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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略海洋须确立“内公海”概念

 tangaolus 2017-07-04

经略海洋须确立“内公海”概念


    李湛

 

     核心观点

 

    是把海洋看成风险之地、规避甚至逃避之地,还是把海洋当做家园、当做发展空间因而亲近海洋、热爱海洋、投身海洋,从根本上决定着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而这,却是与国民是否拥有基本海权有着根本性的关系和影响

 

    日前,上海(浦东新区)等7个城市获批为第二批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这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建设海洋强国”“拓展蓝色经济空间”等战略部署具有重大的意义和作用。

 

    建设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必须高度重视一个基本问题,即国民对待海洋的态度和思维。是把海洋看成风险之地、规避甚至逃避之地,还是把海洋当做家园、当做发展空间因而亲近海洋、热爱海洋、投身海洋,从根本上决定着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而这,却是与国民是否拥有基本海权有着根本性的关系和影响。

 

    观念短板制约海洋强国战略实施

 

    中国独特的地缘政治属性造成了海权思想和海权思维的缺乏,在历史上一直表现出强烈的陆权思想和陆权思维。陆权思维中的小农意识和家族观念,导致中国陷入传统和保守。明朝中后期我国就开始实施海禁政策,十八世纪时清王朝奉行“寸板不许下海”的闭关锁国政策,画地为牢,最终导致海洋观念的淡薄,海权丧失,妨碍了海外市场的拓展,抑制了中国与世界的经贸往来、文化交流,使得中国落后于世界潮流。中国历史上的海禁,至今影响着中国的海洋思想和海洋文化,甚至在今天的涉海法规中都有若隐若现的存在。

 

    新中国建立之后,随着改革开放,中国的海洋意识开始觉醒,海权意识迎来了复兴,但海洋活动的自由度仍不够高。在我国境内,不仅对海域航行、飞越、铺设等每一项都须经过层层审批,对航道、航线、适航范围以及气候等都有严格要求。目前,我国的海域使用管理相对比国外严格得多。比如,英国法律对于存放在英国国内并且在英国水域内使用的游艇不做强制注册的法律规定。新西兰不对游艇进行检验、登记,注册分A类和B类,新西兰人可以自由选择注册的种类,法律未对游艇的操作资格作出官方的要求,仅建议参加海岸警卫队课程培训等。开放的管理促进了这些国家游艇产业快速发展。据英国海洋联合会统计,英国本土游艇约45万艘,境外游艇1.6万艘,游艇相关企业共有5000多家,雇员数超过35000人。游艇产业总值达到了28亿英镑,其中游艇制造业和销售业产值最多,为10.1亿英镑,其次是消费服务业,为9.44亿英镑。新西兰人均游艇拥有量居世界第4位,据新西兰海洋行业协会统计,新西兰共有游艇514880艘,每8人拥有一艘游艇。

 

    鼓励国民更多走向大海亲近海洋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面向海洋则兴、放弃海洋则衰,国强则海权强、国弱则海权弱。进入21世纪,在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的今天,海洋战略的地位越来越重。海洋事业发展得怎么样,海洋问题解决得好不好,关系到我们民族的生存发展,关系我们国家的兴衰安危。

 

    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强化国民的海洋意识,打破原有用海限制,进一步开放海权,将开放自由的公海概念引入到我国的海洋使用中,确立“内公海”概念,划出特定海域,鼓励国民更多走向大海、亲近海洋,从而强化海洋意识,这样才能真正推进实施海洋强国战略。

 

    当然“内公海”概念的提出并不是无限制的放开,就如公海自由并不意味着公海处于无法律状态。在公海中航行的船舶必须在一国进行登记并悬挂该国国旗。在捕鱼中应遵守本国根据有关条约和协议就鱼种、数量、方法、区域等方面承担的义务。各国在公海进行科学研究活动应遵守《海洋法公约》 或其他国际法的规则,顾及其他国家的利益。“内公海”也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就像在公路上行车一样,需要遵守交通法规。只要法规制定科学合理,海域使用者就能在安全的前提下自由用海。

 

    要通过立法增强全民的海洋观念

 

    当前,我国要确立“内公海”概念,赋予国民相关海权。首先要实现理念的突破,海洋与陆地一样都是国家领土的一部分,管辖、支配权相同。路权可以放开,海洋使用权也可以放开。通过让国民亲近大海,热爱大海,以海为家,提升全民的海洋意识,为海洋强国战略注入新的动力。其次要制定“内公海”管理办法。界定“内公海”区域范围,规定国民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内公海”管理权属部门,出台“内公海”海域管理条例。在游艇使用等方面减少审批、报备等环节,就如私家车只要合法,随时都可以出行,让亲海变得更加便捷。再次要建设海上公共通道,放开部分海域使用权,标出海上公共通行区域,适度减少对航道、航线、气候等管制。同时制定海上交通规则,根据海况对船只进行等级划分,明确不同等级船只所享有的海权,实现各行其道,确保各类船只在安全的前提下自由航行。

 

    “强于天下者必胜于海,衰于天下者必弱于海。”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立法来确立“内公海”的概念,明确“内公海”区域,赋予国民相关海权,可以增强全民的海洋观念,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海洋的开发、建设中去,真正做到“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推动我国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

 

    (作者为上海社科院应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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