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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相国录(198)唐朝丞相岑长倩

 轻风无意 2017-07-05
岑长倩(?-691),荆州人,唐朝宰相,中书令岑文本之侄。早年曾任兵部侍郎永淳元年(682年),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与朝政。后迁为内史天授元年(690年),拜文昌右相,封邓国公,权势仅在武承嗣之下。天授二年(691年),加特进辅国大将军。因不同意立武承嗣皇太子,得罪了武氏,被罢相,出任武威道行军大总管,远征吐蕃。后被诬陷谋反,下狱诛杀。景云元年(710年),追复官爵,依礼改葬。
本    名
岑长倩
别    称
长倩
所处时代
唐朝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荆州
去世时间
691
职    业
宰相
官    职
文昌右相等
爵    位
邓国公

目录
人物生平
入阁拜相
反对立武
平反
家庭成员
史籍记载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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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阁拜相
岑长倩早年父母双亡,由叔父岑文本抚养。曾任兵部侍郎永淳元年(682年)四月,岑长倩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与朝政。垂拱年间,自夏官尚书(即兵部尚书)迁为内史垂拱四年(688年),李唐宗室起兵反武则天,岑长倩出任武则天后军大总管,征讨越王李贞,获胜。天授元年(690年),岑长倩拜为文昌右相,封邓国公,权势仅在武承嗣之下。天授二年(691年),加岑长倩特进辅国大将军

反对立武
同年,凤阁舍人张嘉福洛州王庆之等列名上表,请立武承嗣皇太子,岑长倩认为皇嗣(时为李旦)已在东宫,不可更立,拒不在奏表上署名,并奏请查办上表者,因此得罪武承嗣及族人。加之他反对武则天诏天下建大云寺,有忤武氏,遂罢相,出任武威道行军大总管,远征吐蕃。未达前线就被召回,下狱,酷吏来俊臣胁诬其与地官尚书路辅元、纳言欧阳通等谋反。岑长倩被诛杀。五子同时遇害。

平反
景云元年(710年),睿宗李旦复位,追复岑长倩官爵,备礼改葬。[1] 

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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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岑文叔,早卒。
叔父:岑文本,官至宰相。
子女:岑长倩有五子,岑长倩被害时与其同时被杀。
侄子:岑羲,官至宰相,后因党附太平公主而被杀。

史籍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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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卷七十·列传第二十》
长倩,少为文本所鞠,同于己子。永淳中,累转兵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垂拱初,自夏官尚书内史,知夏官事,俄拜文昌右相,封邓国公。则天初革命,尤好符瑞,长倩惧罪,颇有陈奏,又上疏请改皇嗣姓为武氏,以为周室储贰,则天许之,实封五百户。天授二年,加特进辅国大将军。其年,凤阁舍人张嘉福与洛州人王庆之等列名上表,请立武承嗣为皇太子。长倩以皇嗣在东宫,不可更立承嗣,与地官尚书格辅元竟不署名,仍奏请切责上书者。由是大忤诸武意,乃斥令西征吐蕃,充武威道行军大总管。中路召还,下制狱,被诛,仍发掘其父祖坟墓。来俊臣又胁迫长倩子灵源,令诬纳言欧阳通及格辅元等数十人,皆陷以同反之罪,并诛死。
《新唐书·卷一百二·列传第二十七》
长倩,少孤,为文本鞠爱。永淳中,累官至兵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垂拱初,自夏官尚书迁内史,知夏官事。俄拜文昌右相,封邓国公。武后擅位,喜符瑞事,群臣争言之。长倩惧,间亦开陈,请改皇嗣为武氏,且为周家储贰。后顺许,赐实封户五百,加特进、辅国大将军。凤阁舍人张嘉福、洛州民王庆之建请以武承嗣皇太子,长倩谓皇嗣在东宫,不宜更立,与格辅元不署,奏请切责嘉福等。和州浮屠上《大云经》,著革命事,后喜,始诏天下立大云寺。长倩争不可,繇是与诸武忤,罢为武威道行军大总管,征吐蕃。未至,召还,下狱。来俊臣胁诬长倩与辅元、欧阳通数十族谋反,斩于市,五子同赐死,发暴先墓。睿宗立,追复官爵,备礼改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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