,以《考工记》充之。”《周礼》序官辨职,涉及田制、兵制、学制、礼仪、刑法等方面的大政,包含着丰富的政治、经济、文化资料,实际上是一部政书。《考工记》虽为后人所补,无关大政,但也是先秦古书,是考证古代工艺、器物的重要资料。

《周礼》一书,或谓反映周公致太平之书(《后汉书·马融传》),或径谓周公所作(《周礼》郑玄注),此二说汉时已有人反对,唐贾公彦《周礼疏·序周礼兴废》载有异说:


《周礼》起于成帝刘歆,而成于郑玄,附离之者大半,故林孝存(《后书·郑玄传》作“临孝存”,名硕)以为武帝知《周官》末世渎乱不验之书,故作十论七难以排弃之。何休亦以为六国阴谋之书。


又有为刘歆所伪造之说,始于宋洪迈《容斋续笔》:


《周礼》一书,世谓周公所作而非也。昔贤以为战国阴谋之书,考其实,盖出于刘歆之手。《汉书·儒林传》尽载诸经专门师授,此独无传。至王莽时歆为国师,始建立《周官经》以为《周礼》,且置博士。而河南杜子春受业于歆,还家以教门徒。好学之士郑兴及其子众往师之,此书遂行。


此说后世遵违不一,至清廖平《今古学考》、康有为《新学伪经考》认定不疑,实为今文学派门户之见。经过古今不少学者的考证,《周礼》成书于战国时代有历史依据,决非凭空臆造,但不限于反映西周一代的现实,而是综合了西周至战国的情况,并且包括编纂者理想化的成分在内,正如张心瀓《伪书通考》所说:“采西周及春秋时制度参以己意而成。”《周礼》体现了礼治的思想,表现出对周制的向往,其中也经常提到“法”,但是指“法则”或“方法”,与法家之法无关。因此《周礼》出自儒家无疑,但与孔子的关系较为疏远。



是与礼相配为用的,“乐也者,动于内者也;礼也者,动于外者也”(《礼记·乐记》),所以礼乐并称。因为《诗经》中的诗都是入乐的,所以诗与乐又不可分。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说明诗、礼、乐三者关系极为密切。孔子既传诗、传礼,对乐也就很精通,《论语》中评论到乐的地方很多。


孔子还亲自整理过乐典,如《论语》载:“子曰:‘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子罕》)




《春秋》本是春秋时鲁国史官按年月记载的大事记,等于鲁国的编年史,从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至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历十二公,共二百四十二年。


论及孔子与《春秋》的关系,最早见于《孟子》,有两处谈到,一处是:


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滕文公下》)


这里说孔子“作《春秋》”、“成《春秋》”,是有其特定含义的。在另一处又说:


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离娄下》)


由此可知,《春秋》与晋国的史书《乘》、楚国的史书《梼杌》性质相同,为鲁国的史书,孔子只是取其义而已。综合《孟子》书中的这两段话,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春秋》本是鲁国的史书,孔子依傍鲁史而作《春秋》,并不是创作,只是整理、修订;第二,孔子整理《春秋》时曾取其义以行褒贬,因此从《春秋》叙事中可以看出孔子的立场与爱憎,这就是传统所说的“微言大义”。《史记·孔子世家》本《孟子》之说而又有所阐发、补充:


(孔子)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据鲁,亲周,故殷,运之三代,约其文辞而指博。故吴楚之君自称王,而《春秋》贬之曰子;践土之会,实召周天子,而《春秋》讳之曰:“天王狩于河阳。”推此类以绳当世贬损之义。后有王者,举而开之,《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孔子在位听讼,文辞有可与人共者,弗独有焉;至于《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


孔子整理《春秋》的说法虽不见于《论语》,但《论语》所表现的孔子的立场、观点,与《春秋》记事中的褒贬、爱憎完全是合辙的。因此,孟子和司马迁的说法是可信的。



(以上摘自孙钦善《古文献与古文献学》,

出自岳麓书社《古籍整理出版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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