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菏泽曹县的李氏家族,出过一位“不讲情面”的大人物

 雲泉 2017-06-30

在鲁西南的菏泽曹县古营集镇北李庄村东南,有一座高1.4米、直径6米的陵墓。墓前有神道,两旁分列石马、石羊、石狮各一对,墓的主人就是当地李氏家族的一位大人物,曾在明朝担任过吏部尚书的李秉。

明英宗正统元年(公元1436年),28岁的李秉中进士,但名次并不靠前,且朝中没有后盾,因此外放出京城,福建延平府推官(正七品),是他仕途的第一个职务。

当时的地方事务,虽然繁杂多样,但最重要的无外乎征税和讼狱两种。李秉担任的推官,就负责刑狱工作。李秉为官心态端正,兢兢业业,因为处事公正廉明,李秉被征调入中央的都察院任理刑,成为一名执掌刑法的京官。

菏泽曹县的李氏家族,出过一位“不讲情面”的大人物

(明代的曹县归兖州府管辖)

在古代官场,很讲究处事圆滑,可李秉却是一个直性子“不讲情面”的人,他笃信一个质朴的道理:只要作奸犯科,违反法律,就要秉直控举,不徇私情。他很快就将这条原则用在了顶头上司身上。

明代宗景泰二年(公元1451年),皇帝命户部郎中李秉辅佐侍郎刘琏到宣府督办军饷。户部郎中为中级官吏,侍郎则为一部副职,分管领导郎中的工作。李秉到宣府后,发现刘琏有明显的贪腐嫌疑。他立即致书朝廷,揭发刘琏的不法行径,朝廷查实后将刘琏撤职。

菏泽曹县的李氏家族,出过一位“不讲情面”的大人物

到了明宪宗时期,李秉的官运似乎好了起来,天顺八年(公元1464年)三月,刚继位不久的明宪宗升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正四品)李秉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后来他屡经升迁,最终担任掌管官员铨选的吏部尚书。

身居要职的李秉仍不习惯讲情面,自然又得罪了一大帮人。大学士彭时的弟弟彭华,暗中对李秉嘱托提拔某人。李秉知晓后非但没有徇私,竟把那人罢黜归家了。有受宠的太监想用自己的乡里人任肥差,李秉闻讯后竟然特意把这人外放他处。因为有些“楞”,李秉遭到了内廷外廷的一致构怨,“倒李”暗潮竞相涌动。

后来,明宪宗革除他的太子少保头衔,强令他以吏部尚书的职务致仕退休。

这位“不讲情面”的李秉,虽然在官场上不太得志,但他的人品却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弘治二年(公元1489年)五月,久居乡间的李秉去世,明孝宗追赠他太子少保,后赐谥号襄敏,算是为他恢复名誉。

菏泽曹县的李氏家族,出过一位“不讲情面”的大人物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