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沈阳二手房交易中“定金”、“订金”和“预付款”的区别

 医哥福慧人生 2017-07-11
(2015/9/1 10:36:26) [发送到微博]
    买房无小事,购房者无论是在中介机构交易或者是个人交易,涉及到金额时,还是应该多多注意,给大家讲解一下沈阳二手房交易中“定金”和“订金”及“预付款”的区别。
   定金的含义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的一定金钱或其他替代物。①作为担保方式的一种,定金起到担保主合同的作用;②作为违约责任的一种,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定金;适用双倍返还或丧失规则。订金的含义订金指一方先交一笔现金给对方,以作为己方履约的担保。交付后,可能产生三种后果:①双方均依约履行,订金返还给交付方或抵作交付方应付款项之一部分②交付方违约的,订金没收③收受方违约的,原价返还订金给对方预付款的含义预付款是合同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的一部分货款,目的在于帮助对方履行合同。①预付款不适用双倍返还或丧失规则,并无惩罚性;②预付款本身乃主合同标的的一部分,而定金乃是于主合同款项外支付的现金或其他替代物。可见,订金的担保功能是单方的,仅对交付方适用,不对收受方适用,不受定金罚则之约束。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不具有惩罚性。购房者在交易过程中应多加留意,切勿因一字之差产生了损失。
 

二手房交易中“定金”,“订金”和“预付款”的区别

艾帅BJHM | 浏览 263 次
发布于2017-01-20 11:44
最佳答案
定金一般就是你已经确定要买了,先交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定下这个房子,这个房子将不会再销售,等待签合同。如果你违约,定金将不退还,反之,双倍退还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
 本回答由网友推荐
评论 
0 0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