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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生活中的迷茫,这本书值99分

 书影谣烨 2017-06-20


又有好几天没更新了,倒不是偷懒,一直在看一本书。今天的文章就是关于它的,写了两天,有点长,希望你能看完。




这两年,内容付费、知识付费成了潮流。


这潮流与知识和内容本身的关系不大,就像一个菜市场,前阵子冬瓜好卖,这阵子茄子好卖,小贩们进货卖货,并不真的关心蔬菜。


“内容付费”和“互联网+”一样,都是商业语境下的词汇,是人们对什么东西更容易赚钱的趋势判断。


有人误以为,内容付费、知识付费火了,内容和知识也就火了。这太想当然,这里的关键点在于,现代商业要求快捷、方便。我立刻付款,你立刻给我一罐可乐,这里面的流程越通畅,体验越好。但是,知识毕竟不是可乐,它不是开盖即饮的,任何知识的获得,都需要付出努力,并且,这个过程不能被简化和替代。


然而现在的大多数知识付费产品,都在贩卖不可能的捷径。我并不反对知识产品,只是眼下有太多产品并不真的对知识和内容上心,只是蹭着潮流挣快钱。


另外,对待知识和内容,还有一个误区,即我们太关注表面的,行动和技巧上的东西,对于更为本质的知识,无动于衷,没有热情。


不管是在哪个平台,具体的方法论,都最受欢迎,比如说如何时间管理,如何炒股,如何快速自我提升等等。


当然,方法论很重要。但在有些问题上,过于关注技巧,并不一定有用。比如要不要离婚,要不要分手,如何对付渣男,如何在职场上位,如何对待梦想和现实之间的落差等等。这些具体问题困惑着我们的生活,当然需要解决,但这些问题并非仅此一例,你处理完一个问题,会接着出现另一个问题,它们聚合在一起,正是生活。


情感博主教给你的办法,并不能处理每一种情况,你只有获得一个自洽的价值体系,清楚地认识自己,才有可能在这些问题面前不再那么焦躁不安。就像武侠小说里写的,只练技巧套路是不行的,还需要内功心法,它是一团温热的能量,是技巧得以发生的可能。


在过去一年里,我推荐了很多关于“何为良好生活“、“何为人生意义”的书籍,其中既有对生活经验的反省,也有从理论上进行整体把握的尝试。伦理学是哲学的一个重要部分,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当我们面对生活中具体的价值判断、对错选择时所提出的问题,大都是伦理学所关心的。


如果你确实对生活感到迷茫,不妨读一读伦理学的书,它一定比心灵鸡汤更管用。


最近我又读了两本伦理学的入门书,一本是何怀宏的《伦理学是什么》,一本是程炼的《伦理学导论》。前者是面向大众的,过于浅显,密度较低,读起来快感不足。后者是一本教科书,封面是我们所讨厌的那种,但是内容却非常不错。下面就谈谈后面这本书。






《伦理学导论》这本书不厚,不像我们想象的“导论”那样难读,甚至可以说它相当轻盈,甚至优美。


是的,优美是这本教科书的第一个优点。这里所说的优美,当然不是指文辞,而是指结构。


结构的优美,在建筑中最容易看到,不论是古典建筑还是现代建筑,它们站在那里,自己就会说话。结构之美,简洁是一条铁律,简洁不是简单,一幢建筑可以很复杂同时很简洁,简洁是一种把握核心的能力。


程炼的《伦理学导论》就很简洁。它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挑战”,介绍目前伦理学面对的挑战;第二部分为“基础”,简述伦理学的基础概念是什么;第三部分为“理论”,介绍了几种重要的伦理学理论。


第二个优点,在于思辨的行文。在这本书中,作者展示了每一个理论的论证过程,并且提供了诸多对某一理论的不同意见,让我们在观点的不断碰撞中去掌握和接近它,而不是像我们从前固有的结论-接受模式。


所以,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你会体会到思辨的乐趣。


第三个优点,在于作者不仅仅只是对伦理学的历史进行梳理,还提出了目前伦理学受到的挑战。这很现实,也很有意义。对我来说,这几个挑战,也是我非常困惑的地方。





下面就来看看作者所说的六个挑战,分别是什么?



挑战一:利己主义(人人都是自私的)。


利己主义可以分为两类:心理利己主义和伦理利己主义。心理利己主义声称自私是人性中某种根本性的特点,这是一个事实,人就是这样,无可辩驳。伦理利己主义则是一种关于生活的行动原则,即,我们在做任何选择的时候,都应该不断追求自我利益的最大化。


如果这两种说法是对的,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道德,将无疑受到挑战。


利己主义有一个颇有说服力的观点:我们一切的仁爱之举都是伪善,不管是友谊、行善还是别的什么行为,归根结底是从自我利益出发的。比如,我给路边的乞丐钱,真正原因不是因为我同情乞丐,为他的利益着想,而是因为我看到乞丐的样子心理不平静,为了让自己平静才给他钱。归根结底,人还是自利的。


利己主义者认为:我们觉得自己有高尚的动机,是因为我们并不真正知道或者意识到自己最深层的动机,即自己的利益。


这一说法,如同棒喝。但这是真的吗?


仍以乞丐的例子来看。当我们看到乞丐的处境时,心里感到不平静,我们给他钱换取平静,这当然是自利的。但是,我们为什么会感到不平静呢?我们所以感到不忍,感到忧伤的理由是什么?如果我们对于乞丐的困境漠不关心,就不会从给予乞丐帮助的行动中获得快乐,所以,在这个例子里,我们不可能是完全自私自利的。


当然,利己的心理一定广泛存在,但是将它推导至绝对状态,显然是不可能的。


关于利己主义,还有一个论证方法,即从“自私的基因”出发,认为既然基因的唯一目的就是复制自身,那么人的本质当然也是如此。但这显然搞错了概念。基因是基因,人是人。有人认为母爱的出现,是因为具有母爱的动物在繁殖和传播基因上更容易成功。在这里,母爱不过是基因复制的面具,但是这个推理是错误的,它混淆了一个东西是什么和一个东西是怎么出现的。它并没有说母爱不存在。


利己主义当然仍然很有市场,但显然,它不可能成为我们所有生活的准则。



挑战二:决定论


决定论和自由意志是哲学中的重要课题。决定论,简单的说,就是指一切都是被决定的。


如果世界上的一切都是被预先决定了的,那么我们的决策和行动,无论是好是坏,都是我们自己无法控制的,因此我们是不自由的。


不自由会导致我们的道德责任无法立足。


一个精神病人可以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一个健康的成人必须如此。只有自由的、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才是我们为之负有责任的。


关于决定论和自由意志之争,虽然作者在书中巧妙的解决了这个问题,但是这个问题没那么好搞定。由于它不是我所特别感到困惑的部分,今天就先略过了。



挑战三:上帝之死


这个挑战,对中国人来说,似乎也不怎么挑战。因为,我们一直以来都没有一个上帝的观念。对于基督教的信徒,尼采说“上帝已死”是非常震撼的,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就失去绝对的权威,失去了道德的信心。他们习惯了绝对了立法者,如果他不在了,他们将会感到无所适从。而我们的伦理道德一开始就不是建立在上帝的基础之上的。



挑战四:相对主义


这是我所困惑的部分,也是现在很流行的一种观念。


相对主义者声称,对人类而言,不存在普遍可接受的伦理标准。


这里又要提到《奇葩说》,在半决赛那一期关于“愚人井”的辩论中,陈铭说了一个例子来证明人其实无法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也就是说价值判断是相对的。


这个例子是这样的:波斯国王大流士把他治下的一群希腊人召到面前,问用多少钱可以让他们吃掉他们父亲死去的尸体。希腊人答,多少钱都不可以。但一群被称为卡拉丁人的印度人,则有吃掉亡去父亲的遗体的习俗。


除了上面的例子,爱斯基摩人在20世纪之前,有让妻子陪客人过夜的待客之礼,并且还有杀婴的传统,这也与我们所认为的道德行为不同。


我们都知道,礼节和习俗因社会而各不相同,一种举止在一个社会中很得体,在另一个社会中可能是不恰当的。道德相对主义进一步认为,道德就像礼节,不同社会所实践的道德有着相同的有效性,彼此之间没有优劣对错之分。


相对主义说,你不赞同甚至谴责其他文化的社会实践,认为别人是错误的,不道德的,那是因为你的判断使用的是你自己的文化中的标准,别人可以用他们的标准来评判你的社会,两种标准都只在各自的局部有效,他们之间不存在一个中立的或者客观的标准来判断对错。不存在所有时候、所有地方,适用于所有人的道德判断。


这种说法很难辩驳,因为我们确实感到在具体的生活中因为差异性,很多标准都是相对的。但是,这并不代表一切都是相对的。


卡拉丁人和希腊人虽然习俗不同,但可能表达了接近的伦理原则——尊重故去的父亲。爱斯基摩人对待婴儿的态度也并不是根本地与我们不同,过继和领养在爱斯基摩人的社会中非常普遍,放弃婴儿是最后之举,并不是首要选项。


还有一个例子是裹小脚,以及非洲大陆上对女性的割礼,虽然它们长期存在,并被认为合理,但是它们显然是对人的一种伤害,这种合理性,是否值得坚持?


道德一个重要功能是提升人群的福利状况,与之背道而驰的习俗,无论有多么深厚的传统,都是不道德的。相对主义在这里,显得尤为轻薄。


在我们考察文化多样性的时候,更应该看到文化共性。比如,从人身安全方面看,在一个随意杀人而不为过的社会里,任何人的生命都得不到保障。几乎每个社会都会将谋杀与其他可能“正当”的杀人区分开来。尽管不同文化的道德规范在这些方面都存有不同程度的差异,但这些差异并不影响更高层面上的共性。


相对主义还与一个现代美德——宽容——联系在一起。这正是我们难办的地方。不过这里有一个逻辑问题,所有相对主义者,无论来自那种文化,都说他们应该宽容其他的文化,这样一来,宽容则成为一个普遍性的规范要求,而这个结论正是相对主义所想要否认的。


另外,无条件的宽容并不总是有价值的。超出了限度,宽容就变成冷漠和不负责任。



挑战五:主观主义


有一种观点认为在任何问题上,双方无所谓“对”“错”,他们都是在表达自己的观点。任何一方相信的事情,对他们自己而言就是对的,不存在一方比较正确的说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仅此而已,多说无益。


这种观点很高阶,因为它回避了被争论问题的内容,不讨论哪些证据支持或反驳哪一方,而只是把注意力放在了争论和分歧上。


这种高阶立场,对事实领域而言,是站不住脚的。但是在道德和一般的价值观领域却颇为流行。假设两群人在争论死刑应该保留还是废除,主观主义者会说,保留派和废除派对他们各自而言都是对的,但到底该废除还是保留,不存在客观的正确答案,多说无益。


道德主观主义的基本思想是,道德不是普遍的,而是因人而异的。这似乎是道德相对主义的极端化,不过也有不同,道德主观主义否认道德的社会性。


主观主义呼吁我们要做个人道德的主人,拒绝外部权威,每个人发展自己的道德。可以说,主观主义在一个根本层次上挑战了道德的普遍性。


但是,主观主义的态度并不真的站得住。即使我们不能证明在某个问题上谁对谁错,我们也不能由此推断这个问题上的所有看法都是同样合理和正确的。主观主义给了很多人偷懒的机会和借口,排除了人们道德判断对错的可能性。


我们当然应该小心外部权威,但是不应该为此放弃辨明是非的可能。主观主义的高阶立场,其实是没有立场,它是不可战胜的,也是无聊和无赖的。



挑战六:科学主义


科学研究的都是客观的事物,科学主义认为道德不是客观世界的一部分,所以伦理学没有科学之名。这个问题,心理学也斗争了很多年。没什么意思,不展开了。




四  何为善?


在西方伦理学说,善和正当一直是两个核心概念。一个是关于价值或善的理论,另一个是关于行动的评价理念。


当我们在讨论价值时,推到极致,我们会问,什么事物才是终极的或者内在的善?


关于这个问题,伦理学史上有很多回答。一些东方宗教认为,终极的善应该是心灵的一种冥思状态。某些西方的教义中,最终的善是存在于对上帝的膜拜和绝对服从之中的。


伦理学中影响最大,人们最为熟悉的观点是,只有某些心理状态才能够得上是内在善或恶。对某些人而言,心理状态指的是快乐和痛苦这类感受,对另一些人而言,心理的状态指的是欲望的满足。


这里有几种关于价值(福祉)的理论。


其一:享乐主义。伦理享乐主义把道德的或正确的行为定义为将快乐最大化和痛苦最小化的行为。


我们在生活中,总会说“开心就好”,我们想要快乐多于痛苦,期待自己的生活一帆风顺,快乐幸福。如果我们一直感到快乐,那么这样的人生就是值得过的。


但是,这里也有一个问题。快乐和痛苦都是心理状态,我们从很多科幻电影中看到过这样的场景,当你被接上一台电脑之后,永远都会感到幸福快乐,如果这是可能的,这样的生活是否是你想要的呢?


其二:趣向论。趣向论可以简单的表述为:一个人的福祉取决于他是否拥有他要的东西。


享乐主义是一种实质性的福祉理论。实质性的理论制定了哪些东西是内在地善,因而构成了一个人的福祉,在享乐主义者看来,这些东西就是快乐。相比之下,趋向论是一种形式的福祉理论,它只告诉人们如何发现一些东西是内在地善,但是并不指定是哪些东西。


趣向论在今天有很高的支持率,我们天天嚷嚷的实现理想,就是趣向论的观点。不过趣向论也有一个缺点,即我们会不会追求错误的趣向呢?希特勒的理想是消灭所有犹太人,这样的趣向是好的吗?


其三:至善论。


这种观点认为有些客观的善和恶,一个人的福祉水平是由他生活中包含的这些客观善和恶决定的,客观善越多、客观恶越少,他的生活就越好。


在至善论者看来,即使某些事情不能带来快乐,但是它是善的,也是值得做的。


以上三种理论,我个人更偏向于趣向论和至善论。




五 几种伦理理论


下面介绍几种非常重要的伦理理论。


一个典型的伦理理论通常包含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价值理论,说明哪些东西是善的或有价值;另一部分是行动理论,说明哪些行为是应该的、允许的或禁止的。


借助这个区分,一般伦理学家把伦理理论分为目的论的,和义务论的。


目的论的理论先独立的定义善,然后将正确的行为定义为促进了善的行为。目的论认为善的概念优先于正当的概念。义务论则相反,它坚持正当的独立性和可还原性:一个行为本身就有内在的道德价值,不管它是否导致可欲或最佳结果。


一个例子:一位天才科学家和一位普通工人乘坐高空热气球出现故障,如果不跳下一个人,热气球将会坠毁,两个人都将死去。再设想这位科学家是地球上最有可能攻克艾滋病的人选之一。如果你能决定他们的生死,你将如何做?遵循什么原则?


如果你认为科学家应该活下来,因为这个结果比另一个结果更好,那么你就是目的论者。如果你认为他们的生命价值是平等的,应该得到尊重,使用体现公平的抓阄之类的方法决定,你就是义务论者。


1)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显然是一种目的论,它的核心概念是功利,这种功利和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功利有所差别,这里的功利是中性的。


古典的功利主义以边沁和密尔为代表人物,他们持有一种享乐主义的功利主义理论。


边沁所要做的就是计算痛苦和快乐的量,如果一件事情能够产生更多的快乐而不是痛苦,那么这件事情就值得做。但是困难的是,我们该如何测量呢?


密尔对此进行了补充,分辨了高级的快乐和低级的快乐。


但是困难仍然存在:是否所有人类的价值都可以还原为快乐的经验?另一个困难在于,如何比较人们决然不同的快乐经验?


2)义务论


义务论者认为我们在追求利益最大化时必须接受某种制约,一个行动的道德价值不是完全由它的后果所具有的性质来决定的。


义务论的立场是:行为本身就具有内在的道德价值,一个人的行为在道德上是否正确,在于它是否符合某些义务或规则的限制,而跟这个行为的收益无关。


对于一个团体或国家的决策层来说,当然是功利主义更便于决策,但对于个人来说,义务论是难以摆脱的。


康德的道德理论就是义务论的,我们都听过“绝对命令”,撒谎是不对的,就是不对的,不因为场合的不同而改变。


康德的义务论,有一套很通顺的逻辑。康德认为,我们是理性的行为者,我们都会依据理由去行动。在道德领域,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将遵循普遍法原则来推导。


普遍法原则指的是:只按照你能同时愿意它成为一个普遍法则的准则来行动。比如说撒谎。设想一个人人都撒谎的世界,如果你不愿意生活在这样的世界,就不应该这样做。


3)美德理论


后果主义和义务论都是以行动为中心的。在道德实践中,许多时候道德的判断不是评价行动的,而是针对行动者的。伦理学中的美德伦理,就是把关于人的品格的判断作为基本的道德判断的理论。


美德理论学将重点放在“什么样的人是值得做的”和“什么样的生活是值得过”的这些问题上。


这是一种古老的伦理理论,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的核心问题就是来讨论什么样的品格是值得拥有的。


看《论语》,君子如何,小人如何,也是一种美德理论,有一种鼓励我们成为拥有美德的人的愿望。


但是,为什么我应该成为一个有美德的人呢?


回答这个问题的第一种做法是,论证每一种美德的作用,比如诚实的好处,勇敢的好处等等。第二种做法是论证美德本身就是值得追求的价值。


我很喜欢美德理论,因为这种理论有一种吸引力,即,我们会在实践这种理论的过程中成为一个更好的人,有一种自我完善的可能。


以上,并没有穷尽伦理学的所有方面,讨论得更多的是一些基础概念,以及个人伦理生活里的东西,至于社会伦理,关于公正的部分,则讨论的较少。


看完这本书,你不会立刻变成一个智者,知道如何应对生活中的所有问题。但是,至少可以厘清一些概念,并开始思考:对你来说,你更倾向于那种价值论?更倾向于哪种伦理理论?


在这些理论中,更重要的不是皈依于哪一种,而是发现从这些不同角度思考问题的可能性。并渐渐形成自己的价值体系,不至于碎片而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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