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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视率理论修正》

 timtxu 2017-06-12

王志文陈道明的电视机《手机》里折磨人的节目收视率下降时,他哥哥妻弟造假结果被公司制裁下岗。同样围绕收视率为中心的原则,公司让他以小丑脸的样子出丑。全国各地的电视台都以收视率为唯一标准评估各自的节目的存亡、取舍。直觉告诉我这种评估标准不是很合理,应该加以修正。电视台的不同节目以统一的收视率划分成败是不公平的,也是不科学的,就像把童装和西装放在一个场地能卖出好价格吗?

所谓收视率无非是评估一个节目对观众的影响力。这就涉及到二个问题,一是节目影响力,二是观众购买力问题。我们可以拿《对话》那样商业人士和高管喜欢看的精英栏目和非诚勿扰那样老百姓喜欢看的大众节目比较,假设前者的购买力是后者的100倍,而看节目后转化成消费的比率是一样的,那么如果《对话》的收视率只有0.5%,《非诚勿扰》征婚节目有2%,那么收视率的实际价值应该修正为《对话》/《非诚勿扰》=100*0.5%/2%=25倍。

再来计算市场规模,如果《非诚勿扰》的观众总量是《对话》的100倍,那么市场规模《非诚勿扰》就是《对话》的100/25=4倍。可见,仅仅一个收视率指标不是评估一个栏目的合理标准,还要分析观众购买力水平和规模二个指标。

我之所以花精力科普不仅是让电视台等媒体评估自己的不同类型的节目时要修正收视率的标准,也要对广告客户进行洗脑——喜欢还珠格格的观众有几个会买奔驰企业或XO?看《对话》节目的观众则可能什么广告商品都购买。即,收视率或点击率必须结合受众的购买力调查一起使用。草草写到这。一点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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